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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物联网指导意见:2015年形成产业体系

 昵称1296012 2013-02-18

国务院发物联网指导意见:2015年形成产业体系

http://www.eastmoney.com/2013年02月18日 04:28
2月17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5年的近期发展目标:“在工业、农业、节能环保、商贸流通、交通能源、公共安全、社会事业、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国防建设等领域实现物联网试点示范应用,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初步形成物联网产业体系。”

  继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年底发布《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指明产业发展方向后,物联网产业的财税、投融资扶持政策酝酿出炉。

  2月17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5年的近期发展目标:“在工业、农业、节能环保、商贸流通、交通能源、公共安全、社会事业、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国防建设等领域实现物联网试点示范应用,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初步形成物联网产业体系。”

  物联网被视作继移动通信、互联网之后的第三次信息技术革命,简单理解,这一构建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网络,可实现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的信息交换和通信。眼下,中国物联网产业与全球一样处于发展初期,面临资金短缺和融资难等困境,同时一些地方已出现盲目建设现象。为此,业内一直在期盼《指导意见》尽早出台,希望政策能在财税、投融资方面给予支持,破解掣肘产业发展的“应用层面”的投融资瓶颈。

  此番《指导意见》对上述问题均有所回应。

  财税政策方面,《指导意见》提及,“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国家科技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的作用,统筹利用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政策,集中力量推进物联网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大力支持标准体系、创新能力平台、重大应用示范工程等建设”,“支持符合现行软件和集成电路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物联网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投融资政策方面,《指导意见》鼓励金融资本、风险投资及民间资本投向物联网应用和产业发展,要求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金投入在内的多层次担保体系;鼓励设立物联网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设立一批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

  此外,《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国内企业参与物联网全球市场竞争,推动自主技术和标准走出去,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抓紧推动制定完善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发改委高新技术司副司长顾大伟去年底曾透露,按照《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已与工信部等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了推进物联网发展的10个专项行动计划,包括顶层设计、标准、技术研发的专项行动计划、应用推广计划、产业技术的行动计划、商业模式的行动计划、互联网安全保障的行动计划等。

  国联证券、华泰证券(行情 股吧 买卖点)等多家券商研究显示,中国物联网产业规模在2012年结束时,比2011年增长38.6%,达到3650亿元,预计2015年将超过5000亿元,并且会在随后较短时间内达到万亿元规模。《指导意见》以及相关配套投融资政策的出台,将利好远望谷(行情 股吧 买卖点)、新大洲、厦门信达(行情 股吧 买卖点)航天信息(行情 股吧 买卖点)高鸿股份(行情 股吧 买卖点)长电科技(行情 股吧 买卖点)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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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初步形成物联网产业体系

  中国政府网17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5年,实现物联网在经济社会重要领域的规模示范应用,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初步形成物联网产业体系,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指导意见》指出,发展壮大一批骨干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打造较完善的物联网产业链。

  《指导意见》提出了九个方面主要任务,包括加快技术研发,突破产业瓶颈;推动应用示范,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社会管理,提升公共服务;壮大核心产业,提高支撑能力等。其中,加强低成本、低功耗、高精度、高可靠、智能化传感器的研发与产业化,着力突破物联网核心芯片、软件、仪器仪表(行情 专区)等基础共性技术,加快传感器网络、智能终端、大数据处理、智能分析、服务集成等关键技术研发创新,推进物联网与新一代移动通信、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卫星通信等技术的融合发展。

  对工业、农业、商贸流通、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重要领域和交通、能源、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围绕生产制造、商贸流通、物流配送和经营管理流程,推动物联网技术的集成应用,抓好一批效果突出、带动性强、关联度高的典型应用示范工程。此外,积极探索物联网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共赢的新型商业模式。

  《指导意见》明确,加强财税政策扶持。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国家科技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的作用,统筹利用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政策,集中力量推进物联网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大力支持标准体系、创新能力平台、重大应用示范工程等建设。

  完善投融资政策。鼓励金融资本、风险投资及民间资本投向物联网应用和产业发展。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金投入在内的多层次担保体系,加大对物联网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对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强的重大物联网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物联网企业在海内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鼓励设立物联网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设立一批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

  业内人士认为,《指导意见》出台将利好该产业“先锋”射频识别领域,包括其中的电子标签、读写器等,信息存储处理、软件和IT服务等领域也有待资金进入。(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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