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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家电,既费电又存隐患

 向春阁 2013-01-27

冬季是火灾高发季节,家电引发的火灾占不小比重

  作者:简工博

前天,杨树浦路417弄一居民楼发生燃气爆炸事故。初步调查显示,当时该户居民家中热水器在使用时忽然爆燃。记者走访发现,一些市民对家电性能不熟悉,很多家电超龄服役,埋下了安全隐患。

冬季是火灾高发季节,其中家电引发的火灾占了不小比重。尤其是天冷时有居民开着空调、电热毯等家电睡觉,一旦电器故障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1月18日上午,普陀区苏堤春晓小区一居民楼空调外机起火,消防部门随即赶赴现场将火扑灭,起火原因很可能是空调“超龄服役”所致。

据介绍,一般家用电器都有其使用年限,如彩电是8—10年,电冰箱12—16年,空调8—10年,洗衣机、电热水器等为8年,电脑6年。家电“超龄服役”会造成零件老化,容易引发短路导致火灾。

然而记者在多个家电卖场和电脑市场看到,不少家用电器并没有明确的使用年限说明。记者在一家电卖场翻看一款电视机说明,也没找到相关使用年限说明。服务人员说:“电视机更新换代很快,很多家庭还没到使用年限就换了。”而在徐家汇一家数码产品市场,不少市民前来组装电脑,但电脑配件几乎没有对使用年限做出说明。一名配电脑的工作人员说:“数码产品淘汰率很高的,三四年就会换,一般人不会用到坏掉。”

记者采访发现,不少市民对家用电器的态度是“不坏不修”、“修不好再换”。在浦东新区成山路上一家电器卖场内,前来选购洗衣机的廖先生说,自家的洗衣机用了十几年,修了三次,这次修不好了才准备更换一台新的。在长宁路上一家电器卖场,前来购物的市民许先生说自己是为父母选购空调的:“老人家舍不得花钱,家里空调、电视机都是十几年前的款式。”这样的情况在很多老人家里都存在。

不过一些专业人士看来,即使用起来“没坏”的家电也存在不少安全隐患。消防部门提醒,家用电器超龄服役,不仅使用功率增大,更浪费电,而且存在漏电、线路老化引发火灾等隐患。近年来,因家用电器线路老化引发的火灾在本市时有发生。消防还提醒,“水灭火”是不少市民的“灭火常识”,但电器起火千万不能直接用水浇,因为水的杂质具有导电性,容易使人触电。

一些市民建议,希望相关部门和商家对于家电使用年限有明确标准,作为消费者参考依据。此外,也应采取一定鼓励措施和回收流程,让老百姓杜绝家用电器超龄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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