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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工人进村打砸的“霸气”何来

 昵称6791042 201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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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小纠纷却发展为暴力“大场面”

事情的起因本来简单,而且中铁工人可能还占理

在“中铁隧道打砸事件”这则新闻的跟帖和相关微博的跟帖中,力挺中铁工人的网友有不少,比如一条被顶了2700多次的跟帖就写道“我是做工程的,深有体会,搞工程的一般是不会动地头蛇的,除非不得已,是逼急了!”,另一条被顶了1000多次的跟帖写道“村民欠揍,打的好,砸的妙,要600,这不是讹钱嘛”。

之所以有网友力挺中铁工人,是因为事情的初始阶段,中铁工人吃了亏。据富宁官方介绍,事件的起因是这样的:2月12日(大年初三)16时许,中铁隧道集团的两名员工驾驶一辆皮卡车路过岩村,因路面泥泞,泥土溅到了几位年轻村民身上。村民便向他们索要了600元人民币,随后又殴打了二人,造成人员受伤。[…详细]

然而结果却演变成黑社会般的暴力打砸

第二天,吃了亏的中铁工人邀约100余人驾驶4辆工程车、1辆皮卡车去岩村讨说法,双方再起冲突。结果中铁工人索性大打出手,对村庄来了一轮“扫荡”,可以说其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一般打架斗殴的范围。事发现场所摄图片中工人手持类似钢筋条的器械,显然是有备而来。[…详细]

打砸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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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暴力“大场面”频频由中铁集团上演

中铁打人,“家常便饭”?

2008年10月19号上午10点多,位于河北省廊坊市霍其营村的京沪高速铁路施工现场突然开来几辆大车,上百人手持铁棍,头戴统一的黄色安全帽,身穿中铁工作服,从车上一涌而下,面对手无寸铁的村民,不容分说见人就打。(中国广播网消息)

图为此事件中被打伤的村民

2008年12月,中铁十局温州隧道工程职工殴打讨薪民工10余人,中铁职工头带安全帽手持钢筋条,面对讨薪的民工狠下毒手。有民工因此被殴成植物人,也有民工下肢受损、髌骨骨折。(《市场导报》消息)。

图为此事件中被打伤的讨薪工人

2011年7月31日,中铁十局承建的兰渝铁路榆中段,工程项目部在甘草第七中学后面空地纠集百十人头戴安全帽,手持木棍,钢管,橡胶棒对兰州市榆中县甘草店镇东村崖湾两户村名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并且持棍棒对上前劝阻的群众实施暴力殴打,导致九位农民严重受伤,甚至惨无人道的对一位70岁的老奶奶实施殴打,导致头部出血,及其他部位受伤。(《检查日报》消息)。

图为此事件中被打伤的老人

考虑到篇幅限制,无法把中铁集团涉及的打人事件一一列举出来,这里只举出了极少的一部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在搜索引擎上输入“中铁打人”四字,结果是触目惊心的:中铁和中铁建共有25个局,几乎可以找到其中任何一局的打人新闻,打人事件之多、范围之广、性质之恶劣,耸人听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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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基因”是如何产生的

这类暴力“大场面”往往出现于征地、拆迁、讨薪事件中

“开来几辆车,从车上跳下来几十(或几百)人,头戴安全帽(或身穿迷彩服)、手持钢筋条(或其它暴力器械),见人就打……”,如果经常看关于征地、拆迁、讨薪的新闻报道,对这样的描述应该不会陌生。

这类暴力行为有别于普通的打架斗殴,后者往往有针对性并保持一定限度,而前者呈现出随意性和破坏性。出现这种差别的原因在于,普通打架斗殴的目的是惩罚和报复,而征地、拆迁、讨薪中的暴力是以造成恐怖为手段来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详细]

中铁作为铁路建设“大干快上”的直接实施者,自然可能卷入这种暴力事件

不难发现,近些年来,中铁打人事件很多都和高铁项目的建设有关。由于和铁道部错综复杂的关系,中国中铁、中国铁建是中国铁路建设的主要施工单位,基本上承接了国内几乎所有铁路的基建项目,中国中铁和中国铁建占据国家铁路建设市场80%以上的份额,成为铁路基建投资加速的最大受益者。中国中铁旗下各局参与了多项中国高铁建设项目,共承接了40%以上的高铁路轨基建。

图为中铁隧道集团的宣传广告

在建设过程中,常常牵扯到征地、补偿、拆迁、施工噪音等问题,事实表明,在处理这些问题时,中铁也采用了在这个领域常见的暴力手段。2008年,京沪高铁廊坊段征地引发暴力事件,由于村民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所以很多人聚集到工地上,阻碍了中铁的施工,之后就出现了上文所举的第一个暴力打人事件。

不同的是,中铁的特殊地位可能让其在施暴方面更有“底气”

有法律学者指出,在处理中国的征地、拆迁暴力事件时,有一个“选择性不司法”的现象,即被征、被拆一方的暴力反抗行为经常受到法律处罚,但那些“头戴安全帽或身穿迷彩服,见人就打”的征地、拆迁方施暴却往往仅被当作征地拆迁纠纷由政府出面处理——而不是作为刑事案件由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述京沪高铁廊坊段征地暴力事件为例,出事后中铁公司对被打伤的村民有赔偿,但这起公然行凶案件,现场目击者近百人,在事发十多天后,警方居然没有抓获任何一个犯罪嫌疑人。中铁公司还有一个独特的优势,就是他们居然有自己的企业警察,上述暴力事件的处理方就是中铁十七局公安处。我们知道,中国铁道部有自己的公检法系统,显然,中铁集团也继承了这一传统,有自己的企业警察。但是根据2005年4月份中央4号文件要求的74家企业公安“属地移交”文件,企业警察应该在2005年底就分离移交结束,更别提去负责一起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在发生暴力案件后,由中铁集团的企业警察负责出面调查,中铁集团自然很有底气。企业警察的行政管理在企业,工资发放在企业,要想抓住本企业的“一个犯罪嫌疑人”,确实很困难。

本次事件中,一方面警方目前仍未抓捕打砸嫌犯却已锁定8名闹事村民,另一方面国资委和中铁集团已经介入调查和赔偿,这起刑事案件会不会又以行政调解告终?

结语

把小纠纷演变成大暴力,也许不是偶然,而是一种“习惯”使然。

新闻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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