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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丹丹为优卡丹事件道歉:不再代言药品广告

 顾樾老师助教 2013-01-29

    优卡丹(通用名:小儿氨酚烷胺颗粒),是仁和药业的品牌产品之一。该产品为儿科非处方药,颗粒剂,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人工牛黄、咖啡因和马来酸氯苯那敏。2013年1月,有微博称,优卡丹等品牌的小儿氨酚烷胺颗粒,被证明对儿童的肝肾功能有损害,一岁内禁服,六岁内慎服。对此,宋丹丹在微博上表示“将诚恳地通过媒体站出来道歉”,并表示如果优卡丹真的有问题,“我将不会再代言任何药品类广告”。

  【新民晚报·新民网】因被曝所代言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演艺明星们近年来屡屡深陷“代言门”。近日,宋丹丹因“优卡丹”事件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不过,与以往一些明星事发后推卸责任的情形不同,宋丹丹在事态还未扩大时便主动站出来诚恳致歉,并表态:今后将不再代言任何药品类广告。

  宋丹丹致歉微博一出,网友纷纷赞其“敢于担当”,并称此举给其他明星树立了榜样。同时,网上也展开了有关“明星该不该为虚假和问题广告负责”的讨论,虽观点莫衷一是,但网友却一致认为,明星应该自发拒绝代言药品、保健产品等广告,以免产生负面影响。

  发布致歉微博

  “家有儿女,常备优卡丹”,一句耳熟能详的广告语,却让宋丹丹深陷“代言门”。近日,一则“'优卡丹’'好娃娃’等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已经被充分证明对儿童肝肾有毒性,一岁内禁服,六岁内慎服。”的微博在网上迅速传开,并引发社会关注。有网友还爆料,去年,“优卡丹”的说明书已经从“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改为“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代言“优卡丹”的正是宋丹丹。1月25日晚,宋丹丹发布微博称:“惊闻我代言的优卡丹对儿童健康有害,当初接此药物广告,我及经纪公司的态度都慎之又慎,因此对厂家及药监部门的审批作了详尽的审查。假如今天网上爆料属实,我将诚恳地通过媒体站出来道歉。”除致歉外,宋丹丹还发誓:“由于个人无法确切了解及掌握药品质量,今后无论是否经药监部门的审批,我都将不会再代言任何药品类广告!”

  诚意备受称赞

  此微博一出,宋丹丹诚恳道歉的态度立刻获得众多网友赞赏。有网友表示,暂且不论“优卡丹”是不是真出了问题,宋丹丹没有选择回避,而是勇敢地站出来面对质疑,并诚恳致歉,其态度值得赞赏。还有网友表示,宋丹丹此举为明星及公众人物代言广告树立了榜样,“如果每位艺人对于自己所代言的广告产品都可以如此谨慎和认真,那么社会上会少很多假货。”

  1月26日上午,仁和药业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澄清声明:“1至12岁儿童依据说明书可放心使用,不会对肝肾功能造成损害,1岁以下婴幼儿禁服”。同时,仁和药业就说明书修改一事作出说明: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5月17日通知,1岁以下婴幼儿禁用小儿氨酚烷胺颗粒是因为“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依据”,并非因“肝肾毒性”。声明还称,修改说明书是应国家食药监局规范药品使用范围要求的一项有效措施,并非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宋丹丹随后转发了此微博,并称“如释重负”。

  代言必须负责

  宋丹丹诚恳致歉,“优卡丹”官方发布安全性声明,此事虽已过去,但正如宋丹丹所说,明星代言人对产品质量监督无力的现实矛盾依旧存在。细数这几年来,深陷“代言门”的明星并不少见,去年4月,“毒胶囊”事件曝光后,网友更是搜罗出十多名曾为涉事企业“修正药业”代言的明星,而这些明星都曾异口同声称“修正药,良心药,放心药,管用的药”。

  据此,许多网友发出疑问:“需要一种什么样的制度,来明确明星、企业各自的责任边界?”此话题近日在网上引发了热烈讨论。部分网友反对明星对虚假和问题广告负责,“除了'明知故犯’的帮凶外,明星并无专业的判断能力,责任应归厂家和药监部门。”另一些人则持相反意见:“在问题药品的利益链条上,代言的明星也是赢家,理应负责。”更多网友则呼吁明星们应向宋丹丹学习,今后自发拒绝代言药品、保健类产品,“没有明星代言,生产厂家凭其自身的宣传,也不至于产生放大的负面影响。”

  驻京见习记者 陶禹舟(本报北京今日电)


优卡丹 - 主要成份

优卡丹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1克,盐酸金刚烷胺0.04克,人工牛黄4毫克,咖啡因6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8毫克。

优卡丹 - 药理作用

优卡丹优卡丹

1、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解热镇痛的作用;

2、咖啡因为中枢兴奋药,能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解热镇痛效果,并能减轻其他药物所致的嗜睡、头晕等中枢抑制症状;

3、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有竞争性阻断组胺(H1)受体作用,减轻过敏症状,能减轻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4、人工牛黄具有解热、镇惊作用。[1]

优卡丹 -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药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等并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优卡丹 - 功能主治

用于儿童伤风感冒引起的鼻塞、流鼻涕、打喷嚏、头痛、咽喉痛、发热等,亦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优卡丹 -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儿童:一次半袋或酌减;

2~5岁:每次1袋;

5~12岁:每次1~2袋。一日2次。

温开水冲服。 

优卡丹 - 不良反应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优卡丹 - 用药禁忌

优卡丹优卡丹

1、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优卡丹 -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优卡丹 - 贮藏

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优卡丹 - 争议事件

宋丹丹代言的优卡丹广告宋丹丹代言的优卡丹广告

2013年1月,有微博称,优卡丹等品牌的小儿氨酚烷胺颗粒,被证明对儿童的肝肾功能有损害,一岁内禁服,六岁内慎服。对此,宋丹丹在微博上表示“将诚恳地通过媒体站出来道歉”,并表示如果优卡丹真的有问题,“我将不会再代言任何药品类广告”。

1月27日,优卡丹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按照国家食药监局2012年5月17日发出的通知,1岁以下婴幼儿禁用小儿氨酚烷胺颗粒的原因并非“肝肾毒性”,而是因为“缺乏新生儿和一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证据”,“1-12岁儿童依据说明书可放心服用,不会对肝肾功能造成损害。” 优卡丹已修改产品说明书。宋丹丹转发了优卡丹的回应,并发布了四个字“如释重负”。[2]

同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办负责人表示,2012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修订含盐酸金刚烷胺的非处方药说明书的通知》,对所有含盐酸金刚烷胺成分的儿童非处方药品说明书进行修订,要求生产企业接通知后,尽快修改该类产品的说明书。 修改药品说明书是正常的药品监管工作,不是质量问题。江西铜鼓仁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氨酚烷胺颗粒“优卡丹”产品,其新修订的药品说明书已经该局批准,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该药品可正常销售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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