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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爱国爱港标准

 baileej 2013-03-28
        香港文匯报报导,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明确提出普选特首的底线,就是不能够接受与中央政府对抗的人担任行政长官。多位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昨日均表示,当选的行政长官一定要符合爱国爱港的条件,而且是要符合中央的爱国爱港标准,即不会与中央搞对抗;而并非只是某些人自己想像中的爱国爱港标准。他们强调,香港是国家的一部分,选出的行政长官必须爱国爱港,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
  港区人大代表马逢国接受访问时指出,行政长官选举的规定,已白纸黑字写在《基本法》裡,而基本法在起草时经过了广泛諮询才获全国人大通过,中央政府和巿民都需要按照《基本法》落实2017年特首选举,不可以违宪,而乔晓阳在深圳的讲话能令香港巿民弄清楚中央政府的看法,对讨论政改有好处。
  选举机制非针对反对派
  他强调,乔晓阳日前已明确表明,只要反对派愿意改变,当选行政长官的大门还是向他们打开的,代表未来的特首选举机制并不是针对反对派,只要提名委员会能体现出广泛代表性,由提名委员会提名的候选人自然能得到巿民信服。不过,他期望中央领导人就“与中央对抗”作更多阐述,為何谓与中央对抗下定义。
  中央讲法继承邓公之说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陈勇表示,香港作為国家的一部分,选出的行政长官必须是要爱国爱港人士,必须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已故国家领导人邓小平早在上世纪80年代已强调要由爱国爱港人士治港,现在中央的讲法亦是继承邓公的讲法。作為行政长官,必须要尊重自己国家、民族的利益,这是基本要求。至于那些不认為自己是中国人,不支持国家发展,与中央对抗的人士,他们很清楚自己是否符合爱国爱港的标准。
  就反对派近日对此问题反应激烈,他认為,反对派对此讲法忽然有如此激烈的反应,一可能是他们自己对爱国爱港标准有误解,又或者他们理解这个标准,但知道自己做不到。如果只是想著推翻中央政府或不承认自己是中国人的人,自然不会是爱国爱港的。香港不可能独立于国家之外,因此担任香港行政长官的前提亦必须是爱国爱港人士,大家应对此有共识。
  特首不爱国 中央无可能支持
  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蔡冠深昨日在接受访问时表示,由爱国爱港人士担任特首是天经地义,因為香港在很多方面都需要背靠祖国,倘若特首不爱国,中央没可能支持,故他支持由爱国爱港人士出任特首这大原则:“无论谁做特首我都希望他是爱国爱港的,我相信这亦是中央的想法,也是香港巿民的想法,这点是毫无争议的。”并相信,乔晓阳的讲话有助推动香港社会讨论2017年特首选举的气氛,巿民不用瞎猜中央的想法,有助促进大家思考、讨论。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简松年认為,香港社会一向对爱国爱港的标准有不同讲法,大家亦有自由去讨论这个标准,不过若涉及选出的行政长官,则必须符合中央对爱国爱港的标准,即是行政长官人选不能对抗中央,必须是中央可接受的人士。“若选出的行政长官不符合中央对爱国爱港的标准,则中央可以不委任有关人士,香港会出现宪制危机。”他认為,反对派不能用自己心中的标准去看待对行政长官的爱国爱港标准,必须是用中央认同的标准,最基本就是不会与中央搞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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