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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诺贝尔之路(1903):拥抱阳光

 笑熬浆糊糊 201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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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的这座雕塑完成于1909年,至今仍完好地屹立在丹麦哥本哈根街角。历经百年风霜洗礼,尽管当年目睹它建成的人们早已远去,但雕塑的艺术气质却没有随光阴消逝。正如它的创作者、丹麦雕塑家Rudolph Tegner所说:不朽和无上的美丽存乎悲剧之中。这部雕塑的背后,站立着一个命途多舛,饱受折磨的灵魂。雕塑中三人健美的体魄以及向太阳伸展的动作反映了一位身陷轮椅的科学家孜孜以求的信念,这个信念是如此强烈,以至于今天还能够打动驻足于这座雕塑前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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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莱伯格?芬森(Niels Ryberg Finsen),丹麦人,1860年12月15日生于法罗群岛托尔斯港,4岁时母亲去世。幼时的芬森学业并不出众,老师曾评价他是个“心地非常善良的男孩子,但是欠缺天赋及活力”。不过,在他的父亲将其转学至雷克雅未克后,语言不通的芬森学习成绩却提升很快。1882年,芬森考入哥本哈根大学攻读医学,1890年毕业留校任解剖员。三年之后,芬森放弃了大学的工作,开始投身科学研究。1898年,芬森取得教授头衔。

由于患有一种罕见的鞘磷脂沉积病(尼曼-匹克病),芬森的求学之路异常艰辛。可以说,芬森是在与病痛的战斗中完成的学业。自20多岁开始,芬森的健康就每况愈下,心脏衰竭的症状越来越重,腹水开始折磨着他。尼曼-匹克病会导致患者糖脂代谢紊乱,病变累及全身的单核巨噬细胞系统以及神经系统,特别是肝、脾、心脏等脏器,使得相应功能受损。后期的肝脏损害会导致肝硬化、门脉高压、脾大,患者出现腹水、虚弱、浮肿和心力衰竭。而这些情况对于19世界的医学来说,显然是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当时的人们根本就无法认识这种遗传性疾病,自然也就无从谈及有效的治疗了。芬森正是背负着如此沉重的负担走向研究之路的。

当时,随着城市化人口规模的快速扩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怀念明媚的阳光、新鲜的空气以及自由自在的户外活动,并且相信这些会促进健康。芬森本人由于病痛的原因,也喜爱在户外停留。温暖的阳光往往会使他感到舒适,精神状态也随之有所好转。不过,在享受阳光的同时,芬森并不愿就此停止思考:日光浴对于病痛究竟有没有好处?为了解答这个问题,1892年,芬森开始着手研究光线对疾病的治疗作用。

在那之前,物理学家们已经搞清了光与热的部分关系:他们只是不同波长的电磁波以不同的形式被人类所感知。在可见光之外,偏于蓝紫的那一端还有紫外线,偏于红色的一端还有红外线。芬森从不同波长入手,从中寻找能够对疾病产生有益作用的光。人类皮肤受光的影响最直接,皮肤病损的治疗效果也最易观察,因此芬森主要围绕两种当时很常见的皮肤病损——天花和寻常狼疮展开他的工作。

芬森将阳光会聚,观察他们照射组织的效果。很明显,光线照射对皮肤具有刺激作用,但如果照射强度过于剧烈,则会引起组织损伤。同等情况下,黑皮肤的人对阳光有着更强的抵御能力。天花患者的皮疹虽然遍布全身,但只有常受光线照射的部位,例如双手和面部才会留下难看的疤痕。芬森经过滤光实验,发现蓝紫光和紫外线会加重天花的皮肤损害。于是他提出假设:如果令天花患者避免接受阳光照射,而是将他们安置于只有红光的环境,天花愈合后的皮肤瘢痕就可能得以避免。不过当时的医学界并不认同芬森的理论,只有挪威的两名医生实践了芬森的方法。出人意料的是,一些天花患者经过红光照射后,的确没有留下瘢痕。这些研究结果公开后引起了广泛关注,但芬森本人却因为腹水和浮肿加重不得不暂时停下工作赴冰岛休养。在冰岛,芬森发现当地居民深受寻常狼疮(即皮肤结核)之苦,于是芬森尝试使用蓝紫光和紫外线(芬森称之为“化学光”)照射患者的受损皮肤。为了得到可靠的光源,芬森发明了一种大型强力的弧光灯——“芬森灯”,该灯经过过滤和透镜,能够得到一束聚合的“化学性”光线,这种光线具有杀灭细菌的作用。经过化学性光线的照射,不少寻常狼疮患者的病情得到了缓解。芬森本人也扬名欧洲。

1896年,他在哥本哈根成立了一个光学研究所,专门研究“化学波”(即紫外线)的治疗作用。同年,他发表了《集束化学光在医学的应用》(The use of concentrated chemical light rays in medicine),很快就被翻译为多国文字。芬森倡导不光皮肤结核,所有的结核病患者都应该进行日光浴。日光浴于是风靡一时。北欧的气候不太适宜日光疗养,芬森的追随者于是在高海拔地区建立了疗养院,大批民众兴致勃勃地前往疗养、拥抱阳光,甚至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都没有中断。

然而芬森本人的情况却越来越糟。虽然他还不到40岁,但病痛已经将他折磨得痛苦不堪。他的下肢高度浮肿以至不能行走,只能借助轮椅行动;腹水极其严重,芬森曾至少抽取过18次腹水,每次放出量不少于6000ml。即便如此,芬森仍没有停下手,他凭借惊人的意志继续撰写了大量专著,并坚持在光学研究所工作。1903年,由于芬森在光学治疗上的贡献,他荣获第三届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

“他为使用集束光线治疗疾病,尤其是治疗寻常狼疮方面做出了贡献,与此同时也为医学科学开辟了新的道路。”

能获得如此殊荣自然是非常令人激动的,但此时的芬森已经不能去领奖了,病魔没有因为芬森获奖而放缓脚步。1904年,尼尔斯?莱伯格?芬森在妻子的怀抱中与世长辞,时年仅44岁。获奖的芬森将奖金中的50000马克捐给了光学研究所,又将另外的60000马克捐给了由他自己创立的针对心脏病和肝病患者的疗养院。

今天看来,芬森的成果存有不少争议,特别是用红光治疗天花方面。另外,寻常狼疮也早已不再使用芬森灯,因为我们已经有了强大的抗结核药物。但是,芬森的开创性工作仍然是伟大的:现代医院等场所仍在使用紫外灯进行环境灭菌;受他的启发,能量更高的射线被用来治疗肿瘤。人们没有忘记“光疗之父”芬森:哥本哈根大学成立了芬森实验室,故乡托尔斯港为芬森建立了纪念馆,并把城市中的一条主要道路冠以芬森的名字。芬森先生与病魔抗争、奋斗不止的形象,就如同那座“迎向阳光”的雕塑,百年来始终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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