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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龙事件:弄错门牌号 男子花19万装了邻居的房

 昵称6791042 2013-02-22

乌龙事件:弄错门牌号 男子花19万装了邻居的房

2013年02月21日08:25信息时报[微博]

乌龙事件:弄错门牌号 男子花19万装了邻居的房

桂礼中花了19万把房子装修一新,没想到装修的却是邻居的房。

乌龙事件:弄错门牌号 男子花19万装了邻居的房

这个毫无装修的毛坯房才是桂礼中买的房。

信息时报讯 据《重庆晚报》报道,44岁的桂礼中今年第一次在重庆市大足县雍溪镇福星花园小区的新居里过新年,大年初四突然有人找上门,说这套新房是他一年前就已经购买了!新房一下变成别人的,这让桂礼中一家的新年过得非常纠结。难道开发商一房两卖?

别人合同写着自家门牌号

桂礼中的新房在大足县雍溪镇福星花园D栋1单元4楼。他介绍,这套房是去年4月买的,9月开始装修,新年前刚住进来。大年初四上午突然有人敲门,打开门发现来者根本不认识,对方一句话吓得他不轻:“这套房子是我2011年就买了的哦,怎么是你在住?”

“我第一反应是对方搞错了,谁知对方拿出合同,我傻眼了,按照合同这套房子确实应该是他的。”桂礼中说,对方出示的合同上明确写着“D栋1单元4-1”,桂礼中家门牌号确实是4-1。

难道开发商一房两卖?桂礼中急忙找出合同,一看他更慌了,自己的合同上写的是“D栋1单元4-2”!挂着4-2门牌的是桂礼中家对面的清水房,那套房连房门都没有。

“我跟妻子都在甘肃打工,买房装修一共花了近40万元,那是半辈子的全部积蓄,这房怎么突然就不是我的了?”桂礼中完全懵了。

装这套房子花了19万

难道是自己装错了房?桂礼中回忆:自己当初来看房时,还没有门牌号。“我去年3月第一次来看房,4月1日签合同,一共来看了两次,开发商带我看的都是现在住的这套,这个门牌号是去年12月时,我房子都差不多要装好了才安上的。”

“我马上就去售楼处找了当时带我看房的工作人员,但是她否认指错了。”桂礼中说,他随后又给开发公司老总打了电话,对方也说开发商没什么责任。

持有4-1号房合同的业主龙能云也通知桂礼中,不接受换房等解决方案,一定要住进4-1号房,因为4-1号和4-2号房户型虽然一样,但4-1号房视野更好。“我装这套房子花了19万,4-2还是清水房,如果要我让出这套房,我死都不愿意。”桂礼中说。

小区里还有装错房的事

桂礼中介绍,小区内装错房的情况并不少。在桂礼中带领下,记者来到C栋3单元3-2号。住户马大姐说,她跟对面彭大爷一家也出现了弄错房的情况。“我们是1年前装房子,来的时候,发现彭大爷把我家连厨房瓷砖都贴好了。”马大姐一开始不同意换房,但看彭大爷家已经装得差不多了,开发商又帮她装了一扇防盗门作为补偿,她只好接受了换房的方案。“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现在合同上都不是写的自己住这套房子的门牌号。”马大姐说。

记者找到福星花园售楼处,卖房给桂礼中的售楼人员彭文群承认,桂礼中家门外的门牌是去年12月才装上的,装错房在小区内“确实出现了两三起”,但自己指错房是不存在的。“一层楼只有两家,怎么可能记错?我没那么傻。”她说。

律师:开发商责任更大

目前开发商提出,开发商和桂礼中各出一部分钱,作为给龙能云的补偿,让他接受换房。但桂礼中和龙能云都没有同意。

重庆伊斯特律师事务所余萌律师认为,在整件事情中,龙能云无过错,他的要求也完全合理。而究竟是不是开发商指错房已无法证实,因此桂礼中和开发商都是过错方。

桂礼中收楼与入场装修时,开发商没有装好门牌,也没有现场监管,产权不明晰,才导致损失扩大。即使龙能云没有收楼,开发商对4-1号房也有监管责任。从这个角度说,开发商的过错更大,要承担更大的赔偿责任。

余萌建议,双方可以协商各自应该承担的补偿比例,然后对龙能云实行补偿。“龙先生坚持要桂礼中搬出装好的新房,只能导致矛盾和损失扩大,对大家都无好处,建议龙先生积极配合,尽快圆满解决此事。”余萌说。

余萌建议,收楼时一定要注意房屋细节,有条件的可以请专业人员陪同验房,同时开发商也要在场,发现问题及时明确和纠正。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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