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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鞭炮,压岁钱与公民教育

 幸福由心 2013-02-19
出处:熊炳奇新浪博客
放鞭炮和给压岁钱,是过春节的传统习俗,也是很多小朋友过年最高兴的事。 

近年来,每到春节,这两大习俗都会引起热议——鞭炮是禁还是放,压岁钱该不该给,该怎么用,等等。之所以引起热议,是因燃放鞭炮虽然热闹、喜庆,可却制造污染;而压岁钱则越给越高,攀比风盛行,与厉行节俭的美德不符,同时出现异化,压岁钱变为腐败新的温床——一给官员孩子的压岁钱动辄几万。      

耐人寻味的是,这样的讨论,都止于“传统习俗”——难道因为有污染,就把千年的传统习俗给丢掉?就这几天燃放鞭炮,会有多大的污染?难道因为有异化,就不给压岁钱了?再者,长辈给孩子多少压岁钱,是个人的权利。      

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是,“传统习俗”是不是就要坚持?是不是可以结合现实情况进行改良?对于燃放鞭炮和压岁钱攀比、变异问题的讨论,不能以“传统习俗”一语避之,因为从公民社会、公民教育角度看,发展于非公民社会、在没有公民教育环境中诞生的某些习俗,如果不利于公民社会建设以及公民教育,是应该取消或者改良,以适应新的社会发展需要的。 

小孩燃放烟花、爆竹,有人可以说这是在进行传统文化教育,但说实在的,有多少人在燃放烟花、爆竹时给孩子讲年的传统?发扬春节的传统文化?不论从安全角度,环保角度,还是从环保意识教育角度,这一习俗都过时了。燃放烟花、爆竹不但给孩子带来安全隐患,而且也在环保意识方面,给孩子反教育——在平时,我们告诉孩子,爱护环境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可是,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这一切全给颠覆了:可以在半夜想放就放,不管邻居是否入睡;可以留下一大堆燃放后的垃圾扬长而去……结果是,环保意识的教育很难深入,代代相传的是淡漠的环保责任意识。当然,大家都不承认自己没有环保意识,而会反复强调这是在坚持“传统”,并反过来责怪质疑者没有传统文化。 

给小孩压岁钱这种传统习俗,放在现代社会,也有其意义。但是,从构建健康的人际关系,培养孩子正确的财富观、健康的消费观念出发,压岁钱适合具有“象征性”、“点到为止”,台湾、香港地区的“派利是”,就是如此。可我国春节给孩子的压岁钱,却高得离谱,报载,今年春节,某重点小学一个班的54名小学生,共收得压岁钱超20万元,平均每人的压岁钱在3500元以上。越给越多的压岁钱,会误导孩子的财富观——以长辈给自己的财富作为自己的财富,而正确的财富观是,只有靠自己努力劳动获得财富,才是值得骄傲的,父母、长辈的财富是他们努力得到的财富;误导孩子的攀比意识和不良消费,前几天就曝出一个小孩炫耀自己的压岁钱,被同伴围殴的消息,而大手大脚乱花长辈给的压岁钱请客聚会高消费的情形,在中小学生也不鲜见。这样的学生,会从小养成节俭意识吗?会形成正确的财富观念,自强自立吗?在国外,就是亿万富豪也限制孩子的零花钱,鼓励孩子通过自己的劳动去挣零花钱,由此养成劳动观念和自立意识,可我国小孩一年的压岁钱,就可能供几年的零花——这是培养“啃老族”的做法。 

另一方面的问题是,近年来,借给压岁钱拉拢关系,变相行贿大行其道,有的贪官在落马时反思自己的第一次贪污,就始于他人给孩子几万的压岁钱——觉得这是“正常”的人情往来,“十分安全”——而这种“压岁钱行贿”有不少是通过孩子之手完全的,这其实让孩子从小就卷入“潜规则”之中,习得“灰色技能”。 

因此,对于放鞭炮、给压岁钱这类传统习俗,有必要好好反思了。一方面,应该执行现有的法律,严厉打击贪污行为,追究借传统习俗敛财的不法行为,说到底,以“人情往来”为名给官员孩子几万元的压岁钱,就是行贿,泰然收下就是受贿。这需要加强监督、执法。另一方面,有必要从加强公民教育,提高公民意识角度,来减少燃放鞭炮、防止压岁钱变异的现象,这些属于公民自治的范畴,比出台法律禁止、限制更管用,比如,家长要意识到自身的行为对孩子的负面影响,由此约束自己的行为,有的家长就身体力行,不燃放烟花,并告诉孩子这样做的意义,也反对给孩子大红包,而是彼此约定象征性给几十元压岁钱或者以购书券等代替压岁红包;学校教育孩子有环保意识,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并劝父母也不要燃放;婉拒长辈给的大红包,象征性地收一点点心意,如10元、100元即可(长辈如希望通过给压岁钱资助孩子学习,那么,则可直接把这给其父母,而不是孩子)。这种公民意识不断提高的过程,也是推进公民社会建设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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