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是国家秘密,环保部是否危言耸听? 蒋成博 2月24日,北京律师董正伟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他收到了环保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对于他所提出的请求环保部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的申请,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2月25日《法制日报》) 作为一名中国公民,要求环保部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没想到环保部却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那么,土壤污染真的是“国家秘密”吗?国家环保部此言是否有点危言耸听呢? 这要从何谓“国家秘密”谈起。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情的事项。 符合“国家秘密”的条件有三:一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二是依照法律规定的一定程序加以确定,而不应由任何个人或组织任意确定;三是在某一个确定的时间内只能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知道。其范围也有三:一是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事项;二是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三是外交或外交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有专门的保密制度条款。 从“国家秘密”的概念、条件、范围和具体内容来看,土壤污染均并不涉及任何“国家秘密”。 一位负责人的中国公民,因为关心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壤安全而主动要求国家环保部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国家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似乎有点小题大做危言耸听了。 众所周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污染所导致的严重环境危害事件时有发生,并呈逐步上升趋势。 2012年,我国国土资源部的统计资料表明,目前全国耕地面积的10%以上已受到不同程度的重金属污染。其中,受矿区污染耕地200万公顷,石油污染耕地约500万公顷,固体废弃物堆放污染约5万公顷,“工业三废”污染近1000万公顷,污灌农田达330多万公顷。 环保部南京环科所资料显示,华南部分城市约有一半的耕地遭受镉、砷、汞等有毒重金属和石油类有机物污染;长三角有的城市连片的农田受多种重金属污染,致使10%的土壤基本丧失生产力,成为“毒土”。 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研究中心主任陈同斌研究员告诉我们,“毒地”已严重制约我国土地的开发利用,对土壤资源可持续利用产生了巨大压力,还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 网络媒体报道显示,“毒地”导致全国多地莫名其妙地涌现出许多“癌症村”,老百姓在自己祖祖辈辈繁衍生息的土地上不知不觉中枪。 最可怕的是,大量“毒地”正在严重威胁着几乎每一位中国人赖以生存的基本生活要素,例如粮食、蔬菜、水果,以及供人类食用的各类禽畜。以至于现在的中国人很难吃上真正安全的食品了。 我国的土壤污染已经到这个份上,国家环保部还拼命地塞着、掖着、藏着,并美其名曰“国家秘密”,实在太不高明了。你满的了一时满的了一世吗?要知道纸是包不住火的。 因此,笔者以为,在我国土壤严重污染问题上,大胆地承认,勇敢地正视,全面地治理才是上上策。一味的隐瞒事实和真相,是对国家和民族的极大犯罪。 2013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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