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为加强教师公寓的管理,创建和谐文明的公寓,特制订本制度。 一、门卫工作职责 1.负责教师公寓院内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防范检查巡查,发现火灾、盗窃、破坏等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 2.做好门卫值班工作,值班期间对外来可疑人员进行仔细盘问,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3.每两周彻底打扫一次两栋公寓楼房各层的走廊和楼道,一周打扫二次两栋公寓的院坪,保持环境卫生、干净。 4.完成好教师公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门卫工作守则 1.门卫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服从管理。 2.加强责任心,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无故缺勤,因事因病离岗必须提前报告教师公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4.门卫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带入闲杂人员进入教师公寓,不得参与赌博等其它违法活动。 三、门卫违规责任 1.若不服从教师公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和工作安排,或工作责任心不强的,给予口头警告,连续3次警告作辞退处理。 2.对门卫管理实行聘用合同制度,自动辞职者要提前半个月向教师公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辞职报告。 教师公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元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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