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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毁宋到杀宋:阴谋是怎样诞生的?

 相约归渡头 2013-03-20

上文我们讲到,洪述祖秘密收买应桂馨后,应桂馨成为袁世凯政府在南方的耳目,由于他在革命阵营中的面目尚未暴露,因而应桂馨又成了南北势力之间的双面间谍。投靠新主子后,应桂馨卖力工作,他不仅协助瓦解了革命党激烈分子所组织的“欢迎国会团”,而且成功收买了原国民党人所办的《民强报》并转而为袁世凯政府鼓吹。之后,应桂馨、洪述祖又盯上了风头正劲的宋教仁,由此酝酿了一场惊天密谋。

对于这场密谋,远在北京的袁世凯与赵秉钧从一开始就有所了解,而他们最看重的是应桂馨在密电中提出的“孙、黄、宋劣史”——那这个所谓的“劣史”,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众所周知,孙中山、黄兴等人在清末闹革命时多以日本为基地,期间与一些日本浪人有密切来往,而为了革命的成功,很多时候只求目的、不计手段,期间也难免一些说不明、道不明的合作与计谋。不过,孙中山、黄兴在南京国民政府解散后已经逐步淡出政治圈,应桂馨等人的主要攻击对象是准备北上组阁的宋教仁,突破口就在所谓的“间岛问题”。

说起这事,还得从1907年说起。当年3月,宋教仁从日本赴东北,此行目的有两个,一是联络当地的反清武装力量共举大事,另外就是调查“间岛问题”。

所谓“间岛”,原本指吉林延边图们江北岸的一块滩地,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些朝鲜农民越过图们江来此垦殖,由此形成领土与管辖的争议。甲午战争后,日本在觊觎中国东北的同时,又在朝鲜被吞并前夕大造舆论,硬说“间岛”系“朝鲜属地”,甚至越庖代俎地向该地派遣警察对垦民进行管理,目的是利用“间岛”作为跳板,借机侵入东北。

就在此时,两个由日本浪人与军人相勾结的间谍组织活跃于东北地区,一个是为人所熟知的“黑龙会”,另一个是“长白山会”,而后者专门制造假证据,目的是证明“间岛”不属于中国领土。得知日本人的阴谋后,宋教仁易名“贞村”并在日本革命党人片山潜的帮助下秘密打入“长白山会”,他在实地考察了间岛地区并收集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后,又冒险将“长白山会”所制造的伪证拍照携回。之后,宋教仁又分赴汉城图书馆、东京帝国大学图书馆查阅资料并在东京出版《间岛问题》一书,书中对日本阴谋做了淋漓尽致的深刻揭露,这也为后来吴禄贞筹办边务时与日本谈判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为此,时任外务部尚书的袁世凯对这部书稿非常重视,并致电驻日公使李家驹请宋教仁前往北京一趟以协助当时的谈判。得此消息后,宋教仁有心为国分忧,但碍于自己的革命党人身份,当时还不敢贸然入京,于是婉称自己经济窘困,希望清廷能给予一定的经济资助或出一笔钱购买日本人造假的证据。不巧的是,此事走漏风声,中日报刊都对此进行了披露,一些革命党人和日本浪人对宋教仁大肆攻击,说他叛变革命,有意投靠清廷。为难之下,宋教仁只好断了北京之行的念头,并称自己这样做只是为革命筹集经费而已。

对于这段历史,应桂馨未必了解,他在电报中说的“宋教仁骗案”另有其事,即后来宋教仁在日本再版《间岛问题》一书时所引起的版权纠纷。原来,《间岛问题》的书稿最初由留学生编译社出资200元购买出版,但当时版权并未买断,后来宋教仁因为经济困难,加上原书错误太多,于是自行集资再印,留学生编译社经理得知后向日本警厅提起诉讼,但最终因“版权本未买绝”而不了了之。应桂馨在电报中说的“警厅供钞宋犯骗案刑事提票”,指的就是此事。但可惜的是,所谓的“骗案”根本就不成立,应桂馨不过是捏造事实,虚张声势,他的目的才是真正的诈骗,即想从袁世凯政府那里骗取一笔巨款。

洪述祖得到所谓“宋教仁骗案”的信息后,同样认为奇货可居,他两次密告应桂馨要避开赵秉钧的秘书程某而由自己从中单线联系,主要也是怕别人分了自己的一杯羹。事实上,从洪述祖与应桂馨两人的交往来看,背后都有经济利益驱动,例如洪述祖在2月5日发给应桂馨的密电中,其中就提到,只要“宋教仁骗案”的证据到手,即可向中央请款,但后面一句就很耐人寻味了,洪述祖称“仍旧折三分一”。换句话说,应桂馨从袁世凯政府领取共进会解散费、办公费三万元时,为感谢洪述祖的上下打点,应桂馨很可能分给了洪述祖一万元,如果这次所谓的“宋教仁骗案”能搞成的话,袁世凯若是奖励30万,那洪述祖就能分到10万大洋,即使没有这么多,那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由此,应桂馨、洪述祖当然不会放弃这次牟利的机会。

问题的关键在于,袁世凯这边也是不见兔子不撒鹰,他并不会轻易相信应桂馨的一面之词。为此,洪述祖比应桂馨还要着急,他在之后几天里连续给应桂馨发电,询问“宋教仁骗案”的事情进展如何,其中还特别提到一个人,即“吴兰英”。在2月2日的密电中,洪述祖问“吴兰英已有办法否”,2月8日的密电中又追问,“吴兰英已去否?”其心情之急迫,可见一斑。

吴兰英究竟是谁?目前不可而知。他也许是应桂馨的手下,也许根本就子虚乌有,不过是应桂馨自说自话杜撰出来的。从应、洪两人的来往密电上看,吴兰英似乎是收集所谓“宋教仁骗案”的负责人,而且很可能要亲赴日本去将宋教仁当年涉及诉讼时的一些法律文件拍照回国。但吊诡的是,2月22日洪述祖给应桂馨的密电中却出现了这样一句话,说“吴兰英迁后,即望代觅替人为盼”,这话什么意思呢?很可能是应桂馨收集所谓骗案证据的努力宣告失败,也可能是扯谎编不下去,便说吴兰英这个人已经失踪相搪塞,但洪述祖仍不死心,并督促应桂馨另派他人前往,一定要拿到“宋教仁骗案”的真凭实据。

在此期间,洪述祖又与应桂馨做了另一笔交易,那就是关于江苏观察使的事宜。也许是受到应桂馨获任江苏驻沪巡查长的启发,洪述祖打听到江苏各路观察使的人选尚未确定后,身为常州人的他也有些蠢蠢欲动,想要谋取常州或淮扬任何一路的观察使。民国初年,观察使大体是临时差使,只领钱、不干活,但因为是地方职务,还需各省都督保荐、中央任命方可。中央一层,洪述祖自己可以搞定,但江苏是程德全当都督,洪述祖手够不着,于是在2月11日的密电中请应桂馨帮忙,让他在程德全面前美言几句。为了让应桂馨真心办事,洪述祖又在电文最后加了一句,“宋件到手,即来索款”,用意是将两件事搭钩,彼此利益互利共济。

十天过去后,应桂馨这边仍旧没有动静,洪述祖有些着急了,他随后给应桂馨写了一封长信,信中提到三个问题,一个是说国民党最近有人前往北京投诚,说是自愿取消“欢迎国会团”,据他的估计,无非也是想谋利,和我们一个套路;其次,“宋教仁骗案”证据到手后,请款最好在国会成立之时,不宜太早也不要太迟,数目不能超过三十万,因为北京政府的财政也不宽裕;第三,观察使一事,庄蕴宽已与程德全说过两次,但被某人阻扰,请应桂馨帮忙探查一下原因,有消息尽快告知。

洪述祖说的前两个问题,用意还在督促应桂馨尽快把“宋教仁骗案”的事情弄好,特别在国民党方面已经有人投诚的情况下,更要抓紧动手,不然就会有其他竞争对手出现,万一被别人抢了风头,届时恐怕功亏一篑。

至于观察使一事,洪述祖的估计完全错误。事实上,程德全方面对应、洪两人并不信任,早在1912年底,程德全就在发给袁世凯的密电中称,“应桂馨投效以来,于苏境伏莽尚能力求消弭”,但难免“力有未逮”;在洪述祖带应桂馨到南京见过程德全后,后者于次日密电袁世凯,说应桂馨的言辞“离奇闪烁”,看了他与中央的来往电文后,“更觉支离”,难辨真伪;总之,此人万不可靠,从前电请大总统赦免,令其戴罪立功,只是当时的一种政策,近日应桂馨颇多招摇僭妄,他这边已密令监查,还请中央注意云云。由此可见,程德全对应桂馨并不信任,洪述祖托他办事,当然没有结果。

等到3月6日,洪述祖有些不耐烦了,他于当日致函应桂馨埋怨说,“宋教仁骗案”的事情搞了一个多月了,如今原件也没有,抄本也没有,你老兄是聪明人,必须想办法弄到证据才好,或有激烈之举,才能谈到请款的事情。为此,洪述祖特别在信中举了浙江都督朱瑞处死发动兵变的邓亮才的例子,说除邓应先有舆论鼓吹,最后在报上刊登死讯,这才是有据可查的办事路子,否则什么证据都没有,怎么好向袁世凯政府张口要钱呢?

这时,一桩大生意来了。3月10日,应桂馨给洪述祖发去密电,要求帮忙按六六二折买进“八厘公债”三百五十万元,并答应在上海指定银行交足现款。由于事情来得突然,洪述祖没明白应桂馨什么意思,次日复电称来意不明,请详细说明。大概再一次接到应桂馨的密电,洪述祖于3月13日回电称,应桂馨的电报已交给财政总长核办,但债票不是“八厘公债”而是“六厘公债”,而且应桂馨提出的折扣过大,未必能通过。电文最后,洪述祖仍催促应桂馨抓紧办理“宋教仁骗案”一事,并提出“毁宋酬勋位”,事宜速行。

接到这封密电后,应桂馨心里不免要掂量一下了。之后,应桂馨另写一密函,称北京政府于上年九月间发行“八厘公债票”,外间辗转出卖,每百万只卖六十五万,过付之日起利,他与亲戚刘、胡、薛三家愿以六六二折、也就是每百万出实洋六十六万二千元买进三百五十万元,在上海指定银行交付。应桂馨装模作样的表示,他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考虑到北京政府财政困窘,想要为国分忧,并没有其他意思。他请洪述祖转呈财政部长从速密复,因为“夜长梦多,日久又恐变计”。信的最后,应桂馨特别强调,我费了半月功夫才“得此一案,专为补助中央财政之计”,请洪述祖一定代为转述。说到这里,应桂馨的狐狸尾巴总算露出来了。

民国初年,由于局势尚未安定,地方各项税赋未能按期上缴,中央财政一度极为紧张,为解财政之困,北京政府于1912年5月底发行“六厘公债”,因为债票有抵押,而且利息高、折扣大,买入后在市场上转手即可获利,一时间追捧者颇多。另外,南京临时政府在1912年初也曾发行军需公债,年息八厘,但因为没有抵押也缺乏信用,公债拟发行一亿元,但实收只有七百余万,市场反应冷淡。因此,应桂馨所说的“八厘公债”,应该是洪述祖说的“六厘公债”而不是南京临时政府的“八厘军需公债”,道理很简单,应桂馨想方设法才凑齐了三百五十万元,目的就是要做一笔投机生意,如果毫无赚头,他又何苦来哉!

这封密函中,应桂馨还透露了几个至关重要的信息,一是向北京方面报告了宋教仁、黄兴等人的行踪,称最近宋教仁住在上海同孚路黄兴家中,并从中介绍将黄兴私存的公债六十万转交给他抵押在义丰银行,由此获得五十万元作为宋教仁的运动费,他这里就收到十万元,昨日已拨去二万五,“为苏浙两部暨运动徐皖军马之需”。除此之外,黄兴还有各种股票四十余万。关于为黄兴、宋教仁办事一节,应桂馨希望洪述祖立即上报给袁世凯与赵秉钧,表面上是避免事后受谗、到时解释不清,实则藉此邀功。至于洪述祖说的“毁宋酬勋位”,应桂馨表示,他对于“功赏一层”向来不报希望,但“事关大计,无为釜底抽薪法,若不去宋,非特生出无穷是非,恐大局必为扰乱”。

应桂馨的这段话可谓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其中透出了步步杀机。宋教仁当时住在黄兴家中这个是真,但说黄兴将私存的六十万公债转交给他抵押给银行,而且这事还是经宋教仁的亲自介绍,这就有些邪乎了。事实上,黄兴、宋教仁与应桂馨之前并无太多交往,关系远谈不上亲密,五六十万元在当时绝非小数目,怎么可能轻易交给一个并不熟悉的人办理呢?何况,黄兴为革命流亡多年,哪里来的这上百万财产?至于什么他这里摊到十万元,并已拨去两万五作为运动费等等,这些都是自说自话,查无对证。

关于黄兴与宋教仁情报的真假还是次要,这封密函中最重要的是应桂馨首次透露了要“去宋”的决心。从整个事件的逻辑来看,应桂馨此时陷入了十分尴尬的境地,他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捏造了所谓的“宋教仁骗案”,等到袁世凯方面极为重视、洪述祖反复催促时,他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却拿不出一丝一毫的真凭实据,等于放了个空炮,这难免会影响到袁世凯、赵秉钧对他的印象。在无法交差的情况下,特别在事关购买公债的经济利益掺杂进来后,应桂馨最终决定铤而走险,将“毁坏宋教仁的名誉”转为直接的“肉体消灭”。

为此,应桂馨在密函最后表示,尽管“去宋”之事并不容易,但他可以想办法凑集二十余万元以全力实施此计划,“急急进行,复命有日”。在发出此密函的第二天,应桂馨给洪述祖连发两封密电,第一封是强调购买公债三百五十万的事情不变,第二封是为了表示自己“去宋”的决心,他在电报中称,“梁山匪魁顷又四处扰乱,危险实甚,已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乞转呈,候示。”

“梁山匪魁”指的是宋江,这里毫无疑问是暗指宋教仁,所谓“设法剿捕”,意思就是要采取行动。对于应桂馨计划的突然变化,洪述祖又作何表示呢?三日后,洪述祖回电,“债票特别准,何日缴现领票,另电。润我若干,今日复”。又过了一天,洪述祖再次致电应桂馨,“寒电应即照办。倘空言,益为忌者所笑。”

洪述祖的这两份电报同样是耐人寻味。首先是债票,他回复应桂馨称购买债票的事情已经批准,另外要给他多少好处费,也要应桂馨具体说明,这个时候还不忘私利,真可谓是利欲熏心!接着,在满足了应桂馨的经济要求后,洪述祖次日即发电指示按应桂馨说的办,不仅如此,他还从旁边敲边鼓,说这次不要像之前那样说空话,免得为他人所笑。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洪述祖之前说的是“毁宋酬勋位”,这里的“毁”字,仍有“毁灭名誉”而未必是“杀宋”的含义,但在应桂馨提出“去宋”之后,洪述祖不可能不看到其中的杀机,他于3月18日的回电实际上明确同意了应桂馨杀宋的计划,这点是无可辩驳的。

不仅如此,洪述祖又在3月19日致电应桂馨,正文只三个字:“事速行”。这已经是宋教仁被刺的前一天了。3月20日,也就是宋教仁遇刺当天,应桂馨密电洪述祖,称命令已经发布,请先向上边呈报。3月21日,应桂馨向洪述祖发出最后一封密电,“匪魁已灭,我军无一伤亡,堪慰,望转呈报”。

整个刺杀过程至此结束。从来往密电函中可以清楚的看到,宋案的幕后指使人是应桂馨与洪述祖两人无疑,那么,读者也许要问,直接刺杀宋教仁的刺客又是谁?应桂馨又是怎样找到这个人的呢?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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