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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矛盾??一个难解的结

 宏琰飞的图书馆 2013-03-16

医患矛盾  一个难解的结

(2012-06-02 07: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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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远军杂谈

健康

分类: 杂谈

                           医患矛盾  一个难解的结

                      但远军

导语:如今的医患矛盾越来越彰显,越来越激烈,如何化解,成了一个难以解开的结,笔者长期从事基层公安工作,调解过不少医患纠纷,本文力图对其解决的途径进行一点粗浅的探寻……

                       医疗机构要回归“公益” 的本位

改革开放是国家发展的必须,在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国家富强了,老百姓富裕了,但不可否认,有些事情也纠缠得全中国人民焦头烂额,其中医患矛盾的加剧,首当其冲。

一个国家,最不该纳入经济轨道运行的一是医疗,二是教育,医疗保障国民的身体健康,教育保障民族的心灵健康。两样东西,一市场化,国家就强盛不起来,民族就兴旺不起来,尽管可以一时强盛和一时兴旺,但终究走不远,持续不下去。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医疗的公益性是神圣的,不容置疑和侵犯,只要是“公立”的医疗机构,就绝对不会容许对这一“宗旨”的违背。纵观我们国家“医改”的历程,改来改去,万变不离其宗,挣钱挣钱再挣钱——挂号要挣钱,卖药要挣钱,打针要挣钱,动手术更要挣钱。医院好与不好,看能不能挣到钱,医生好与不好,看能不能创“效益”。如此下去,所有的医疗机构就形成了一种固定的价值模式——挣钱。挣钱不是不好,但要看是挣什么钱,怎么挣,君子生财取之有道,如果连“道”都可以不讲了,你说老百姓认可吗?社会认可吗?有一家医院,一小孩玩耍不慎掉入地沟,摔破了头,送到医院抢救,求爹爹告奶奶,医院接了,就是不动开颅手术,为什么?因为小孩的父母没有凑足“保证金”,最后这小孩不治身亡。这样的事例在中国绝不鲜见,媒体有报道,我也亲见过。孩子死了,医院有若干的理由推卸责任——是的,没有钱,谁给你动手术?拿到手里的才是真实的,揣进腰包里的才是稳妥的,你说你去借、去贷,对不起,我没那耐心,即便有那耐心也没那信心——你到时候交不起钱或者跑费了谁来买单?医生来买?医院来买?傻瓜才做赔本的买卖。在类似事件上,看似合乎情理的事实上不合乎情理,如果患方真的付不起钱或者跑费了,该买单的应是政府,政府对社会不仅仅是管理,还需要救济——救济弱势群体,救济急需救济的人。每一个公民都享有为难之时得到社会救济的权力,更别说急需救济的弱者了。政府缺位,必然导致医疗机构的缺位。医疗机构一旦丧失了“公益”的救死扶伤“天职”,那么,医患矛盾的加剧是必然。因此,化解医患矛盾,首先政府必须补位,然后再逐步让医疗机构回归到“本位”上来。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基金,救死扶伤;社会慈善机构也可以有所作为。医院尽力了,不能挽救一个人的生命,那不是医院的错,相信老百姓大多数是通情达理的,不会胡搅蛮缠。可是,明明可以想办法救活的人,只是因为没钱,医院便置之不理,人死了,换成任何家属,恐怕心里都承受不了。

医院是不能以挣钱为目的的,医院在任何时候都要把解决病人的疾苦放在首位,除了制度的设置,也应有人道主义的责任担当。医院办成“企业”了,医生成天想着如何从患者身上捞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小病医成大病,大病医成绝病,一个小小的感冒,动辄要患者花上几千几万,想想,医患的矛盾能不加剧吗?

                            医生要增加人文素养

人文素养的缺失,是目前许多岗位许多人的通病,一切向“钱”看,一切向“权”看,没钱没权的小老百姓,哪怕是去办芝麻大点的小事,不折腾你一番也誓不罢休。去年我和妻子去重庆一家医院看病,单排队挂号和初诊,就足足花了一个整天,要不是后来托了在医院里工作的熟人帮忙,怕是一个整天也不行。我没有责备医院的意思,医疗资源有限,那么多病人等着治病,等一等很正常,可是医生和护士的态度就不同了,我实在不敢恭维。我亲眼目睹了医生的不耐烦和护士的不耐烦,那一张张阴沉得能拧出水来的冷脸,和那警察审问犯人模样的语气,不是病人也会吓成病人。当时我就纳闷:咱到底是来看病呢还是来接受“再教育”的?

在医患矛盾中,不少都是因为医生或者护士的态度不好而引起的。你治不好人家的病,善意的做个解释,人家该去哪儿去哪儿,既不担误人家的治疗,也不忽悠人家的感情和金钱,人家犯得着来和你过不去么?但现实却偏偏不是那样,患者花钱买服务,买来的恰好不是服务,是晦气和怨气,一股气儿憋在肚子里,又到底能憋多久呢?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人文素养,把病人当成真正的“病人”,把患者家属当成真正的“家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换把椅子坐,凡事多为患者和患者的家属着想,尽量减轻病人的痛苦,尽量减轻患者家属的负担,我想,做到了这一点,医患矛盾肯定会大幅度减少。

现在的年轻人,缺少的往往不是职业技能和技术,他们所具备的职业技能和技术,比起年长的一代,有过之而无不及,可是,相比之下,他们在如何做人的人文素养方面,却又是远远不能和老一代相提并论的。80后也罢,90后也罢,都是独生子女居多,在家做惯了“小皇帝”,走上工作岗位了,哪里受得了有求于自己的患者和患者家属的“委屈”?因此,我认为,做医生,做护士,职业的技能素养重要,职业的人文素养也同样重要,二者缺一不可。纵观如今的医院,有几家医是把增强和提高从业人员的人文素养放到了应有的位置上来的?

       患者和患者家属要增强法制意识

   有理无理先把事情搞大了再说,这似乎是当前患者和患者家属普遍抱有的心态。事情闹不大,没有人会重视,没有人会过问,闹大了,该管的人来了,不该管的人也来了,多多益善,人气旺,吆喝声大,有理的更有理,没理的想办法也弄得有理,反正对于患者来说,医院是“强者”,强者和弱者对峙,弱者总能赚到一些好处。因此,有了矛盾,患者和患者家属,往往不是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寻求合理的解决,而是想方设法把事情搞大——有请媒体“提前介入”的,有请黑恶势力“强行介入”的,什么法也想不出来的呢,好,搞点跳楼秀和自杀秀吧!总之,合法的正道不走,偏要去走不合法的邪道。去年我参与调解过一个医患纠纷,患者不去法庭打官司,却揣了瓶汽油到医院院长办公室去,扬言如果医院不给多少钱的赔偿,就自焚。其实走正道,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也许比她采去那种过急的方式要简单快捷得多。后来她不就是通过法庭审理才得到赔偿款的吗?

   公民的法制意识淡薄了,社会就不能稳定。人人不讲法,人人不按明规则办,不去走正道和用正规的方式解决医患纠纷,医院迟早会不堪重负,直至拖倒、拖垮。医院成天泡在医患纠纷里,拼命挣扎,医生不能安心行医,护士不能放心护理,折腾来折腾去,最终吃亏的恐怕还是整个社会的全体公民。因此,公民一定要增强法制意识,不管遇上了什么样的“纠纷”,都务必要通过法律的手段和方法去解决。医疗资源是全社会的,不是某一个人的,你去非法强占,影响了医疗秩序,阻碍了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不仅违德,而且也违法。违德会受到社会的谴责和自己良心的谴责,违法呢,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公安机关在处理医患纠纷时要慎用警力

  为了遏制一些不法分子的不法行为和缓解日益严峻的医患矛盾,确保医疗机构工作秩序的正常开展,最近卫生部、公安部等部委联合发文,在医院设警务室,公安民警直接进驻医院。在目前状况下,这无疑是非常好的举措。不过,对其作用亦不能高估。首先,公安机关警力有限,需要维护秩序的部门、机构和场所太多,因此,不可能在医院里投放足够多的警力。警力少,又矛盾集中、尖锐,进驻医院里的警察压力会很大,如果遇上突发事件,难以应对。其二,警察的任务是维护治安秩序,对于错综复杂的医患纠纷来说,公安机关往往十分谨慎,不可能,也不允许动不动使用“警力”,因此,虽然医院设警务室了,但绝大多数的医患纠纷仍需要当事双方协商解决。警察不是万能的,公安机关不是全能的,许许多多矛盾亦化解,不亦激化,如果警察插手过多,干预过多,取得的效果往往是适得其反。当然,如果能把一些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更好,如果不能,那么最好还是劝说当事双方通过法律的途径去求得解决。

  社会黑恶势力的参与,是当前医患矛盾加剧的一大诱引,针对这样的案件,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的力度。本来小小的一点纠纷,在黑恶势力的搅合下,硬是搞成大的事件,闹得医院无法正常开门、医护人员无法正常上班,你给他一千他要一万,你给他一万他要十万,狮子大开口,永不满足……医院不是“唐僧肉”,虽然在医患纠纷中可以适当救济弱者,通俗点讲叫“花钱买平安”,但也不是任人“宰割”,“救济”和“宰割”是两码事,要正确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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