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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官方语言

 啸海楼 2013-02-04

中国历代官方语言

  

  

【中国历代官方语言】指中国历代官场和主流文学中使用的主导语言和最为通行的口音,即历代汉语的标准语。在不同的时期,官方语言往往有雅言、正音、官话、国语等不同的称呼。  中国历史上不同时期的国语有继承性,同时因政权的变迁、定都的不同、人口的迁移等因素,也在发生变化。华夏正统观念使得历代均力求以古中原雅言为正,尽管不同朝代的汉语标准语有所演变,但仍然具有相当程度的延续性。因而现代的国语,是在古中原华夏雅言的基础上,融入周边少数民族语言的元素,随时代演化而来。国语往往是行政上的官方语言,亦是该朝代文学上最常见的口音。由于清末以前的国语仅是由政治、文化、经济等因素习惯形成,没有法定亦没有推广,其使用范围往往仅限于知识分子阶层。中华民国成立以后通过现代教育体系的统一传授,加之音影媒体的兴起,国语的影响、普及度大大提高。总体而言,国语所在时代越早,其具体形式甚至就越不可考。上古、中古、近代时期的汉族标准语相互之间就相差甚远,中国历史上就有许多知名文人因此怀疑古代的韵书、诗歌的压韵状况存在问题。由于历代不同时期“正音”在不同地区的传播,也造成不同地区的汉语方言在某些方面保存着不同时代国语正音的部分语音。

 

      由于清末以前的汉语方言研究非常不发达,传世的方言资料极少,在研究上古、中古、近代汉语时,如无特别说明,都是特指研究该时代的标准语。

 

 

目录

1 上古时期

1.1 先秦

1.2 秦汉

2 中古时期

2.1 两晋与南北朝

2.2 隋唐

3 近古时期

3.1 宋元

3.2 明清

4 现代

5 脚注

6 参见

 

上古汉语

先秦音系

上古时代,五帝时期和后来的夏、商时期,中原黄河流域地区是华夏先民的主要活动地带。周以前汉语的具体形式已无可考,据传当时的标准语是周代标准语的前身。

周代的汉语标准语,一般认为就是《诗经》的语言,即雅言。《论语? 述而第七》:“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雅言主要流行于黄河流域中原地区。

秦汉

汉代音系

秦代的标准语已无可考。

汉朝的汉语标准语称“正音”、“雅言”,也称“通语”,后来的“天下通语”则用来严格指汉语标准语。扬雄著书《輶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方言”即与“通语”相对。

汉代国语为“洛语”,洛语承袭先秦时代的雅言。

 

中古汉语

中古时期指南北朝至隋唐时期,中古汉语标准语的称呼很多,不同朝代也有所不同,有雅音、汉音等。

中古以前的汉语标准语,可供考究的资料不多,其语音的构拟语言界存在很大的分歧。到了中古时期,由于韵书发达,中古标准语留下的语音相关的资料很多。可以根据广韵构造出中古标准语(长安方音),尽管在某些细节(如声调)存在一定的争议。

现代汉语诸方言的语音,以及日语、韩语、越南语的汉字读音,都是源自中古标准音的。按对中古标准音入声字的继承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是汉语方言分类的重要方法之一。

 

两晋与南北朝

晋代音系

西晋承袭汉代,以洛语为国语。永嘉之乱,洛京倾覆,东晋迁都建康(南京),洛语与中古吴语结合形成金陵雅音,又称吴音,为南朝沿袭。

 

隋唐音系

隋朝统一中国,编《切韵》,以金陵雅音和洛阳雅音为基础正音,南北朝官音融合形成长安官音(秦音)。唐承隋制。

隋、唐国语为“汉音”,或“秦音”。隋唐都长安,并以洛阳为东都,此时中原及关中汉音在与各民族交融后已有所演变。

 

近古时期

近代汉语

 

宋代音系和元代音系

宋代国语称“正音”、正语、“雅音”。元代法定蒙古语为国语(主要为蒙古族使用)),后以元大都(北平)汉语语音为标准音,称为“天下通语”。

  

明清音系

      明、清时期国语称为“官话”,字面意思是官方语言,明代官话基础为南京官话,不过民间仍使用方言。明以中原雅音为正,明前中原地区经多个北方民族融入,江淮地区的“中原之音”相对纯正,官话遂以南京音为基础,南京官话为汉语标准语。永乐年间迁都北京,从各地移民北京,其中南京移民约40万占北京人口一半,南京音成为当时北京语音的基础,而南京官话则通行于整个明朝。

清定都北京,初名义上以满语为国语(主要是满族使用),随后汉语官话成为国语。清朝以来,北京官话逐渐分化出来,作为汉语标准音的官话从而逐渐分为南京官话和北京官话两支。清代早期,南京官话仍为汉语主流标准语,雍正八年清设立正音馆,推广以北京音为标准的北京官话;而北京音是在元朝时旧北平话与南京官话(明都北迁时北京城内南京移民过半)相融的基础上,融入满族语音的一些要素而成。到清代中后期,北京官话逐渐取代南京官话取得国语的地位。1909年清正式设立“国语编审委员会”,此即清末的国语。

 

现代

 

     民国元年(1912年)以后,中华民国建立了法定的“国语”体系,最初拟“以北京话为主,兼顾南北差异”,此即民国初年的国语。民国七年(1918年)公布了第一套国家认可的国音“注音字母”,力持华语雅音正统,以“折中南北牵合古今”为原则包括保持入声特征,主要由北京官话和南京官话混合提取创造。此时发生“京国之争”,以北京话作为国语标准基础的意见得到当时多数人支持,最后决定国语仅以北京话为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49年成立以后,继续沿用民国大陆时期“国语”的称法,1955年因考虑中国为多民族国家而将国语称明为“普通话”[3],并在随后的几年中在书写方面用简体字取代繁体字,但大陆民间有时也将“国语”一词作为普通话的别称(例如:中国大陆卡拉OK厅里的“国语歌曲”)[4]。中华民国则沿用国语这一名称,而学术界则称其为“现代标准汉语”。部份台湾年轻人的国语发音特点与老派国语相比已有了变化,与大陆的普通话亦有一定的区别,又被称为台湾国语。

 

 

脚注

^ 根据利玛窦的记载,各省官府办理公务和审理案件都使用官话,不过民间仍使用方言。鲁国尧根据《利玛窦中国扎记》中的内容提出明代官话基础是南京官话(见鲁国尧《明代官话及其基础方言——读〈利玛窦中国札记〉》,1985年)。

^ 南京大学(国立东南大学与南京高师)教授张士一发表《国语统一问题》,其主张以北京话作为国语标准基础的意见得到当时多数人支持。见:“普通话”“拼音”和“简化字”的尝试过程,作者:彭泽润,《现代语文(语言研究版)》2010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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