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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缘孽债

 苦了 2013-03-13
據齊魯晚報報道,罪犯李佃勇通過網絡結識離異女子索某,後索某與其前夫李某復婚,李佃勇心有不甘,不斷糾纏索某,遂與索某及其前夫李某發生衝突。為報復索某等人,2011年,李佃勇將索某、李某及其子一家三口殺害。9月12日上午,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佃勇故意殺人案公開宣判。

另外,東營中院還對周坤、宋林峰故意殺人案,蘇志良故意殺人案依法做出了判決。


2007年,有婦之夫李佃勇通過網絡與當時已離婚的索某(女,歿年35歲)相識,後交往密切。2010年,索某和前夫李某復婚後提出與李佃勇分手,李佃勇仍糾纏索某並與索、李二人發生衝突,遂圖謀報復。


2011年3月8日16時許,李佃勇攜帶木鎬棒、尼龍繩、透明膠帶等工具以及索某家門鑰匙,潛入被害人家中。當李某與其子李某奇(男,歿年9歲)回家後,李佃勇乘李某不備,持鎬棒將李某擊倒並用繩子、透明膠帶、圍巾將李某及其子捆綁。待索某回家後,李佃勇持刀將索某捅傷並用繩子、透明膠帶捆綁,並劫得兩張銀行卡。次日凌晨4時許,李佃勇持鎬棒先後猛擊李某等三人頭部,致三人顱腦嚴重損傷死亡。案發後李佃勇潛逃,並持索某銀行卡提取現金17000元。


法院審理認為,罪犯李佃勇為洩憤,持械打擊他人頭部,致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殺死一家三人,包括一名無辜兒童,情節特別惡劣,後果極其嚴重。根據相關法規,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佃勇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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