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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板执法所致的损失让人心痛

 指间飞歌 2013-02-28


2月24日,天涯上出现一个网帖《湖南司机被困太旧高速冻死车内》。据网帖描述,2月20日,陈海波驾驶客车带人前往山西安排节日焰火燃放事宜,却因错过了通行时间被高速交警拦在了太旧高速路收费站。在退回服务区和驶出高速的请求均遭拒绝后,被困守在旧关收费站的陈海波,次日被发现“冻死车内”。前方4公里处高速出口就是目的地,退后500米处是服务区,然而,他的生命出口却被不可思议地“堵”住了。

尽管没有人愿意看到这样的结局,但这样的悲剧还是莫名其妙地上演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悲剧原本是可以避免的,如果出事当晚的气温没有这么冷,如果陈海波本人没有在车内烧火炉,如果山西没有出台夜间禁行客运车的规定……如果的如果,归根结底,如果相关部门在执行禁行规定时能多一点人性化,多一点从被执行者的角度考虑,那么,悲剧就是可以避免的。毋庸置疑,山西高速禁行客车的规定出发点是良好的,因为几次特大车祸的出现,都是由于客运车司机疲劳驾驶所致,强制司机夜间休息是出于对司机的保护。但正是由于执行规定时所欠缺的那么一点人性化,再加上各种意外因素叠加,才导致悲剧荒谬上演。

事实上,围绕高速路总是争议不断,这种争议不仅仅是因为其高昂的通行费用,更是由于发生在高速路上各种不可思议的不合理与不人性化。此前有司机邹先生在湖南高速公路遇劫身无分文窘迫万分,在湖南警察的帮助下,湖南境内一路免费畅行;到了广州太和收费站时,工作人员却执意不肯放行,没收到钱就没得商量。邹先生称,太和收费站工作人员那种不信任的眼神、刻板的态度,都让他感到透骨的冷。事后,该高速路经营者上门道歉,并表示将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去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情况。去年北京暴雨,眼看高速公路即将被水淹没,收费站入口没有任何警示提醒,让车主进入高速路等待水淹,而在出口却严格执行收费程序,导致车主未能及时离开高速路,最终近百台车辆被大水没顶。如果我们硬搬规定,那么收费员按规章收费,交警按规定禁行,没有错,是啊,人家白纸黑字呢。但是,从规定的执行效果来看,显然是相当不合理、不近人情,甚至是苛刻的,人家遇劫,你在落井下石;人家车被水淹,你在忙着收钱;人家人生路不熟,你还让人家天寒地冻守着!

我们出台规定、制定法律,应该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制订的,是让社会能够更有序、更稳定地运作,这是一个社会良治的基本要求。我们并非不要履行规定、遵守法律,但是,如果执法能真正权衡与考量执法成本与执法效果,不是如此刻板执法,便不至于出现各种让人痛心的财产和生命损失。高速公路是个特殊载体,它似乎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依照市场规律在运作,所有高速公路都依托一个公司而存在,但事实上谁都不能否认,在不少高速公路背后都隐藏着一双双公权力的巨手,与各地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高速公路的问题,往往超越探讨经济问题的范畴,正因如此,各高速路经营者更要自省,每次冷漠与无情背后是否都带来一笔未偿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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