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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后,该如何补偿孩子?

 迷糊128 2013-03-12

如果你自己不幸福,跟着你的孩子就不会幸福。
                                                                                          

离异后,该如何补偿孩子?
                                                                                          

文/张久祥  编辑/牛淑娟

  一个公司的出纳几年来从公司挪用公款两百多万,导致单位工资无法发放。一个离异的母亲,为何会走上犯罪的道路?案发后才知道,她是为了给女儿交学费、开商店,补偿自己给女儿带来的伤害……

  公款不翼而飞

  事件是在单位发工资时引发的。月底,职工去查工资卡时,发现工资卡里竟然没钱,职工愤愤地找到领导,领导也纳闷,因为他的工资卡也没有进帐。职工的工资哪里去了呢?

  案件很快告破,在警方介入后不久,单位出纳万女士供认了自己挪用公款的行为。万女士说,她挪用公款并不是给自己用,而是为了帮单位挽回损失。

  万女士解释说,从两年前,她经手处理过的现金经常莫名其妙地丢失,有时一次就丢一两万,甚至连支票也会丢。时间一长,丢款的数额高达几十万元,她不敢向单位领导汇报,也不敢报警,就决定偷偷地挪用公款,拿钱出去做生意,替单位把窟窿补上。

  几十万元公款不翼而飞,身为财务人员既不向单位汇报,也不报警,而是冒着更大的风险挪用公款做生意,这样荒唐的解释显然不能让人信服。

  经过警方深入调查,案件渐渐清晰。原来,那些现金并没有丢失,而是被万女士每月以提取现金支票的方式提了出来。她从银行提取现金,但在帐面上不做记录。五六年间,万女士累计挪用公款达到了两百多万。

  为女儿铤而走险

  万女士这样长年累月地挪用公款,到底干什么用呢?

  勘察过程中,警方在万女士家里发现了一张她女儿的入学交费单,上面列出了几年内所要缴纳的费用,几乎每个月要交一万多元,有的还要以美元结算。这是一所什么样的学校呢?

  原来,万女士的女儿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上了一所中外合办的服装学校,学校实行国际化教育,学生有出国深造的机会,两年学费要19万。为了给女儿交学费,万女士想方设法弄钱,每月都按单位提取现金的上限提出四万八千元。

  但是,万女士的女儿只上了一年学,就因为身体原因退学了,学校拒绝退费,19万的学费也就打了水漂。退学后,女儿提出想做服装生意,于是万女士从北京动物园批发市场给女儿包了一个摊位,但是经营了一段时间赚不到钱,关门了。后来,万女士又在北京国贸附近花80万元租下一间门头房给女儿开店,也只经营了七八个月,又歇业了。

  很多人难以理解,以万女士每月三千多元的收入,自己过着清贫的生活,为何会对女儿这么大方,上高价学校、花大钱租摊位做生意呢?

  原来,1996年,万女士和丈夫离婚了。这件事给女儿造成了很大的打击,女儿伤心难过,还试图自杀。看到女儿这么痛苦,万女士觉得自己很对不起女儿,因为自己不能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整整一个星期,她天天和女儿抱头痛哭。为了补偿女儿,她想不惜一切代价满足女儿的需要,哪怕是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所以,才会处处迁就女儿,造成如今的后果。

  再看万女士的女儿,享受着妈妈的供给,却从未过问过妈妈从哪里弄来的钱,对万女士漠不关心。万女士进了看守所后,给女儿写了十一封信,女儿竟然没有任何回音。

  警方千方百计见到了万女士的女儿,女孩今年28岁,浓妆艳抹,没有学历,也没有正式工作,平时都是靠母亲供养。万女士出事以后,她就到外地投靠亲戚去了。当警察告诉她万女士进了看守所时,姑娘显得非常吃惊。

  补偿心理逼孩子堕落

  面对记者,万女士承认自己对孩子过于迁就,是自己离婚让孩子受了委屈,伤害了孩子,所以要补偿孩子。

  这是很多离异家长普遍存在的一种认识。万女士的做法和后果都足以引起我们的反思,该如何补偿孩子的情感缺失?

  对孩子来说,他们需要的更多的是理解、接纳和包容,而不是家长怀着欠疚补偿的心,对孩子提出的任何要求都无条件答应和服从,更不要像万女士那样,感到对女儿愧疚的时候,采用了无条件的替代性的保护,把补偿心理做到了极致。结果不仅害了自己,也误了孩子。

  那么对于离婚后的父母,应该如何对待孩子?心理专家用一个真实的案例回答了这个问题。

  离异后,妈妈平静地对儿子说:“现在这个家里就剩下我们两个人了,你看我们两个能做点什么?”同时,妈妈把父亲从国外寄回来的离婚补偿费拿出来,告诉儿子:“这是我们家里的存款,我们现在面对的是怎样共同生活下去,你的想法是什么?”母亲的做法,把理性成分融入了家庭成员缺失带来的感性成分中,引导孩子自觉过渡到没有父亲的家庭结构中。三四个月后,儿子把精力恢复到学习上,妈妈也回到了正常的工作状态。

  一个抱头痛哭,一个冷静对待,同样是离婚后的母亲,家庭的生活轨迹和结局却截然不同。一个女人面对离婚的态度,势必会影响到孩子的成长轨迹。

  离异后心理失衡

  万女士还说,除了女儿外,她自己这几年的精力都用在了找一个比前夫好的男人上。挪用的两百多万公款并没有完全用在女儿身上,其中有一半的钱,都花在相亲上了。

  原来,万女士的前夫是一家酒店的书记兼总经理,和自己的下属发生了婚外情,才和万女士离婚的。这对万女士打击很大,她觉得自己在单位里抬不起头。她决心要找一个比前夫优秀的男人。于是她不断地找婚介机构帮自己介绍成功男士,而和这样的男士见面的价格至少要五千以上。几年下来,与万女士见面的男士不计其数,虽然明知大多是婚托,还有一些情感骗子,但她就是无法控制自己,一定要找个比前夫强的男人证明自己。

  万女士这样的心理,在离异女性中也比较常见。心理专家说,人的心理是一个容器,当一段情感被拿走时,这个容器就会空出空间来容纳新的情感。但万女士心理的症结在于,她并没有把前夫从心里拿走,而是仍然保留着这个对象,任何一个新进来的男人都要和这个对象进行比较,导致后来的男人都无法满足她的要求。

  从这个意义上说,万女士一直停留在过去的生活中,怀揣着对前夫的怨恨和对女儿的补偿畸形的生活着,即使不出现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她的人生也注定会发生其他的悲剧。

  14年前的离婚,搞乱了万女士的整个人生。她用14年时间不断弥补对女儿情感缺失带来的愧疚,同时又在不断地征婚中温习否定自我的感觉,这种极端混乱的生活状态,导致她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如果她能在离婚之初就树立一种观念:我的生活我做主,要靠我现有的资源去谋生,比如和女儿的情感资源,现有的一份较稳定的工作,自己现有的年龄资源和条件,理智地考虑自己未来的婚姻和对孩子的态度,她的生活可能并不富裕,但有可能会找到自己的幸福,她的女儿也会得到成长。

  希望万女士的案例能给离异的父母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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