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目的 观察了解利培酮的撤药症状。方法 对13例服用利培酮治疗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停药7~14d,分别于停药前后予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副反应量表(TESS)、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汉密尔顿焦虑量表(HAMA)评定疗效及不良反应。结果 停药后BPRS、TESS、HAMD、HAMA总分均明显高于停药前,停药后有11例(84.6%)精神症状恶化。结论 利培酮的撤药症状发生频率高,症状多样。 关键词:利培酮;撤药症状;临床观察
氯氮平有明显的撤药症状,停用利培酮后出现撤药症状却鲜有报道。笔者在临床实践中曾遇13例服用利培酮的住院精神病患者因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而被迫停药换药,结果发现停用利培酮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撤药症状,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13例均为本院收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诊断标准,其中,男8例,女5例;年龄21~86岁,平均(32.7±11.5)岁;病程0.5~11年,平均(8.4±2.3)年;服利培酮时间3个月~2.4年,平均(16.4±7.3)月,初始剂量0.5~1mg/d,最大剂量7mg/d,平均剂量(3.6±1.2)mg/d;其中,单用利培酮7例,以利培酮治疗为主,合用口服苯二氮类药物(如安定)和肌注氟哌啶醇等其他精神药物6例,均在出现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后停用利培酮。 1.2 方法 根据剂量、躯体情况选择1次或分次在7d内停用利培酮,并观察7~14d。在停药前后采用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汉密尔顿焦虑量表(HAMA)及副反应量表(TESS)评定疗效及不良反应,停药后每天各评定1次。对出现严重撤药症状或症状恶化者提前结束观察。 1.3 统计学处理 以SPSS8.0统计软件包对数据进行分析,采用t检验。
2 结果 2.1 停药前后各量表评分比较 2.1.1 停药前后BPRS评分比较 除敌对猜疑因子(t=1.03,P>0.05) 外,停药后BPRS总分及其他各因子均明显高于停药前(t=-6.7~-17.31,P均<0.01)。 2.1.2 停药前后HAMA评分比较 停药后HAMA总分及躯体性焦虑因子分、精神性焦虑因子分均明显高于停药前(t=-5.98~-9.34,P均<0.01)。其它因子分停药前后差异无显著性(t=0.37~0.46,P>0.05)。 2.1.4 停药前后TESS评分比较 停药前TESS总分平均(6.12±5.45)分,停药后明显增加为(11.37±8.03)分(P<0.01)。 2.2 停药后症状 停药后病情恶化主要表现为已消失的精神症状重现或出现新的精神症状,共11例,占84.6%,同时还包括睡眠障碍、体重下降、心动过速、头痛头晕、焦虑和抑郁等症状详见表1 表1 停用利培酮后的主要症状表现 (n=13)
症状 | 意识 障碍 | 行为 紊乱 | 猜疑 妄想 | 焦虑 抑郁 | 睡眠 障碍 | 体重 下降 | 头痛 头晕 | 心动 过速 | n | 7 | 6 | 9 | 8 | 10 | 4 | 3 | 5 | % | 53.8 | 46.2 | 69.2 | 61.5 | 76.9 | 30.8 | 23.1 | 38.5 | 注:表中包含1人同时出现几种症状。2.2 出现撤药症状的时间 停用利培酮后出现撤药症状的时间大多在2d~6d,其中,有8例在停用利培酮3d内就开始出现各种撤药症状,最早出现的是睡眠障碍,其次是猜疑、妄想、意识障碍等已消失的精神症状重现,仅有1例是在停用利培酮8d后才开始出现撤药症状。8例是在第1次停用利培酮时就出现撤药症状,其余3例是在第2次以上停用利培酮时才出现撤药症状。3 讨论3.1使用利培酮不可盲目撤药利培酮是一种安全性较高,耐受性较好的抗精神病药。适合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全病程治疗,本调查表明,停用利培酮后精神症状恶化者高达84.6%,且停药后BPRS、HAMA及TESS评分明显提高,提示利培酮引起撤药综合征的发生率相当高。说明利培酮的撤药症状发生频率较高,停用利培酮应慎重对待,但利培酮并非是成瘾性药物,并不要求连续不间断地终生服下去,即使不出现药物不良反应,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基本要求而言,停用包括利培酮在内的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是可能的,也是必须的,关键在临床工作中,需要减量或撤除长期使用的利培酮时,必须根据精神症状的消除与社会功能的恢复状况而定,笔者认为,一是停药必需先坚持一定的维持治疗期,一般在使用1~5年方可缓慢减量,二是减药的速度一定要缓,对利培酮来说,可按每2个月减0.5mg/d速度,慢慢至减完。尽可能减少撤药综合征的出现。3.2 使用利培酮的依从性撤除抗精神病药一般都会引起戒断症状,主要表现为:①躯体戒断症状,如恶心、呕吐、出汗、坐立不安、脸红、头痛等;②精神病复发,戒断性精神病与迟发性精神病;③心境改变,烦躁不安,抑郁。本观察发现利培酮的撤药症状突出表现为睡眠障碍和原精神症状的重现。这可能与利培酮引起多巴胺受体的向上调节和超敏和有强的去甲肾上腺素(NE)抑制有关。由于利培酮能长期阻滞突触后神经元的NE受体,而反馈性地使突触前神经元的NE合成和释放增加,加之突触后NE受体的增敏变化,一旦解除利培酮的阻滞作用,引起NE能的反跳,出现相应的症状。当然,产生撤药症状在临床中也有其有利的一面,可增加患者对利培酮的依从性,可以防范藏药、拒药的患者自行停药,从而巩固疗效。参 考 文 献[1] 王培学.利培酮在精神分裂症全程治疗中的合理规范化应用.中华实用医药杂志.2005,5(22):48[2] 顾牛范.利培酮的国内临床应用概况.中华精神科杂志.2001,4:250-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