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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中的情与性:《摩尔·弗兰德斯》可以出卖的性

 许多米 2013-03-15

  “性欲处于生物学、个人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会合处。从纯生物学的角度看,性欲就是男女性器官通过接触和插入的结合,以及靠近、欲望与部分快乐的先前状态,同满足或不满足、妊娠与生育的后续状态。从风俗上说,性欲是民法和宗教祝圣仪式承认为合法的那种性结合形式。”

  前一个生物学定义会让不打算学医科、纯生物学的读者感到好笑,性被“科学分析”后就成了一本正经的机械功能和前后状态;后一种社会学定义说的则是一个斯文却又严厉的社会现实:只有被“承认”的“性结合”才是“合法”的。

  英国作家笛福的小说《摩尔·弗兰德斯》写的就是一个过了很多不合法性生活的女人。她出生在伦敦著名的新门监狱,母亲是一个盗窃犯,即将被流放到—当时还是英国殖民地的弗吉尼亚。她被送给了吉卜赛人,三岁后因为肤色不对又被遗弃。因为“运气”好,她得到一个“阿妈”的抚养。这个阿妈当时穷,但曾经富有,现在靠抚养孤儿挣钱。她们过得虽然贫困,教育方式却同“千金小姐一样讲究”。“阿妈”去世后,十七岁的她不得己当了一家贵人的仆人。虽然她自己觉得在各方面都与两位小姐不相上下,但贵人家的大儿子魏不断地夸她美丽,私下许愿要娶她,己让她心烦意乱,二儿子洛宾也发现己经爱上了她……于是她遭到了大儿子的诱奸,后来又“体面地”与二儿子结婚,“扭转了命运”。

  摩尔先后嫁过五次,其中有几次还是嫁给了有妇之夫—并且与各种人私通,有时候纯粹是为了捞几个钱。她去过美国的弗吉尼亚,见到了亲生母亲,结果发现她眼下的丈夫竟是她的同母异父兄弟,于是她撇下他独自回到英国。有一个时期她生活极端穷困,但是她后来成了一个非常高明的扒手和小偷。她终于还是被抓住了,并和她母亲一样被投入了新门监狱。她在判死刑前遇见一位被宣判有罪的拦路抢劫犯詹姆斯,原来正是她许多前夫中最受她宠爱的一个。最后他俩都被发配去弗吉尼亚。到了弗吉尼亚,摩尔发现自己己从母亲那里继承了一个种植园。从此,她将和詹姆斯在发家致富和痛改前非的气氛中度过余生。

  跟作者笛福更有名的另一部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一样,悴尔·弗兰德黝采用的是第一人称叙事和如实报道的格调,摩尔用“我”怎样怎样与读者对话,仿佛自己所说之事千真万确、绝对可靠。虽然自己说自己的事难免有“扬长避短”之嫌,尤其是摩尔这个人并不是一个“正经女人”,但她似乎是毫不隐瞒地述说了自己的一生,并不顾忌脸面形象。她告诉我们:在这六十年丰富多彩的生活中,除童年外,她当了十二年的妓女,十二年的贼。

  摩尔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

  英国在伊丽莎白时代之前就确立起了一种文体写作方式,叫“哄骗性自传”或罪犯个人备忘录。每逢有名的罪犯被处决后,街上便有便宜的小册子出售,使用第一人称,介绍他们的生平,但必定又以忏悔和劝善结尾。这种宣传单子既可以让一般人喜欢看,又可以达到警顽劝善的目的。不可否认,罪犯的经历往往比常人丰富,笛福很了解一般人对罪犯生活、冒险生活的好奇,所以《摩尔·弗兰德斯》也是当时英国流行的骗子冒险小说类型的变种,这类小说大都表现一些主人公用各式各样的、常常是不体面的手段致富或达到顺境,但是在这以前,他们经历了许多极为严重的不幸和可怕的冒险。

  在“外人”看来,摩尔肯定是个妓女形象。一般人们认为“妓女”就是用自己的肉体与男人进行金钱交易的女人,因为她们出卖的是自己的性,而不是自己的劳动或遗产,人们普遍认为妓女之“丑”在于她们:一、不劳而获;二、不知羞耻;三、无知无识。如果女子是因为社会罪恶或他人逼迫而被迫卖淫,人们会对她们的命运产生不同程度的同情,或不叫她们是妓女,说她们是受害者;但如果是某些女人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则表明她们不仅出卖肉体,而且向邪恶、金钱出卖了灵魂,她们就是人类的妖孽或害人精。不过摩尔这个形象既不是完全无辜,也不是彻底咎由自取,她起初并不想不劳而获,失身后也不是没有羞愧感、罪恶感。她没有受过正规的教育,但对基本的事理常情,对人之善恶的大致判断,对所做之事的严重后果都清醒明白。在小说中她一边向我们诉苦,一边马不停蹄地力图改变自己的生活;她不断地向我们忏悔、反省,同时又不由自主地、越来越快地滑向罪恶的深渊。

  小说家E.M.福斯特把《摩尔·弗兰德斯》视作“个性就是一切”的那类小说的典范。他说,摩尔勇敢、有激情,基本上是热心和诚挚的,尤其是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人:“摩尔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她有着能放进被窝的结实丰满的身子和能掏人家口袋的灵巧的手脚。”

  对贫苦的恐怖想象和刻意逃离使她被骗

  妓女“不劳而获”的说法忽略了一个问题,另一些劳动大不一样。虽然工作着可能是美丽的工作是一点都不美的,起码在当时是那样。即一些劳动与,但也有许多

  摩尔跟阿妈长到八岁时,当地的“治安官”下令要她去服侍人家。“我”一想到要去替人家跑腿或做娟妇手下的苦力就吓坏了,再想到迟早要出去服侍人家就天天大哭。“我”恳求阿妈让我尽力为她做工,做针线、打毛衣、纺纱、缝纫什么都行,“我”希望靠劳动养活自己,并决心加倍地工作,将来当一个“贵妇人”。“我”这个年仅八岁的孤儿想当贵妇人的宏愿让阿妈心生怜悯,没有让“我”马上出去做工,同时市长太太和女儿们听说了也很好奇,急着想来看“我”长得怎样。其实小摩尔此时头脑里想的是一个修补花边和洗贵妇花帽的女人,那是个不名誉的女人,己经有了两三个私生子,但小摩尔因为她不当仆人或别人的管家而羡慕她。阿妈去世时,摩尔十四岁。带着属于她的二十二个先令,无家可归,她“己经不想当什么贵妇人了,甘心做一个仆人,随便她们让我当哪种仆人”。对于她后来服侍了四年多的新主人,摩尔认为她富有、'慷慨、公平,但“说起诚实,她是赶不上我的老阿妈的”。

  摩尔虽然一出生就遭厄运,但她也在生活的泥沙中本能地拉住一些救命的枝干。她最初很有自己的想法,决心要做贵妇人,引起市长太太、小姐们和许多人的误解和好奇心,摩尔也因此发现她们所说的贵妇人是指不用出去服役、不用当用人的女人,“而我心中的贵妇人就是一个能够靠着自己的工作养活自己的人”。于是贵妇人们称赞她的勇气、骄傲和美貌,有意给她钱和工作做,结果她十二岁就感到自己己经成了“理想的贵妇人”。但老阿妈的死使她失去劳动机会和藏身住所,到一贵妇家当仆人后,虽然与她的两个女儿一起偷学了一些音乐、舞蹈和写字,但“女性共有的虚荣心”、“特别爱听别人谈论自己的姿容”成了堕落的种子和失身的根源。

  笛福借摩尔这个形象写出了新生市民阶级自身理性的缺乏,这种缺乏并非指他(她)们没有头脑,而是指他(她)们对智性和悟性的滥用,并导致了个人欲望的失控和道德的一步步堕落。

  首先,摩尔本能地害怕孤独、被歧视及贫苦的生活,虽然这种生活一开始就是被欺骗和在心理压力下自我想象虚构出来的,但以后就不断成为安慰自己、开脱自我罪过的借口了。摩尔从小过着“苦”日子,想着当“贵妇人”,以后又真的在贵妇人家做半仆半主的管家工作,一方面与两位小姐相比,她发觉自己“有很高的天赋”,被称赞为“绝代美人”,另一方面又在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上处于低人一等的实际位置。所以她最初希望劳而有获、自食其力,但后来就不由得期望不仅要生存,更要享受。最初她只希望有一个体面的工作为生,然后她就认为以普通工作为生就是不够体面,因为你就成了“下层人”。

  贵妇家的二儿子洛宾是个坦白诚实的人,他对摩尔与哥哥的偷情浑然不觉,只是真心喜爱漂亮的摩尔。而他的哥哥在玩过了摩尔之后就希望用其他形式结账,他一边鼓励弟弟、劝说母亲,一边又对摩尔软硬兼施。既说“想一想得到全家人的允许,嫁给一位家道富有门第高贵的公子,享受世上一切的快乐,这是多么好的一件事”;又把“我”不同意的危险说得加倍吓人,“再加上我自己的想象,想到独自走到茫茫的世界里去,被人们看作是个摈出家门的淫妇,将来的结果也许还不止于此,或者连一文养活自己的钱也没有,离开了这个城,在世界上找不出一个朋友,一个相识的人,但是又不好意思仍然留在这城里。这许多情形真是把我吓得要死……”

  摩尔对贫苦的恐怖想象和刻意逃离,开始是被他人(如大儿子魏)欺骗、被他人唤起的,后来就成了自我欺骗和属于自己的最真实思想。与二儿子洛宾秘密结婚后,摩尔与他相处五年,生了两个孩子。虽然摩尔知道他是一个“再好不过的丈夫”,日子过得也很快活,“但是他从父母那里没有得到多少财产,他活着的那几年也没挣很多钱,所以我的境况并不很好,结婚没有给我带来很多经济上的利益”。洛宾死后,摩尔就把孩子给了婆婆,仗着一千两百镑(其中五百镑来自大儿子魏)和年纪还轻、容貌仍然很美,开始享受生活。她一方面与一个布商的妹妹一起找机会寻欢消遣,一方面准备不轻易再嫁,因为她此时内心向往的是一个“绅士似的商人”:像洛宾一样的好人+像魏一样能继承丰厚家产的富人。 她的第二个丈夫是布商。没想到这个让“我”特别快乐又和善有钱的商人忽然得到“我”的钱之后竟拉着“我”一起拼命挥霍,不到一年就花完了钱,再过了一年他也破产了。他很有绅士风度地与“我”分手,指点“我”趁早去抢夺债主们的钱物为生。由于他的逃跑,两人没有正式离婚,因而“我”只得改名换姓,由柏蒂小姐变成了弗兰德斯夫人。改名后的摩尔也不再想过劳动或自食其力的生活了,连祈求上帝的主要内容也是不要让自己贫穷。

  人会以良心和友谊作为性欲放纵的借口

  除了对贫苦的畏惧以外,因漂亮而产生的虚荣心也是摩尔道德堕落、人格下滑的润液。摩尔以回忆和反省的口气说:“幼年时就知道自己长得多么美丽常常是她们堕落的先导”,其结果就是无论谁来说你美丽,他被你迷住了你都绝不产生怀疑。再以后的表现虽然简单但也致命:摩尔感到“世界上我所最喜欢的是漂亮衣服”。摩尔无论得意失意,都坚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衣装、首饰、马车、女仆都是她征服男人的利器,也是她丧失自我、追逐外表、继而沉迷于外在财物和虚荣的媒介。有人说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但再好的追求也不能在欺骗的形式中进行,摩尔很少能把爱美与爱虚荣区别开来。而不能区别这两者,则使得她的美始终停留于肉体和性感,她对自己的认识也始终是性是否冲动和美色是否依旧。

  摩尔在与第三个丈夫分手、从美国独自返回英伦后,丢了许多货物,仅余两三百英镑在身。这时她遇到了一个因妻子得了精神病而出门解闷的君子,他出于对“我”的爱(而不是宗教),一方面给我钱用,让“我”买美丽的衣服,另一方面只与“我”光着身子同室同床,克制着并不碰“我”,因为那会伤害他所爱的人。摩尔对他的温文有礼十分感激,对他的高尚原则更感到可怕,因为她在这种过程中开始承认自己更需要他:假使我们继续这样下去,我自信我们很可以夸口;但是聪明的人们说过,故意走到悬崖去勒马是不妙的。我们就感到这样。现在我又要说句公平话,承认第一次破约不是他那方面。有一天晚上,我们同在床上,温暖而欢乐,那天晚上我们俩喝了比通常稍微多点的酒,虽然一点没有使我们任何一个神经错乱。胡闹了一阵之后(那是我不能说出口的),我被他的双手紧紧地抱住,我对他说(我现在重述这话,还带着羞愧和灵魂的恐怖),我心里希望他有一夜免除约定,只这一夜。他立刻照我的话办,此后就无法阻档他了;真的我也不想再阻档他了。这样我们的道德控制算打破了。我拿朋友的地位换来荡妇这个难听的、刺耳的头街。

  摩尔后来怀了孕。他让摩尔生了孩子,并给她买了一所新居。摩尔说自己和他都一直在忏悔,摩尔还发现自己放肆的欲望会让意志跑开。……在快乐和不快乐中,他们过了六年,生了三个孩子,只活了第一个。然后这位有钱有风度的君子病了,他在垂危中深深忏悔自己的风流放荡,反而对过去的六年感到特别厌恶。“我”于是发现这位礼貌很好、心地公道、不走极端的先生,“他的为人也不过如此”。“我”因为他在重病中“希望自己有同感”而愁闷悲哀,但还是用心“欺骗”了他,让他再付五十英镑来换取一张绝交书,并坦然地在上面签了字。

  堕落和欺骗常常不是以邪恶的名义进行的,居心纯良和友谊深厚往往成为性欲放纵的借口和推词,事后摩尔意识到:“当廉耻丧失的时候,罪恶就会冲进来。”渴望通过婚姻发财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社会心理。

  笛福在解剖摩尔这类妇女的心理时,还特意指出:怕嫁不出去的恐惧是女人的陷阱。因为这促使她们委曲求全,自愿让男人欺侮。“我想女人一生中最危险的时期是结婚的时期;这也是因为我们缺乏勇气,恐怕终身嫁不出去,过那种可怕的生活,所谓老处女的生涯。”

  摩尔在破产布商逃走后,曾结识了一位相似处境的端庄的女人,但半年后她就嫁给了一个好丈夫—一个船长。“我”很羡慕她,也想在其他船长中看到自己的希望。“我”首先帮助一个有点钱的年轻小姐征服了一个原来性情傲慢的船长,“我”让她隐瞒自己的钱数、抬高自己的身价,“我”请一位结过婚的绅士假装她的情人经常来看她,仿佛就要向她求婚,“我”还让她逐渐了解了船长的底细,最后使得这位船长“始终是个殷勤的丈夫”。

  中国学者黄梅女士在《女人和小说》一书里说:《摩尔·弗兰德斯》是一个自传体故事,记述一名出身微贱的女人从小立志要当不事劳作的淑女,她常常费尽心机捕捉丈夫而不能如愿,不得不去当女佣、阔老的外室乃至娼妓窃贼,几乎用尽了当时女人所可能运用的所有求生手段。(当时)绝大多数末婚妇女生活在不安全感中。己婚妇女也既无职业又无产权,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又末尝不是靠出卖肉体为生的无产者。

  摩尔和她的女友们在婚姻的冒险历程中竭尽全力,一方面使出浑身解数穷追自己需要的猎物,另一方面则小心翼翼地警惕其他猎物伤害自己;同时,她们发现贫穷的男人们也在进行相似的狩猎,于是那种男女之间没完没了的相互欺骗就使多数人的婚姻成了一场危险的游戏。男人们在四处打听单身女子的钱财,女人们也在仔细分辨男人的品质。男人们认为现在女人的数量太多、自己占着优势,女人们则认为如今世风太坏、好男人太少。男人们认为一招即到的老婆是没有什么价值的,女人们也不想急忙奔去结婚,必须让求婚者经得起考查。

  在摩尔生活的世界里,感觉自己贫穷和渴望通过婚姻发财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社会心理,它使那个社会的无数男人和女人一样,都是“可以出卖的性”、“可以交换的性”而己。

  那么我们通常所说的应该与“性”在一起的“情”在哪里?在熙熙攘攘四下出卖性的婚姻交易场上,摩尔和她的女友们正在寻找着另一种东西,与此同时,还有一些尚末完全堕落到贫困线以下的男人也在搜索不同的货品。

  摩尔的朋友—船长夫人让“我”假称为“表妹”,让“我”在别人看来很有钱。“我”于是可以不慌不忙地挑一位意中人,看他是爱“我”还是爱钱。他在美国弗吉尼亚有三块值钱的垦地。“我”以为这次婚姻“万分有幸”……可是他却是“我”的兄弟。摩尔的第三次婚姻似乎过于离谱,但它多少表明既有性又有情的美满姻缘也与运气有关。

  摩尔与那位因生病而痛改前非的拼夫分手之后,因为又处于无拘无束、无人指导、无人扶助的状况,想到自己的财产全是银行现款,连银行的票据都得带在身边,觉得很危险,希望求银行人帮助,于是认识了一个银行人介绍的“诚实的朋友”。这个老实人对“我”很好,但与此同时“我”又卑鄙地想嫁一个比银行友人更富的人,于是摩尔陷入了一场双重阴谋。她假装贵妇的行踪引起一个女阴谋家的注意,她的“阔绰到富丽堂皇程度”的“兄弟”很快赶来求婚,摩尔被骗同意后,才发现双方都在把自己作为可以出卖的性,图谋其实并不存在的金钱。好在这位名叫詹姆斯的人还不是一个专门以欺骗女人为生的色棍,他原是上流人士,沦落底层,虽然己经被女皮条客骗走了最后的钱财,但心地慷慨、明白事理。在真相大白之后,他最难过的是不能以男人应有的身份让妻子过安逸的生活。于是他给了摩尔以再嫁的自由和如果没嫁,他日后发财一定再来迎娶的许诺,悄然离去,后来当了强盗。临走的那个晚上,两人左思右想,一筹莫展,又如新婚夫妇难舍难分。于是,对摩尔来说,有情没钱还是不能生活。

  这段冒险仿佛又体现了摩尔的运气,即她在一场婚姻的灾难中竟遇上了一生最合适的伴侣。但在人们精神下跌过程中,往往对自己真心喜欢的人和事反而不能坚持,摩尔与詹姆斯的真情难舍并没有让他们停止原来的生活方式,而是在过了一段难忘时光后又各奔东西。虽然最后拯救死刑犯摩尔的还是她的最爱詹姆斯,但这种纯粹偶然的相遇,不免让人感到实际生活无法像小说写作那么随意任性;虚构的巧合与他俩的团圆结局之间也充满讽刺性的喜剧片效果。

  “贫穷”会硬化人的心肠

  詹姆斯走后,摩尔第四次正式与人(老实的银行友人)结婚时,她真心希望与他长久共度,但五年后,这位小生意人因朋友经营失败的牵连,遭遇经济重创,又忧郁而死。此时摩尔己四十八岁,不再有生育能力。换言之,她的性己经再也没有出卖的可能了。她在极度无望的穷困中走上了偷窃之路,与一个开当铺的女老板成了莫逆之交,一个负责偷和抢,一个负责收和卖,她们进行着彼此信任的“公平买卖”。虽然这个当铺女老板是摩尔偷窃的教唆者,但摩尔感觉只有这个女老板才是惟一关心和了解她的人。她多次险些被抓住,也多次想洗手不干,但总是忍不住仍要出外做“生意”。后来她还认识了著名的女贼摩尔,与她合作偷盗贵妇的金表。当她最终被抓住时,她被当成了“摩尔”。

  笛福顺着摩尔步步下陷的足迹,最终写道:贫穷会硬化人的心肠,让灵魂下跌的人形成所谓“穷人的逻辑”,即富人该被偷、被教训一番,从而使自己越来越被魔鬼指点,丧失一切正常的感觉、理性以及良心。如前所述,贫穷也可能是一种在引诱下想象出来的感觉,摩尔这样的人往往不能把现实的贫穷与真正的贫穷区别开来。摩尔刚开始偷窃生涯时,遇到了一个

  美丽的女孩子独自从舞蹈学校回家,摩尔对她戴着的一条金珠穿成的小项链产生了欲望,她假装和女孩同路,与她说话,拉着她走进一条黑暗的小巷,窃走了她的项链。回家后她心想自己没有加害于这个小姑娘己经是很仁慈了,并且认为自己给了她的父母一个应有的教训,警告他们不应该疏忽到让一只可怜的小羊独自回家。她想到这个小孩的母亲一定很虚荣,想让自己的女儿在舞蹈学校显得漂亮才让她戴这么值钱的东西;想到这个女孩的女仆一定糊涂轻狂,在路上与熟人闲聊,丢了小主人……总之她在靠魔鬼替自己出主意,在所谓“穷人的逻辑”鼓励下逐渐乐此不疲。到了新门监狱以后,摩尔发现那里的人们哪怕判了死刑也无忧无虑,竟会渐渐地喜欢“地狱”,在患难之中还能像没遇到患难一样地毫无廉耻地欢欣作乐:

  我堕落得成为铁石心肠的人;我起初变得愚蠢和无知,然后变得野蛮和糊涂,最后我发狂得像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一样;简单说来,我变得自然地喜欢那个地方,心里觉得很安逸,真好像我是从那里出生的。

  综上所述,笛福以新生市民阶层自身理性的缺乏和智性和悟性的滥用,来解释摩尔所代表的欲望失控和人性堕落。本能地害怕假想的贫苦、因漂亮产生的虚荣心、性与情完全分离的婚姻买卖、怕嫁不出去的莫名恐惧、被困境硬化的铁石心肠等等,缺乏真正理性指点或思考的摩尔,虽然健康漂亮、聪明能干,但却把自己的生活变成了一场场劫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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