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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录(4):我家的老宅子

 龚兆椿 2013-03-14

我家的老宅了是一九六五年夏父母所建。以前居住的是木质茅屋,一九六四年,被父亲卖给了长埠乡笕头村做仓库,卖那栋茅房,当时还被驻村乡干部严厉批评了一顿,说是贫雇农破产,有辱党的政策。其实父亲卖掉那栋房子也是很无奈,因为我家那栋篱笆墙的木柱茅房,土蜂把木头全蛀空了,麻雀在屋顶的茅草里做窝,木质部分严重霉烂,墙壁到处有破洞,春不挡雨冬不蔽寒,那年正好又碰上了买主,所以就把房子卖了,危房卖掉后,经报大队批准,我爸爸在自留山上砍了一些杉树,另外在本公社七房生产队买了几个立方米的木料,请了木工和泥工重新做了一栋60平方米的土木结构的住房。

一九六五年,碰上四清运动,大队干部进门兴师问罪,并对新做的住房所用木料进行一一进行清点核对,一查,超出了批伐棵数,当场作出了罚款处理,超伐木料150根,共计罚款150元,当时,生产队劳动力一天的劳动工值只有0.31元,150元的罚款如何交得起,父亲没有办法,只好用半边房屋作了抵债,随后大队在我家新做住房正堂中间打上了篱笆,改作了村小学堂,直到七十年代初,经过交清罚款,才将办了三年学的那半边房屋被赎了回来。

一九八七年我们一家住进了集镇,从那时候起,我就很少在老宅居住过。二00四年我们进城买了商品房,到老家去的时间就更少了,每年仅回去二、三趟,主要是祭祖上坟,顺便看看屋漏不漏雨,有没有损坏的地方,如果有的话就请人修补修补,二0一一年我还将老宅东面楼上的一方土砖墙进行了改造。现在子女都在外地工作并安了家,他们对老宅从不挂记,但老房子是祖业,尽管破旧,还得维护,不能让它倒塌,我现在也年纪大了,树老千年,落叶还得归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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