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 但是,与北京警方取得的进展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神木警方表示龚爱爱事件还没立案,尚不能对其采用技侦手段以确定其具体位置,对其下落也完全不知道。这就是说,尽管“房姐”已经被延烧成为公共舆论事件,而作为事件始发地的陕西,至今连事件的主角在哪儿也不知道,这到底是神马办案速度和效率? 当然,以“房姐”的神通广大和敏感意识,自然知道这假户口的祸是闯大了,自己已经没有办法收场,一走了之是最佳选择。但是,早在 不知道督办的具体含义是什么,但应该可以肯定,就是集中人力、精力和物力,全力侦办的重点事件。既然如此,难道督办这么多天后,连立案这么一个小小的成果,也没有督办出来?最高检既然宣布督办,陕西警方或者最高检都没有必要对“立案”这么一件事也保密,至少立案是基础吧?最高检督办又是在督办什么呢?难道能够避开主角把事件给查清楚?谁能告诉公众,究竟是陕西方面工作失误,还是最高检的督办不力啊? 在太多国人都为房子问题而纠结的现实条件下,“房姐”仅在北京所拥有的房产,就令公众瞠目结舌了,不能不惊叹“房姐”的实力。当然仅仅就能够拥有那么多的户口而言,又何尝不是实力的体现,因为房多多和户多多的表象,最后都归结为钱多多,全是钞票支撑起来的。在这“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年代,这些成果分明就是“众星捧月”般的结果,是有人围绕“房姐”鞍前马后、齐心协力地奔忙和服务出来的。在公众和舆论穷追猛打,面临沉重的压力下,让“房姐”消失在公众视野,进而让那些幕后的真相,成为没有结果的谜,最终使事件无法深入调查,或者拖延调查,都无疑是可能的或最佳的选择了。 或许陕西警方或者最高检都感觉冤枉,但到目前为止,事件所能给公众的联想就是有人与“房姐”玩躲猫猫了。否则断不至于在有否立案的问题上弄得雾里看花,因为即使“房姐”本人也明白,自己被立案已经是在所难免的事情,这个问题警方没有任何保密的价值和必要。可现实的尴尬,却使公众不能不怀疑督办的效力了,最高检接下去又将如何继续督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