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与非货币项目法是将资产负债表的项目按照其性质,划分为货币性项目与非货币性项目两大类,然后对各项目分别采用不同的汇率进行折算:对于资产负债表上的货币性项目,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期末现行汇率折算;对于非货币性项目和所有者权益项目,按照原入帐时的历史汇率折算;对于损益表中的折旧费用及摊销费用,按照原入帐时的历史汇率折算;对于销售成本项目,按照历史汇率折算;至于其他收入和费用各项目均按照当期的平均汇率进行折算。
采用这一方法,以货币性与非货币性作为资产、负债项目选择折算汇率的依据,其理由是:外币应收、应付款项等货币性资产与负债代表在以后期间要收回或付出的一笔固定的外币债公或债务。这些外币债权债务的价值,随着市场汇率的变动而增减变化,因而将其按照现行汇率折算是合理的。但这一方法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它同样没有超越对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某种分类组合的框框,没有涉及到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实质,即未涉及到外币会计计量的问题。
例:某公司有一境外子公司,其会计报表的编报货币为美元,期初汇率为$1=¥8.30,期末汇率为$1=¥8.40,本期平均汇率为$1=¥8.35。子公司收到母公司投资时的历史汇率为$1=¥8.10,该子公司对外投资时的历史汇率为$1=¥8.20,固定资产与存货购进时的历史汇率为$1=¥8.25,长期负债的历史汇率为$1=¥8.0。在采用货币与非货币项目法时,该子公司的外币会计报表及折算后的会计报表如下(为简化折算工作,本期销售成本、折旧费用及摊销费用均按本期平均汇率折算):
损益表及折算后的损益表
(按平均汇率折算)
项 目 |
美元金额 |
折算汇率 |
人民币金额 |
销售收入 |
30000 |
8.35 |
250500 |
减:销售成本 |
20000 |
8.35 |
167000 |
销售利润 |
10000 |
8.35 |
83500 |
减:管理费用 |
2000 |
8.35 |
16700 |
营业利润 |
8000 |
8.35 |
66800 |
加:营业外收入 |
500 |
8.35 |
4175 |
减:营业外支出 |
1500 |
8.35 |
12525 |
利润总额 |
7000 |
8.35 |
58450 |
减:所得税 |
2300 |
8.35 |
19205 |
净利润 |
4700 |
8.35 |
39245 |
减:已分配利润 |
3500 |
8.35 |
29225 |
未分配利润 |
1200 |
8.35 |
10020 |
【外币报表折算的时态法】
时态法,也称时间度量法,它是针对货币与非货币性项目法的缺点提出来的。时态法要求现金、应收及应付项目(包括流动与非流动)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现行汇率折算,其他所有以货币价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其特征,按照其发生时的历史汇率或现行汇率进行折算。时态法的理论依据在于:外币折算只是一种计量变更程序,是对既定价值的重新表述,报表折算只是改变计量单位,不能用来改变计量项目的属性。由于现金资产是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所拥有的金额计量的,应收和应付款项是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可望收到或偿还的金额列示的,所以这些项目应按现行汇率进行折算,以反映其实际价值;所有其他资产和负债由于是按照取得或承担这些项目时的价格计量的,则按照其所属日期的汇率折算能够合理地表现其价值。时态法的实质是,折算后的会计报表应当保持各资产、负债项目在子公司会计报表中的计量基础
根据时态法的基本原则,在外币会计报表折算中,现金、应收和应付项目,无论是在现行成本计量模式,还是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都统一按照现行汇率进行折算;按历史成本反映的非货币性资产,必须按照历史汇率折算;按现行成本反映的非货币性资产,必须按照现行汇率折算;收入和费用项目则必须按交易发生时的实际汇率折算,如果与收入和费用有关的交易发生频繁,则可采用当期加权平均汇率进行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中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照历史汇率进行折算,未分配利润则作为一个平衡数列入。
例:某公司有一境外子公司,其会计报表的编报货币为美元,期初汇率为$1=¥8.30,期末汇率为$1=¥8.40,本期平均汇率为$1=¥8.35。子公司收到母公司投资时的历史汇率为$1=¥8.10,该子公司对外投资时的历史汇率为$1=¥8.20,固定资产与存货购进时的历史汇率为$1=¥8.25,长期负债的历史汇率为$1=¥8.0。在采用时态法时,该子公司的外币会计报表及折算后的会计报表如下(为简化折算工作,有关的折旧费用及摊销费用均按本期平均汇率折算):
损益表及折算后的损益表
(按平均汇率折算)
项 目 |
美元金额 |
折算汇率 |
人民币金额 |
销售收入 |
30000 |
8.35 |
250500 |
减:销售成本 |
20000 |
8.35 |
167000 |
销售利润 |
10000 |
8.35 |
83500 |
减:管理费用 |
2000 |
8.35 |
16700 |
营业利润 |
8000 |
8.35 |
66800 |
加:营业外收入 |
500 |
8.35 |
4175 |
减:营业外支出 |
1500 |
8.35 |
12525 |
利润总额 |
7000 |
8.35 |
58450 |
减:所得税 |
2300 |
8.35 |
19205 |
净利润 |
4700 |
8.35 |
39245 |
减:已分配利润 |
3500 |
8.35 |
29225 |
未分配利润 |
1200 |
8.35 |
10020 |
资产负债表及折算后的资产负债表
资 产 |
美 元
金 额 |
折算
汇率 |
人民币
金 额 |
负债与所
有者权益 |
美 元
金 额 |
折算
汇率 |
人民币
金 额 |
现 金 |
3000 |
8.4 |
25200 |
流动负债 |
5500 |
8.4 |
46200 |
应收帐款 |
8000 |
8.4 |
67200 |
长期负债 |
8300 |
8.4 |
69720 |
存 货 |
23000 |
8.4 |
19320 |
实收资本 |
42000 |
8.1 |
340200 |
长期投资 |
1000 |
8.4 |
8400 |
留存收益 |
1200 |
(注) |
10020 |
固定资产 |
22000 |
8.25 |
181500 |
折算差额 |
|
|
9360 |
合 计 |
57000 |
|
475500 |
合 计 |
57000 |
|
475500 |
注:按折算后损益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数额列示。
目前,在世界上采用时态法进行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和国家主要有:加拿大、美国、阿根廷、智利、秘鲁等国家。
外币会计报表折算的差额怎样处理
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是指外币会计报表折算时,由于会计报表的不同项目采用不同的汇率折算而产生的差额。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与外币交易汇兑损益不同,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发生的原因不同。外币交易汇兑损益是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的,或资产负债表日将外币交易金额折算为记帐本位币与原入帐金额之间发生的差异;而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则是在子公司以外币表示的会计报表的基础上,将一种货币表示的会计报表折算为另一种货币表示的会计报表而产生的差异。二是性质不同。外币交易汇兑损益包括已实现的和未实现的损益;而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则全部为未实现的损益。三是记录的方式不同。外币交易汇兑损益应在会计帐簿中进行记录;而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通常不记录在会计帐簿之中,而只是反映在折算后的会计报表之中。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异的会计处理,也是一个争论较多的难题,存在着多种不同的意见和见解。总的说来,在国际上主要采用的有两种处理方法:递延法和当期损益法
(1)递延法下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会计处理。递延法是指将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以单独项目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之内,作为递延处理,而不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项目合并列示。这种处理方法认为,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只是将外币表示的资产和负债项目以母公司的记帐本位币(等值货币)重新计算所产生的调整数额,而不是已经实现的损益。如果将其计入当期损益,有可能使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对子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误解。采用递延法有利于保持子公司会计报表有关项目的原有比例关系,有利于财务比例的分析和对比。
(2)当期损益法下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会计处理。当期损益法是将本期发生的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以汇兑损益项目列入本期损益表,合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之中。这种处理方法认为,汇率变动是客观存在的,对合并会计报表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采用递延处理方法实际上掩盖了汇率变动的客观现实,只有将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才能给会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真实的财务信息。但这一方法将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这一事实上并未实现的损益计入了当期损益,也可能会导致会计信息使用者对合并会计报表提供的信息产生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