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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有强奸罪的高三男有资格参加高考吗

 灵魂出窍KKK 2013-04-02

海南高三男生强奸女同学被刑拘,由于是应届考生,赵某某或将在看守所内完成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次大考

据了解,受害者为当地某中学高二学生,嫌疑人赵某某为同校高三学生。一年前,赵某某就开始一直纠缠受害者吴某某,后来慢慢演变成强迫吴某某与其发生性关系,并经常殴打吴某某。吴某某对赵某某的强迫行为极力反抗,但赵某某一旦遭到吴某某的拒绝,便拳脚相加,对她大打出手,并且威胁吴某某说,如果报警的话就要对其下狠手。

如此看来,赵某某是一名法律意识淡薄,且严重缺乏道德观念的高中生。而此类道德败坏,心理不健康,作案情节恶劣的高中生又有什么资格参加高考呢?

众所周知,自从国家教育部对高考年龄取消限制后,高校招生年龄限制也彻底放开,而所有符合高考条件的应届生,也均有参加高考的资格。这里,并没有规定犯罪者严禁参加高考。所以说,赵某某参加高考,并未和任何法律法规发生冲突。

但从赵某某的案件来看,赵某某犯有强奸罪,并已满十七周岁。根据《强奸罪》的相关法律条例判定,赵某某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此说来,一名正处于改正自我阶段的罪犯,其道德、法律素质必定较差。而我国的素质教育规定,在校中学生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全面合格,方可拿到高中毕业证书。显然,赵某某的道德、法律素质并没有达到素质教育的要求,也就是说,他是一名不合格的高中生。

打个比方说,一名没有拿到医师职业资格证的学医者,就没有资格开给患者看病。换而言之,一名不合格的高中生,也是没有资格参加高考的。即使,赵某某此次高考能够考出很高的分数,但介于他有前科,并在服刑期间,也没有哪所大学敢录取他。如果,他念大学以后继续犯罪,迫害师生的同时威胁他人性命,那这样的后果又由谁来负责?

所以,本着对赵某某前程负责的态度,本着对他人生命安全的着想,笔者建议,暂时禁止赵某某高考,等其服刑结束且重新塑造自我以后,方可让其参加高考。只有这样,赵某某参加高考的意义才会存在。

试想,每一年高考,都会有因为堵车迟到二十分钟,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也会有晚交试卷十几秒钟,而被取消考试成绩的考生。与他们相比,让因犯有强奸罪而服刑的赵某某参加高考,是否有点太人性化,或是太讽刺?

高考,是国家选拔人才的形式。而国家需要的人才,不仅要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更应该具备高尚的品德和为国为民的心。如此说来,暂时处于服役期间的赵某某,还没有资格参加人才选拔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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