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听个同事说,为了更好的保护女性权益,国家决定将产假由原来的90天改为98天,周边的人一听心里痒痒-----难得多放几天的假,可以玩久一点嘛。只是之前一直由于工作繁忙,比较少看文章来确定消息的真实性,今天一搜,果然........往下LOOK吧,嘻嘻 先来几条法条呀: 1.《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2.《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规定:“ 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 3.《女职工保护规定》第8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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