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男子偷电脑送女友讨欢心 公司怜惜人才为其作保

 日月调查8888 2013-03-26

家具公司职员李苗为了讨女友欢心,盗窃了同事一台价值3000多元的电脑,他将电脑藏在宿舍,随后转移出去送给女友,女友十分开心。案发后,检察机关却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这是为什么呢?

小伙李苗从老家安徽来到南京溧水,在一家家具公司上班。20131月中旬的一天晚上8点左右,李苗下班后没有回去,而是逗留在厂里玩,他来到职工宿舍2楼,看到同事刘亚的房间门没锁,房间里桌子上放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当时我想,自己曾经答应送给女友一台电脑,于是就进入房间把电源线拔下,偷走了电脑,放在我的宿舍内藏好。后来我把电脑送给了女友,女友很高兴。案发后李苗交代道。

  同事发现失窃后立即报了警,警方经侦查确认系内部人员作案,很快锁定当晚下班在厂里逗留的李苗。经审查,溧水检方认为李苗盗窃工友电脑,价值为3500多元,属数额较大,但他无犯罪前科,系初犯,且赃物已追回,属轻型犯罪。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审查清楚案件证据材料后,及时到李苗的暂住地进行调查走访,并与家具公司负责人、职工代表座谈,了解到李苗平时表现较好,工作上能够吃苦,也没有什么不良行为,公司老总还叹息,李苗算是个技术能手,公司生产正缺少这样的技术工人。

  检察官当场宣讲了刑事法律政策和检察职能,公司老总表示愿为李苗取保候审提供担保,公司保证留任和帮教他。溧水检察院综合案情及上述情况事实,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苗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