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稿) 按:截至2012年 7月,据不完全统计,按本人制订的东北抗日联军师级牺牲将领鉴别标准:抗日战争时期,东北抗日联军牺牲师级(含旅级)将领共计112人(其中统一建制前牺牲21人,统一建制后牺牲91人)。将陆续发布,请博友提出订正和补充意见。 东北抗日联军统一建制之后,确认牺牲的“师级(含旅级)将领”91人。其中,第一军牺牲师级将领10人,第二军牺牲师级将领6人,具体如下: 一军(10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上述名录如有遗漏或差错,请指正。 我的电子邮箱:wxb4845@sina.com 参考文献 1. 《东北抗日联军名录》,内部发行,马彦文编著,出版单位:黑龙江省党史研究室,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9月。(本文简称:《抗联名录》) 2. 《东北地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中央档案馆与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档案馆联合翻印,内部发行。(本文简称:《汇集》) 3. 《东北抗日联军斗争史》,“东北抗日联军斗争史”编写组,人民出版社,1991年2月第1版。(本文简称《抗联斗争史》) 4.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组织史资料(1923—1987)》,马国良主编,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5月,第一版。 5.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组织史资料》,中共辽宁省组织史资料编辑组编著,1995年2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内部发行。 6. 《东北抗日联军军史丛书》(共计9本,2005年第二版),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7. 《东北抗日联军》(东北沦陷十四年史丛书),主编孔令波、王承礼,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 附: 东北抗联“师级将领”级别鉴别标准 (讨论稿) 根据历史文献《东北抗日联军编制系统暂行条例草案》⑴规定,东北抗日联军的师级将领职务,主要包括“师长、副师长、政委、政治部主任、参谋长”五种职务。 ⑴ 根据历史文献《东北抗日联军第三军党、政、军系统表》⑵的附件中规定的“旅”级官佐级别中,“旅长”的级别为“少将”。所以,“旅长”应属于将领,本文拟定的抗联将领应包括“旅长”。 ⑵ 根据历史文献《东北抗日联军第三军党、政、军系统表》⑵的附件中规定的属于“少将”的职务还有:军“驻在地稽查总处处长”、军“驻在地留守总处处长”。(本文暂按师级对待) ⑶ 东北抗联统一建制之后,还出现“师副政委”、“师秘书长”,以及“旅政治部主任”等职务。 ⑷ 东北抗联成立“路军”后,根据形势变化路军下辖的各军改编为“支队”,此时出现的“支队长”、“副支队长”、“支队政委”、“支队政治部主任”、“支队参谋长”、“支队副官长”,以及路军下辖的“方面军指挥”等职务。(暂按师级对待) 以上四个方面的职务,均属于师级(含旅级)将领的职务。 二、统一建制前的师(旅)级职位 ⑴ 凡是称作“师”的部队应认为是“师级”建制。例如:1932年冬改称的“中国工农红军第36军江北独立师”。 ⑶ 凡是最高军事指挥部称作“司令部”部队至少可以看作是“师级”建制。例如:1934年成立的“东北反日游击队哈东支队司令部”,该司令部的职务编制有司令、政委、政治部主任、参谋长等职位,该司令部下辖3个总队(每个总队下设3个大队,每个大队还下设小队),该司令部还直属骑兵队、迫击炮队、少年先锋队和教导队等。所以,“哈东支队”至少应按“师级”对待。(也有人认为:哈东司令部应该属于“军级建制”,请讨论) ⑷ 在“游击总队”时期,凡是编制设有“大队、中队和小队”三级建制的部队,特别是该部队扩编后直接称为“军”的“游击总队”,可以当作“师级”建制对待。例如:“中国工农红军南满游击总队”和“汤原游击总队”。 ⑸ 东北抗联统一建制之前出现过“前敌指挥部总司令”、“前敌总指挥部副总司令”、“前敌总指挥部参谋长”等职务,根据联合部队的级别情况,至少可确认为师级职位。 ⑹ 1939年初北满抗联成立的三个临时指挥部——“龙南指挥部”、“龙北指挥部”和“下江指挥部”,应认为是军级单位。其下辖的4个支队和2个独立师,应认定为“师级”建制。 ⑺ 1939年秋抗联第三路军取消了“军”的建制,第三路军下辖4个“支队”,有人认为是“师级”建制,也有人认为是“军级”建制的。本文暂按“师级”对待。 ⑻ “师党委书记”,本为按“师级”对待。 上述部队的级别确认后,其领导职位的级别也就容易认定了。 三、其它相当于师级的职位 1.由于中共各级党委(主要是“省委”、“特委”和“中心县委”)组建的“军事委会”的领导人是有“军籍”的,参考“省军级”、“地师级”和“县团级”的判断标准,本文认为:“中心县委的军事部长”(包括“地委”、“市委”、“特委”)可按“师级”对待。当然同时要参照该党委领导的军队级别和数量情况来判定。例如:某中心县委的军事部长,领导的部队不够一个师,该军事部长是不够“师级”的;但某中心县委领导的部队建制是“军级”,该县委的“军事部长”,则至少可以应按“师级”干部对待。 2.原抗联干部(即具有抗联军籍的)因工作需要调到地方任党的主要负责人,其职务为“中心县委”和其以上职位的人,应按“抗联师级”将领对待。 3.各级党委的“军事委员会委员”,本文认为也具有“军籍”,其级别则视具体情况而定。(希望知情者提供信息) 四、级别待定和需要讨论的职位 1.抗联统一建制后出现的“师副官长”和“旅参谋长”,本文暂按“团级”对待。(前者有人提出应按“师级”对待) 2.各军军部还有一批“处长”、“主任”和“科长”职位,由于没有参考依据,本文暂未认定。这些职务的级别有人认为是“师级”,有人认为是“团级”。(请讨论) 参考文献: ⑴ 《东北抗日联军编制系统暂行条例草案》(一九三六年一月),见《东北地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5,第443—446页。 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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