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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乐部”自驾游有猫腻

 智慧旅游519 2013-03-23
 到2012年底,中国私家车拥有量已经达到9309万辆,越来越多的私家车主自驾出外旅游,自驾游市场发展迅猛。与此同时,一些没有经营旅游业务资质的企业和个人利用大众结伴出游的心理,采用“俱乐部”、“导购团”或者“医疗团”等形式,以零负团费为诱饵,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规避旅游执法检查。

    家住太原小店区的李先生近日向本报记者反映,经朋友介绍,他参加了山西某车友俱乐部组织的一次行程2天的自驾游活动。令李先生气愤的是,除去自己往返过路费、油钱,搭载两名自称车友俱乐部成员外,还被组织者先后收取了1300元的景区门票、住宿、餐饮费用。其间,还有一次大约4小时的购物安排。

    通过李先生的叙述,记者了解,李先生所参加的此次自驾游活动,主办方共召集了33名游客参加,其中自驾车者12名,其余皆以车友俱乐部成员身份拼车出游。全部行程中,除去组织者开始承诺的2个景点外,还额外加了2个景点和其他购物、娱乐等消费项目。其中,唯一一晚的住宿条件非常差,行程中的餐饮价高质次。

    回到太原后,李先生仔细地回忆了一下自己的行程,并与其他旅行社类似的线路做了比较。他发现,如果选择正规旅行社的线路,将节省约700元费用;或者在同价的情况下,将享受到更好的旅游服务。

    记者了解到,该车友俱乐部并未有旅行社资质,也未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而是通过同城交友、QQ群等方式打着车友爱好者的旗号对外招纳会员组织活动。

    ■分析

    记者致电山西省旅游质监所,该质监所负责人王钢分析,首先,该车友俱乐部通过招纳会员进行营利性质的旅游活动涉嫌违法和违规经营。其次,车友俱乐部的行为可认作是零负团费的新变种,应该值得警惕。

    王钢说,山西旅游质监所已经注意到此种现象的发生,已经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山西省旅游局日前下发了《关于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专项行动的意见》,明确表示将加强对自驾游市场的监管。

    据了解,《山西省旅游局关于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专项行动的意见》中,对旅行社、景区、星级饭店、导游和相关旅行单位的非法经营做出了严格界定。其中,对“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从事包价旅游业务的,包括非旅行社单位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招徕、接待游客,以商务考察、出国培训等名义变相招徕组团旅游,收费的俱乐部游、自驾游、驴友、涉及景点的看房团等包价旅游”均认定为非法经营。

    山西省旅游质监所还提醒广大游客,游客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并要对其举报一定要做到证据保全。在举报中,一定要有实物、照片、录音、录像等形式的证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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