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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瑞斯

 芒的图书馆 2013-03-17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英国。
   一出场,我们的莫瑞斯就是一个诚心诚意的孩子,他热爱家庭,在学校里成绩优秀,但这不代表他完全屈从于社会安排好的一切,不代表他对“大人世界”所传递的教导毫无反思。杜希先生教导他性的神秘,并告诉他爱和守护一个女子是人生意义之所在,如此虔诚地对爱与性进行了一番“传教”之后,杜希先生猛然记起在沙滩上画的生殖器示意图没有抹掉,于是“他吓出一身冷汗,拔腿就往回奔(P10)”。杜希先生如此的“反复”遭到了莫瑞斯的鄙视,在莫瑞斯的概念里,人要光明正大地执行自己所信奉的东西,为什么要偷偷摸摸呢?
   莫瑞斯不是一个善沉思的早慧少年,少年生活过得规规整整,只有两个梦给他平淡的生活涂上了颜色,我们也由此知道了我们的主人公喜欢同性。在他懵懂不开化的年少时光里,我们被他第二个梦所打动,这个梦只有一个声音说的一句话:“这是你的朋友。”就结束了。“然而,这使他心中充满了美好,使他变得温柔。为了这样一位朋友,就是赴死,也在所不辞;他也容许这样一位朋友为自己赴死。他们彼此间肯做出任何牺牲,不把俗世放在眼里。死亡、距离也罢,龃龉也罢,都不可能将他们疏远,因为‘这是我的朋友’。(P17)”我们此时还无从知道这对我们的主人公而言意味着什么,无从知道他终其一生(至少在整部小说里的人生)原来只是为了寻找并确认他的这个朋友。
   随后,更宽阔的生活朝他打开了,19岁的莫瑞斯进入剑桥,开始了大学时代。他身上最打动人的一点上场了,那就是他对行动的认真。在夸夸其谈的学长宣称“语言就是行动”时,他认为行动比语言重要。此后小说的绝大部分篇幅都在印证莫瑞斯不同凡俗的行动力,凡是他认为正确的,哪怕不为世俗认可,哪怕他不无犹疑和惶惑,最终都会被他付于行动。也就是说,莫瑞斯是一个真诚的人,他展现于外的行动忠诚于他的思想。然而除此之外,我们无法指望我们可怜的主人公在心智上有多么出类拔萃。不明所以,不去追问,让生活带着自己走,他在蒙昧中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行,直到一切水到渠成。
  在这样成长的路上,克莱夫出现了,显示出充分的精神魅力,我们仿佛看到莫瑞斯年少时梦里的那个朋友现出了真身。克莱夫是睿智的、思辨的,相形之下莫瑞斯简直除了健康和蛮力之外一无是处了。在克莱夫的启发下,莫瑞斯终于开始直面他与社会规范貌合神离的关系,并很快就抛弃了基督教信仰,甚至“他的变化快得让德拉姆(克莱夫的姓)感到困惑(P49)”。可以说,克莱夫结束了莫瑞斯“顺从地服务”外在社会权力的日子,引领他走上从限制条件中解放自己、“自在自为”的路。然而,虽然在思想上,克莱夫引领莫瑞斯,但在行为上,莫瑞斯总让克莱夫震惊。克莱夫当然想象不到莫瑞斯的强大行动力最终会让二人分手,这中间归根结底是因为莫瑞斯更忠诚于自己的内心。
   由于莫瑞斯的迟钝,先表白的是克莱夫,然而两人坦陈心意之后,走得更远的是莫瑞斯,他听从内心,不自欺欺人,“……他的姿势。艺术性不强,然而说得上是精彩绝伦。他像平时那样坐着,身体和脸仿佛都充满不屈不挠的精神,凝视着火焰。他才不会屈服呢——不知为什么,他给人以这样一种印象。他或许迟钝而笨拙,然而一旦得到了想要的东西,他就会抓住它,直到天地都羞得红彤彤的(P173)”。而克莱夫,“这个少年素喜读书,深受书本的启发(P70)”,发现《圣经》无法给他安宁时,他又“逐年对古典文学越钻越深(P71)”。可以说,克莱夫享受着思想上高人一等的优越感,但从不费心将思想化为行动,他的存在感在愤世嫉俗的牢骚中不断滋养。而莫瑞斯没有那么好使的头脑,他在乎的也不是徒有其表的思想,他要尽情充分地活着。
   一场大病之后,克莱夫投向了女人的怀抱,投向了婚姻和家庭,走上了社会为他这个阶层的人早已准备好的人生道路,他融入芸芸众生,成为他们的一员。其实我们知道,即使没有这场大病,在那个将同性恋判为犯罪的年代,由于二人性格的差异,克莱夫和莫瑞斯的分手也是必然。
   失去克莱夫之后,莫瑞斯并没有倒塌掉,在精神上,“莫瑞斯一往情深,然而他的心给弄碎了。他从来没有异想天开地认为能把克莱夫争取回来,他以高尚的人所羡慕的那种坚定来领悟自己所该领悟的东西。他把苦酒饮到最后一滴(P148)”;在生活上,“他的人生延续下去。他照例乘那趟火车赴伦敦,像原先那样挣钱并花钱(P147)”,他甚至继续做克莱夫家的常客,在炼狱一般的日子里打理出生活的秩序。这是他最难熬的一段,他必须隐忍痛苦,不向任何人诉说,也得不到任何安慰,而且要在没有信仰和爱的情况下,活得正直、善良、勤恳,“他没有神,他没有情人——这二者通常能诱使人们培育美德。然而他背对着安逸,挣扎下去,因为尊严要求他这么做。没有一个人留心观察他,就连他自己也不曾观察自己。但是他所做的这一切苦斗,是人类最高的成就,超过了有关天国的任何传说(P157)”。这种情境中的莫瑞斯依然是真诚的,这是一种特里林所说的“英国的真诚”——不仅仅是与人交流时不欺骗或误导,还要求对所指派从事的“差事”专心致志,为正当的目标付出艰苦的努力,以达到一个人与他从事的外在事项的统一(P59)。
   在他继续与并不垂青自己的命运苦斗时,阿列克走来了。这个年轻人与克莱夫不同,克莱夫苍白无力、体弱多病,阿列克脸色红润,有着在勤奋坚实的劳作中造就出来的好身体。然而,他只是个猎场看守,是克莱夫的仆人。但是阿列克不惧怕阶层的差别,他有最干净饱满的自由心,而且自尊、大胆。在了解了莫瑞斯内心的煎熬之后,他一再主动地尝试走近莫瑞斯,尝试给莫瑞斯以安慰。
   阿列克的出现改变了莫瑞斯沉重苦涩的生活,在逃避和躲闪之后,莫瑞斯终于决定与阿列克在一起,共同抵抗世俗社会强加给他们的约束。“他的心情不再抑郁了,只觉得自己和阿列克正在对抗全世界。……好像亭子里的观众和整个英国通通聚拢到三柱门周围来了。他们是为了彼此,为了他们那脆弱的关系而战——倘若一个跌倒了,另一个也会跟着倒下去。他们无意伤害世人,然而只要对方进攻,他们就必须予以痛击(P224)”。
   在阿列克与他并肩作战之前,莫瑞斯并没有逃离他所隶属的那个阶层的惯常生活,“……来自中产阶级的中间阶层,其最高的愿望好像就是确保一座避难所,而且还是一座持久的避难所。不是害怕的时候前往躲藏的黑暗中的隐匿处,而是遍地都是、时时刻刻都有的避难所,直到大地与天空的存在被抛到脑后……最后,就连快乐也被剥夺了……(P244)”,克莱夫所进入的就是这样一个避难所,一副为了安逸优越的生活所必须捆绑在自己身上的枷锁。在阿列克做出巨大牺牲,选择放弃移民国外的光明前途而留下来与他厮守之后,莫瑞斯知道“他的旅程快结束了,他的目的地是那个新家(P267)”,那个他即将与阿列克一起开创的新家。“他把阿列克内部的男子汉亮出来了,现在轮到阿列克来亮出他内部的英雄。他知道什么在召唤自己,也知道自己该怎样回答。他们必须打破阶级的畛域来生活,没有亲属,囊空如洗。他们必须劳动,至死相依为命。然而英国是属于他们的,结为终身伴侣,这乃是他们所获得的奖赏。英国的空气和天空是属于他们的,却不属于好几百万个胆小鬼。那些人拥有空气混浊的小室,但从未有过自己的灵魂。”(P267)
   有人评价说克莱夫是莫瑞斯的精神伴侣,而阿列克只是满足了莫瑞斯长久以来的肉体欲望,这么说恐怕很不公道。诚然,阿列克没有受过太多教育,他的头脑没有经历过像克莱夫那样的哲学和文学规训。然而这并不能说明阿列克比克莱夫“低级”或者“不够精神”,相反,在直面内心的试炼中,败下阵来的是克莱夫,甚至也是因为阿列克的激励,莫瑞斯才真正下定决心与自己的内心站在一起。在真正达到身心结合之前,莫瑞斯和阿列克也有过猜忌,世俗的距离在拉扯他们。然而在窥伺对方本性的同时,他们也暴露了自己,在这种互动中,最重要的部分——他们各自的劣根和弱点——得以呈现给对方,而这不亚于灵魂的互相给予和索取,他们结合在坚固的基石之上。
  阿列克曾在给莫瑞斯的信中这样写道:“我忍不住撒过野,这是某些男人的天性,可你不该把我当做一条狗那样来对待。在你来以前,想要个姑娘是很自然的事,你不能违反人的天性。”这正是弗洛伊德缠绕混乱的理论所要提醒我们的最重要要点之一——直面并接纳你的本能,这之后我们才谈得上超越和救赎,以这一点为土壤而生长出来的自我才是真实的。
   至此,经过了懵懂盲从后的觉醒,精神至上、压抑肉体的柏拉图之恋,初恋离去、独自撑持凡俗生活的挣扎,与爱人互相坦露后直面社会压力等所有这些之后,莫瑞斯终于决绝起来、明朗起来,他将与阿列克一同开拓崭新生活,而克莱夫只能在窗边对着恍惚中看到的莫瑞斯剑桥时代的年轻身影祭奠此生唯一的爱情了。
   莫瑞斯是真实着真诚的,面对诚与真的拷问,他足够诚心诚意——拥抱凡常生活,在工作中勤勤恳恳,而不是从书本上寻找让自己心安的药方;他接纳本能,不压抑天性;他不盲从社会规范,精神上自在自为。从幼时他被初次展示生存意义的那片沙滩上,莫瑞斯一路走来,坦坦荡荡,他的真诚足够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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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瑞斯》的三个男主角--莫瑞斯,克莱夫和阿列克实则代表了同志圈里的三类人:一开始并不认同自己是,但一旦认同了就勇于追求自己的幸福;一直不怎么认同自己的身份,但又难以摆脱诱惑,最终还是无法违背世俗的眼光,选择婚姻;认同自己,并且勇于追求自己的幸福。
  
  显然阿列克在小说里的刻画多少是显得单薄的,作者本人也认识到这点。但是阿列克的作用在于引导莫瑞斯走上追求幸福的道路,如果没有阿列克直率的坦白和多少有些冲动的行为,莫瑞斯可能也摆脱不了社会规范,阶级观念和个人道德的束缚。莫瑞斯的心路历程是小说着重刻画的,从而使他成为全书最饱满的人物。他从一开始的害怕,到全身心地投入,到失恋后的失望,一直到重获幸福后的珍惜,每一步都是自然而可信的,哪怕福斯特自己说他是想把莫瑞斯塑造成一个不同于自己的男人,但还是可以联想到作为同性恋者本人的福斯特对这个人物的投射。
  
  莫瑞斯是渴望得到周遭的认可的。他并不以自己的这段隐私为耻。若在当下,其实这样的意识十分正常,但是在19时期初期能有这样的想法,是非常超前的。当莫瑞斯去他们家族常年信任的大夫那出诊时,他最终说出了自己的秘密:“我是奥斯卡.王尔德那种难以启齿的人。”而他得到的却是四个字“胡说八道!”。都说时代是在进步的,不过如果今天当说出这样的隐私来,或许换来的也很有可能是这四个字。
  
  克莱夫在书中的后半段显然是让作者不喜欢的。他懦弱,妥协,不敢正视自己的感情。然后在得知原来的情人和自己的仆人好上以后,又充满怨意。这对一般读者来说,可能是一个不讨喜的角色。不过若是放在整个事件的大环境中看,他这一类人其实应该是这个群体中的绝大数(即使在今天)。克莱夫剑桥毕业,是成功的法官,有美貌的妻子和善良的母亲。在那个同性爱仍被视为犯罪的年代,他的反抗就意味着落得一无是处。显然,他是爱莫瑞斯的,甚至他结婚后,都希望莫瑞斯能作为好友经常来他家做客,维系这段友谊。他的挣扎并不仅仅在于他的自私,而恰恰因为他无法在当下更多地考虑自己的幸福,直视其实唾手可得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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