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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计划报告

 神禾塬 2013-03-13
关于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计划报告
 
市应急办:
按照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2007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要求,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自救和抢险技能,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以及协同作战能力,全面提升政府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督能力和抗御重大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我县已制定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计划。
一、绥阳县环境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一)演练时间:2007年12月25日
(二)演练地点:洋川镇诗乡门村三叉路口(祥兴食品公司)
(三)参加演练单位及人员:绥阳县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指挥部成员单位、洋川镇有关领导、洋川镇民兵应急分队、村、支两委有关人员,以及县环保局、监察大队、监测站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技人员。
(四)演练内容
1、“祥兴食品公司液氯泄漏”接警处置;
2、启动《绥阳县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3、应急联动和协调配合。
(五)演练步骤
1、接“祥兴食品公司液氯泄漏”警情;
2、紧急启动《绥阳县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3、现场初步控制及事故调查;
4、开展应急处置:
①实施应急监测;
②对污染区域实施隔离、进行人员疏散;
③有关部门搞好现场秩序维持、安全保卫;
④医疗救护组实施紧急救护;
⑤综合协调组负责现场协调;
⑥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车辆、人员、物资及经费保障。
(六)对演练进行总结点评
县领导对这次演练活动进行点评。通过演练,锻炼对环境突发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达到组织严密,指挥高效的要求。
二、绥阳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一)演练时间:2007年12月18日
(二)演练地点:洋川镇诗乡门村大窝口
(三)参加演练单位及人员:绥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洋川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县级专业扑火队、洋川镇民兵应急分队、村、支两委和护林人员。
(四)演练内容
1、森林火情接警处置;
2、启动《洋川镇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3、启动《绥阳县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4、明火扑灭、清理余火;
5、撤离火场演练。
(五)对演练进行点评。县领导对这次演练活动进行点评。
三、绥阳县风华镇突发公共事故应急演练计划
(一)演练时间:2007年12月20日―12月30日。
(二)演练内容: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范围进行演练。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故。
(三)具体操作步骤
1、前期工作。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立即启动《风华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镇政府迅速组织指挥有关应急救援队伍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
先期处置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①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②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③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④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⑤向社会发出避险警告或预警信息。
⑥有可能波及其他村、镇的,要及时相互通报。
⑦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同时,镇应急办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迅速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应急办报告。
2、现场指挥
启动预案后,镇应急办和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立即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成立应急工作组,责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工作组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②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③组织指挥人群疏散、安置。
④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持。
⑤向党委、政府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根据突发事件情况,成立相关工作组并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①抢险救援组:由安监站等有关部门牵头,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进行现场处置。
②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畜牧等部门牵头,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间疫情控制等工作。
③交通管制组:由经发办、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牵头,负责事发地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④治安警戒组:由派出所、司未能、综治、武装等部门牵头,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⑤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民政、教育等部门牵头,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⑥社会动员组:由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牵头,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⑦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财政、民政、供销等部门牵头,负责调集、征用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⑧应急通信组:由文化、电信、邮政等部门牵头,负责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现场通信畅通。
⑨综合信息组:,上现场指挥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⑩生活保障组:,是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四)应急结束。现场指挥部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由发出预警信息或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的机关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指令,解除预警应急措施,转入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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