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2009年房交会上买了辽宁省葫芦岛市鸿亿集团开放的阳光新城商品房,开发商欺骗我们说房子已经开始建上了,事实上还没有搬迁完成。如今4年过去了,还是4年前的样子,钉子户还屹立在那里。商品房认购书已经过期1年了,开发商拒绝任何赔偿,我们成为了开发商、钉子户、政府之间最大的受害者。谁能出来为我们讨个公道吧........ 这一片地原本是我们的家园....
政府和开发商合适才能让钉子户满意的搬走,让我们住上属于自己的家啊........
开发商一日不建房,我们一日就没底。开发商会不会不建房卷钱跑了呢......租房的钱谁来承担呢....开发商拒绝任何赔偿 还我房子,我还等着结婚呢.....女朋友都跑好几个了......惨惨惨......... 希望有关部门及时出面帮助我们解决这个问题,大家帮助我们顶帖、转发,让有关领导看见,给有关部门施加压力,早日还给我们一个美好家园........ 买房住不上房,又找领导无门更可怜。钉子户还有个房子要挟开发商呢。我们有什么啊,在开发商眼里不过是一张废纸的房屋认购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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