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鹰潭市国土资源局

 京西桃源 2013-03-15

在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土地例行督察

(南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李恩才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同志们,刚才黄春平副市长通报了南昌市土地利用和管理以及土地例行督察自查的有关情况,南昌县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负责同志做了表态发言,顾副局长、刘副厅长和赵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这些讲话和发言,讲清了这次土地例行督察的意义,讲明了这次土地例行督察的任务,也提出了做好这次土地例行督察的态度。这些讲话发言,给我们做好这次土地例行督察增强了信心。作为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分管江西省土地督察工作的专员,借这个机会,再强调四点:

第一,正确对待。土地督察是对政府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监督检查,是帮助地方提高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促进地方依法发展、科学发展和有效发展的一种手段。我们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土地督察工作,来支持土地督察工作。督察工作千头万绪,工作量也比较大,势必会增加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负担。所以我们希望,也相信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同志不要有埋怨、厌烦的情绪,更不要有对抗的情绪(我们相信不会有),会用正确的心态来积极支持和配合督察工作。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之所以前面挂“国家”两字,是国务院授权我们对地方政府依法用地、依法管地进行监督检查。我们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地方政府,而不是某一个部门。当然,既然是监督地方政府,我们具体工作又是分散在有关部门来做的,肯定会涉及到有关部门。所以,我们所说的配合,不仅仅是国土资源部门的配合,其他相关部门也要配合支持。

第二,真心整改。对土地例行督察中发现的一些问题,顾副局长刚才讲话里说了,并一再强调,要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要求,及时组织整改。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凡是在卫片执法检查中,在国土资源部组织检查验收之前,我们地方组织自查整改到位了,不计入问责比例。这次例行检查和卫片执法检查一样,都是进行问责检查。2009年度土地管理是第一次问责,我们也是在尝试和探索。如果地方政府或政府领导不重视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对整改不用心,或不下决心的,那我们就将对这些地方政府下狠心问责。因违法比例比较高,超过了比例线,违法用地比较严重,肯定要进行问责的。另外,对例行督察中发现的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我们将移送省国土资源厅直接立案查处。

第三,依法督察。要把这次土地例行督察作为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新起点,而不是一个终点。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树立土地管理法制观念,建立长效的土地监管机制,防止违法用地出现反弹。如果你们不重视依法用地、不规范用地,作为领导者个人,可能个人要受责任追究;作为一个地方发展,可能就会“欲速则不达”。土地是发展的载体,把这个载体控制死了,你这个地方就难发展了。因为我们刚刚进驻南昌,到底情况怎么样,我们还不是很清楚。但我们相信南昌市土地管理工作总体上应该是好的,但也不排除少数地区、少数地方可能会有这方面、那方面的问题,应加以注意,加强整改。

第四,加强监督。这种监督是双向的。对地方政府依法用地、依法管地进行监督检查,这是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的的职责。作为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同样可以对我们督察组成员的督察能力和水平、督察作风、廉政建设等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希望你们真心地支持和配合我们依法督察、公平督察、廉政督察。另外,国土资源部党组和国家土地总督察非常重视,给我们增加了很多督察条件。此次土地例行督察后,整改验收工作可能不是我们来,可能是从全国土地督察系统抽调人员组成异地检查组来。如果是异地检查组来监督检查,发现我们工作不细致,对我们不信任,也要追究我们的责任。

我相信,有南昌市委、市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有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我们一定会顺利圆满的完成此次任务。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