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是很现实的话题。早前,中央电视台曾经做了一个调查,当问到“你有没有遭遇或者在自己单位看到过办公室性骚扰?”时,回答有的竟占3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中涉及性骚扰的相关规定使这一话题再次成为社会热点。![露股沟的女子 露股沟的女子](http://image59.360doc.com/DownloadImg/2013/03/1421/30936138_2)
有朋友讲了一个故事。《拉裤子、赔八万!》说的是有一李姓男子日前在一餐店吃东西时,见一穿牛仔裤的女子在旁边用餐,裤身低到连股沟都露出来,李一时“性”起,动手拉女子牛仔裤后侧欲一窥春光,当场被逮,付了八万元对方才同意和解。![露股沟的女子 露股沟的女子](http://image59.360doc.com/DownloadImg/2013/03/1421/30936138_3)
这五十四岁李姓男子,在一家店吃宵夜,转头一瞄,看到隔壁一名20多岁妙龄女子穿低腰牛仔裤,裤子的腰身低到连股沟都跑出来。李姓男子顿时心痒难耐,起身假装要上厕所,靠近被害人后方,伸出食指往被害人股沟处的牛仔裤裤头拉链往下一勾,欲偷看被害人屁股,被害人有所察觉,转身一看发现有人拉她裤链,马上大叫。男子遭被害人同行友人与店员当场逮捕,李被抓后一直向被害人道歉,希望不要报警,他愿意赔偿被害人,最后得以八万代价和解。
有人说,现时的某些女子穿的低胸吊带衫,低腰牛仔裤。呼之欲出的胸脯,挑逗性极强的股沟其实质就是勾引男人,在引诱男子犯罪(深思:14岁奸杀表妹的表哥抚摸表妹的胸脯的事件……),应该予以禁止。这也是对男性潜在构成性骚扰罪的“性骚扰”行为!据说英国就有过“禁止女子超短裙,使交通事故倍数递减”的做法。
什么是性骚扰呢?国内目前还没有一个权威的、准确的定义。当然司法界约定俗成地普遍认为“性骚扰”是指违背对方的意愿故意侵扰对方的性权利的某种作为或不作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骚扰者的行为带有性意识,且明知违背被骚扰者的主观意愿;第二、骚扰者在客观上实施了骚扰行为,通常表现为积极主动的言语、身体、眼神或某种行为、环境暗示等;第三、被骚扰者心理抵触,很反感。可见,除了骚扰者的主观心态和客观行为之外,是否违背被骚扰者的个人意愿是认定是否属于性骚扰的一个重要标准。
给女性一些建议,例如,对方动手动脚,你一定要当场制止并离开;对方眼神色迷,你一定不能与之对视;对方邀请共处一室,你要学会找借口不进封闭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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