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险后,保户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如果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并登报声明。 报案的方式有:直接到保险公司,或有理赔权的保险代办点报案。本地车辆在外地出险,可以向该公司在当地的保险分公司或支公司报案。 报案需提交的内容:保险单证号码、被保险人名称、车牌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造成的损失情况
1、通知保险公司。
2、接受保险公司检验。
3、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索赔单证。
4、领取保险赔款
详细请看“小贴士”——机动车保险索赔小帮手,或咨询各保险公司。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主是单位的须盖章,是个人须签字。
2、《保险单》:原件。
3、《行驶证》:原件。
4、《购车发票》:原件。
5、购置费缴费凭证和收据:原件。
6、《权益转让书》: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须盖章,是个人则须签字。
7、《丢失证明》:由市公安局提供。
8、汽车钥匙。
9、《停驶证明》:公路局提供。
10、车主证件:车主是单位的须营业执照;是个人须身份证。
11、养路费收据:原件。
12、《赔款结算单》: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须盖章,是个人则须签字。
其中,《丢失证明》、《停驶证明》必须提供,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行驶证》、《购置费凭证》、《购车发票》、车钥匙,每少一项保险公司可能会增加5%的免赔率。所以,至少要跑三次保险公司,二次公安局,一次公路局才能搞定索赔的事。如果你是贷款买车,还得“光顾”银行。
1.出险后,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车险条款上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2.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通知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填写《出险通知书》,保护好第一现场。
3.如果属于单方责任事故,没有人员伤亡,索赔时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以下证明:有盖章或签字的出险通知书、由交通管理部门盖章的出险证明、修车发票原件、修理更换零部件清单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或费用收据原件。
4.如果事故涉及车损或人身伤亡,除了以上证明材料外,还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以下单据:医院出据的伤者诊断证明、残疾者评残法医鉴定证明、死亡者死亡证明、抢救治疗费收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伤亡者工资收入证明以及有派出所盖章的家庭情况证明等等。
5.如果是代为查勘,还应提供下列单证:代查勘委书、修车协议、事故照片。
6.如果保险车辆发生的是非道路交通事故,要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保险公司提交以下单证:出险通知书、事故照片、出险证明(派出所盖章)、调解书以及各种必要的证明或费用收据原件。
7.投保户务必要在车辆修复或事故结案3个月内将以上索赔证交给保险公司理赔员,否则保险公司将不负赔偿责任。
对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险车辆实行绝对免赔,即被保险人自己也要承担责任,这是为了增强被保险人及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责任心. 我国交通管理部门对十交通事故肇事按全责、主责、半责、次责、无责来分别确定车祸双方的责任,保险公司也以此给予不同的免赔比例。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免赔率规定了不同责任驾驶人员所获赔款的扣除比例.在规定中,所谓单方肇事事故指不涉及第三者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保险车辆因机械故障引起的事故和事故其他方查寻不着的,视同单方肇事事故,应扣除赔款的20%。
所谓施救措施是指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为减少或避免保险车辆的损失所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抢救行为。如租用吊车、拖车、灭火器材等。 保护措施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后。被保险人为防止保险车辆损失扩大或加重而采取的行为。如保险车辆受损后不能行驶,被保险人雇人看守等。
合理费用是指采取施救保护行为而支出的直接的、必要的、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费用。其费用支出原则是尽可能减少保险车辆和其他财物损失,按照实际情况,根据"合理"与"必要"两个方面来考虑。而对于实际上不需要或需要但被保险人过分支出的施救、保护费用的超出部分、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施救、保护费用不仅包括对保险车辆本身进行抢救和保护所发生的费用,还包括向第三者进行追偿所发生的协商与诉讼费用。
建议:您在采取各种施救、保护措施前,向保险公司机动车辆理赔部咨询一下,那些费用属于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
保险车辆一旦遭受意外损失,先应明确责任范围。如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并需要修理时,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验,明确修理范围及其项目,估计所需要修理费用,经与保险公司商定后进行修理。修理结束后,要开列修理费用单据,包括材料及用工数,凭此向保险公司申请赔款。对不经过保险公司定抽而被保险人自行修理的车辆,保险公司在重新核定修理费用时,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地向保险公司提供车辆的受损情况、修理情况及有关的证明材料。如果隐瞒实情,不如实申报,保险公司将部分或全部拒绝赔偿。
买的车没开几天,就被“梁上君子”窃走;“爱驹”一朝醒来忽然不见了踪迹。在痛恨窃贼、惋惜爱车之余,如何才能快速、及时、有效地向保险公司索赔呢?
首先,当发现车辆被盗抢后,应在24小时内向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并登报声明。经县级以上刑侦部门立案、证实,3个月内盗抢车辆未追回,保户即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其次,如果偷车人驾驶保险车辆肇事而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可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发生责任事故,其经济损失因根据有关部门对肇事者处理的裁决来确定,保险公司原则上不予赔偿,当对肇事者无力赔偿的部分,保险公司可酌情赔偿。
第三,保险公司理赔后,被盗车辆又找回来,怎么办呢?保险公司可将车辆折旧给用户,并收回相应的赔款。如果保户不愿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归保险公司。
第四,特别提醒车主保户,请务必在车辆被盗3个月内将必须的索赔单证交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否则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赔偿。
向保险公司提供的索赔单证、项目、印章必须齐全,书写规范、数额计算必须准确,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手续齐备后,保险公司应在10天内一次结案赔偿。领取赔款时,要携带公章、车主或领款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办理。了解了这些基本情况,当车辆被盗或被抢后,车主就可以及时快速地向保险公司索赔了。
发生事故后,车主需要确定的是责任,而不是损失程度;损失程度由保险公司的查勘定损人员来确定。目前,北京财产保险行业制定了一个部分汽车零配件的定损标准,下一步会在市场上施行,并对外公开。但是由于各类修理厂、各种车型配件价格都很不一样,统一的定损标准很难,还需要进一步讨论。
对于汽车零部件费用的计算方法一般采用零配件价值占全车价值的比例计算方法。
零配件理赔定损应注意以下几点:
1.百分比率表是根据不论全车及配件价值怎样变化,而两者之间的比值基本不变这一原则制定的。
2.百分比率表是根据同期车价(计划价)和配件价(计划价)计算出百分比例的。
3.全车为100%,损毁件占全车的百分率是多少,以此赔偿计算损毁件占全车保险金额百分之多少,即以百分率乘以保险金额即为损毁件比例赔偿金额。如果市场现行价超过以此法计算出的价值时,以计算金额赔付,如低于计算比例金额时,按现行赔付,即以什么价值保的就以什么价值赔的精神赔付。
无论是在哪里上的保险,在车辆出险后,车主最好直接给保险公司报案,或者在定损、理赔的过程中至少要与保险公司有一次直接的联系,以防备黑心修理厂私下做手脚。在修理时尽量选择规模大些的、注重声誉的修理厂。一些黑心修理厂为挣黑钱而将前来报案修理的车辆再次碰撞,以扩大损失或重复报案,以达到向保险公司多要钱的目的。而车主拿到被修理好的车后满心高兴,却根本不知道其实爱车已经又被毁了不知几回。 人保、太平洋等保险公司已开始要求出险车辆的车主亲自到保险公司定损现场报案,以此来避免黑心修理厂背着车主再次将车辆碰伤。
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责任免除中的一条规定:“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也就是说,爱车的车身被他人划上道、写上字、描上画等等不是碰撞造成的损失或没有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根据这一条责任免除条款的规定,保险公司都不会为车主埋单。
那么,保险公司对这种损失有没有相应的险种可以承担呢?有。有的保险公司在车辆损失险基础上开发一个叫做“车身划痕损失险”的附加险,它就可以承担这种车身划痕的损失。但是投保这个附加险是有条件的,只有使用性质是家庭自用或非营业性质的9座以下3年以内的车辆才可以投保。而且保险金额最高额度为5000元,每发生一次赔偿,要累计计算赔偿金额,如果累计赔偿金额超过5000元的保险金额时,这个附加险的保险责任就终止了。
强制第三者责任险俗称“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俗称“三者险”,两者不同。
“交强险”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辆行驶必须交纳的保险类别之一,目的是为了及时解决交通事故引起的赔偿方面的问题,属于非盈利的带有公益性质的保险。
“三者险”是按照《保险法》规定而成立的商业性质的保险类别之一,因而不具有强制性。由地方性规章所“强制”要求投保的“三者险”不应等同于“交强险”。
“交强险”只是满足了最基本的交通事故赔偿要求,而不能应对所有的事故风险,车辆方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通过自愿购买“商业三者险”的方式,共同构筑完备的交通保险体系。
一般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交强险”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超出“交强险“部分,则由商业三者险来承担赔偿。
“商业三者险”只是交强险的有效补充,并不存在重叠。只不过是“交强险”是法定限定最高赔偿金额。而“商业三者险”需要你自己和保险公司协调确定各项承保。一般“商业三者险”可以承保更多的赔偿金额,但是范围一般稍小,但大体范围也是此三项,只是在里边一些小的责任范围可能存在略微差异。
何为第三者?
第三者是指被保险人及其财产和保险车辆上所有人员与财产以外的他人、他物。所谓"所有人员"指车上的驾驶员和所有乘坐人员。这些人不属于第三者,但下车后除驾驶员外,均可视为第三者。私人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属成员都不属于第三者,至于保险车辆上的财产,是指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所有或其代管的财产,这些财产均不属于第三者责任。
哪些车可以保第三者责任?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车辆种类不受限制,即各种机动车辆或专业用途车辆均可投保,但无照驾驶的汽车除外。保险车辆的使用包括车辆行驶停放的过程。
碰撞责任如何处理?
保险车辆与未保险车辆相撞,致使未保险车辆上的司机、乘客伤亡或车上装载的货物损坏,属第三者赔偿责任。如果相撞双方均属保险责任,那么双方的损失均按第三者责任险处理。如果保险车辆撞毁第三者的车辆或其他财产时,一般须经保险人进行勘察、拍照、鉴定经济损失后,方可处理。
装卸货物发生的责任如何处理?
保险车辆在装卸货物时发生事故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属于第三者责任。但在不违章的情况下,保险车辆装载的货物,在行驶过程中撞伤行人或损坏他人财产,可按第三者责任赔偿。
赔偿限额如何规定?
机动车辆保险的第三者责任,一般不规定赔偿限额。通常在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保险人按照出险地公安、交通部门的规定或赔偿裁决,经保险人核定后确定赔偿金额。
当汽车在异地出险时,车主务必及时报案,安心等待保险公司的定损施救。车主绝不能自行维修汽车或人力推车。由于擅自拖运维修汽车而造成车损扩大,保险公司通常是不负责理赔的。当汽车异地出险时,车主还需要第一时间拍下事故现场的照片作为理赔凭据。假如定损员难以在预定时间内做好事故定损工作,车主也能通过这些照片与实际维修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车辆在保险期内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分别按不同情况根据保险条款中的有关公式计算。
1、保险车辆若发生全部损失,且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即:赔款=(保险金额—残值)╳(1—免赔率);当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即:赔款=(实际价值—残值) ╳(1—免赔率)。
2、保险本辆若发生部分损失,当保险金额达到出险当时的保险价值,按实际修复费用赔偿。 即: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 ╳(1—免赔率);当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的保险价值比例计算赔偿费用。即:赔款=(修复费用残值) ╳保险金额/保险价值╳(1—免赔率)。
3、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根据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核定赔偿限额。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赔款=赔偿限额╳(1—免赔率);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于私了达成的赔偿,保险公司应该理赔,如果仍然有拒赔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目前,交管部门正在和保险公司合作建立相应的平台,对于那些经常发生事故前来赔偿的当事人或者车辆要进行调查,发现有骗保的可能性,将被列入“黑名单”。
符合四条件就可“私了”
新规定将私了的范围扩大。 其中只要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就可以私了,一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上发生的,二是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三是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成因无争议,四是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
自行车相撞也可“私了”
新规定中将机动车与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之间的事故也纳入了可以私了的范围。另外,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私了”赔偿额交警不管。
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私了协议”,双方填写后即为生效。如果事后双方就事故事实及责任出现争议又到交通队请求处理的,交通队可以受理,但是由于事故现场已经没有办法还原,交警也只能根据协议书的内容来确定当事双方的责任,并根据双方的共同请求就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如果双方仅对损害赔偿的数额有争议,交通队将不再受理。双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填写“私了单”事故事实部分:
1、“事故时间”,须填写阿拉伯数字,准确到分。
2、“代码”一栏,A、B分别指事故当事人。
3、“交通方式”一栏,须填写大客、大货、小客、小货、自行车、行人等。
4、“保险凭证号”一栏,填写前要认真核对保险有关凭证,填写保险凭证号码,如机动车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则注明“无三者险”。
5、“事故事实”一栏,须在空格线处填写A、B当事方的行驶(行走)方向,及《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第十三条、十四条和十六条的具体项号。在“造成”后空格处,填写车辆碰撞部位。
赔偿协议一栏内容的填写:
1、由双方当事人选择其中的一项协议方式,填写有关内容。
2、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符合该栏中第1项情形的,当事各方即签字生效。
3、当事人同意某日将当事人B车修复,应在空格线处填写具体日期。
4、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符合该栏中第3项情形的,在该项的空格线处填写具体的赔偿金额(大写),并注明是否当场赔付。
接到领取赔款通知后,被保险人应尽快领取保险赔款,部分赔款超出三个月不领保险公司视为放弃领取。领取赔款时,法人团体要在权益转让书及赔款收据上盖章,个人要在权益转让书及赔款收据上签字。
保险公司理赔部门在 3 日内审核单证、有关文件及事故情况,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通知申请人;
(2)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将原始单证及有关文件退还给申请人,并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
(3)单证不齐或文件不齐全的通知申请人补齐。
通常理赔案件审理,从立案到结案的时限为10天。下列案件除外:①及时报案或未尽举证责任的;②有关鉴定书或证明未能及时提供;③案件处理结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与保险公司有争议。
按照惯例,对保险业务中发生的争议,可采用协商和解、仲裁和司法诉讼三种方式来处理。
(1)协商和解 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实事求是有诚意的进行磋商,彼此作出让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两种方法。自行和解即没有第三者介人,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交涉;第三者主持和解即由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从中调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仲裁 仲裁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书面协议,愿意把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给双方都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仲裁员以裁判者的身份而不是以调解员的身份对又方争议作出裁决。目前,我国对经济合同的争议实行二级仲裁,如果当事人不服,可在接到二级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是以第三者或中间人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作出公断,因而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对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属于人民法院。如果仲裁裁决后,保险人拒不履行裁决,可以向保险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的申请强制执行。
(3)诉讼 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指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定诉讼程序,对于保险纠纷予以审查,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作出判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必须予以执行。
保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保险责任归属、赔偿金额的多少发生争议,应采用适当方式,公平合理地处理。
对车险事故真实的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案件,可根据被保险人已支付的费用在法律和条款规定范围内先行赔付30%-50%;对属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险保险责任且不需要调查的案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理赔决定。”昨天,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制订的《全国机动车辆保险服务承诺》和《全国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服务承诺》正式向社会公布。
包括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等在内的45家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共同签署了承诺协议。
由于该服务承诺仅仅规定了车险、健康险、意外险服务、理赔方面的基本程序和时限,因此还是一个最基本的标准。但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指出,既然是公开发布的标准,就对行业内部有执行效力,是行业的一种自律公约;对社会有法律效力,它是保险投诉处理的参考依据。
保险行业协会表示,今后将对承诺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制定相应的自律惩戒措施,可以进行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经济制裁等处罚;对违反承诺情节严重的,要报告监管部门。
近几年,保险理赔难成为保险投诉的焦点。而保险合同更是多次被中消协评为霸王条款。为此,在今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吴定富主席明确提出:“加强保险行业诚信建设,研究制定行业服务标准。从车险、健康险等一些社会普遍关注的业务领域入手,制定理赔服务标准,规范和约束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和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