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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村的财务游戏

 昵称1360322 2013-04-03
华西村的财务游戏
博主:姜草子  发表时间:2013-04-02 12:20:24  
 

写这篇文字,是因为博友盟山归客在我的《红色狐狸吴仁宝》一文后面留下了一段评论,大意是说,吴仁宝还是有功的,起码他把华西村农民带富了。富到什么程度?连村里那幢星级大楼,都是每个村民集资1000万建成的,没有一分钱借贷融资。我觉得这位网友被蒙了,所以,想从财务的角度澄清一下。

做这种事,我还是有资格的。在大学教书时,我开过公司财务、会计学之类的课程。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国改革会计制度,把苏式的财会模式改为西方通行的复式借贷记账法,我所在的一线城市的几大国有银行、电力、电信和烟草集团的领导、财务主管、普通会计都是我一个人培训的。

闲话少说,首先我就来回答盟山归客的问题。从这位网友的跟帖看,他好像把每个村民集资1000万兴建星级楼,理解成了每人自掏腰包1000万。我现在要告诉你的是,这是绝不可能的,而且这种不可能还是双重的:第一,村民没这个钱。华西村的正式村民,从公开的信息看,扣除所谓存留在村里的工资股金,每人实际能拿到的收入,也不过两三千元。即使他们每月能拿到5000元,不吃不喝,要想筹齐1000万,也已经是将近200年以后的事了。第二,即使动用的是存留资金,华西村账上也不可能趴着这么多现金(指货币资金,包括数字存款)。别说华西村,在中国,除了为数不多的大型垄断国企,比华西村实力大多了的企业,账上也不可能留存如此庞大的货币资金。大部分企业账上没这个钱,除了实力不济外,也跟企业的特点有关。企业是靠钱生钱的,投资出去才有回报,你账上趴这么多现金,难道主要靠存款利息过日子?

村民不可能出这种资,理论上,华西村可以通过变卖资产股权筹集这笔钱,但我没看到这方面的信息,所以,只能推断这笔钱是借贷来的。钱是借来的,却要做成是村民集资的,目的有三,也可以说能一箭三雕。

第一,账上以扣除村民股权收益的形式集资,可以借此大幅度削减村民的股权权益。虽然村民的这些权益也只是一堆数字,是账上的数字游戏,但这些数字对应的都是自然人,那一天多数村民当了真,真的要求把这些数字变成自己口袋里的实惠,还是一件风险很大的事。现在,这些权益的一部或大部变成了一栋楼,这撞楼又不能分拆搬回去,这个风险也就减低或抹掉了。

第二,村民的权益以建楼的名义,一部或大部转让后,村里也就获得了对它们的自由支配权,可把它变成质押品。我相信,建这撞大楼的融资款,至少有一部分是通过这种方式借到手的。

第三,把融资借贷款说成是村民的集资(虽然应该用了村民的股权权益作质押),可以蒙住不少外行,让大家以为华西村的农民富得流油。

华西村给村民盖别墅,手法也跟这差不多。别墅的资金,有部分说是村民的买房款,其实就在账上扣除村民相应的股权权益,在账上做做数字变动而已,真正建设这些别墅的资金,可能有部分是村里自有的,但我相信有相当部分是贷款而来。这件事比较吊诡的是:村民买别墅支付的钱,虽然只是账上虚拟的数字,但理论上他们毕竟付了款,减少了自己理论上的股权权益,可他们付了款,却只有别墅的使用权,产权仍在村里。这样,华西村就对同一笔资产,重复加记了两次。一栋别墅100万,村里“收”了100万购房款,但别墅并未卖出去,产权仍在村里,100万变成了两百万的村资产,哈哈,高明。

当然,如果村民住别墅,“付款”是分期的,分得很细,相当于按年或按月支付租金,又另当别论,只是我看到的资料,说的就是购买。而且,从逻辑上推断,华西村村民住别墅所“支付”的款项,也只能是购房款而非租金。因为是购房款,就出现了一些戏剧性的场景:有些村民决意离开华西村,别墅的使用权没有了,村里把账一算,离走的村民还倒欠村里几十万。

另外,华西村在兼并附近农村的土地时,虽然方式有所不同,但手法的性质也差不多。华西村兼并附近的农村后,也喜欢玩盖房子这一手。你给我土地,我给你别墅,合同签完一算账,你的土地只值10万,我的别墅值100万,你还得给我90万。被兼并的农民,土地没了,还多付出了一笔钱(虽然可能又是在账上扣除),得到的却是房子的有限使用权。这里,我们能看到权力盘剥权利的真实一幕:你的别墅值100万,其中有多少是土地升值的价值?但这些可观的土地价值,却统统被一纸合约给兼并方吃掉了。

让我们做个假设,这个假设肯定与华西村兼并交易的实际数字不同,但能够从实质上说明问题:假定有一个村子被华西村兼并了,这个村有20户人家,50亩土地,即约33300平米的用地面积。华西村给每户新村民盖了一栋别墅,共20栋,单位面积250平米,容积率约0.6。这样,盖别墅用去土地约8200平米,剩下的25000多平米的土地,就可归华西村另作他用。双方即使按使用权计算,用地比也只有25:75,新村民只使用了25%的土地面积。

“货币交易”方面,假设每亩地征地款10万,华西村共需支付500万,但别墅每栋价值100万,新村民共需向华西村支付2000万,两相抵扣,被兼并方还得向华西村支付1500万。根据我看到的资料,华西村在实际的兼并过程中,土地与房屋的这种价差,还要高得多。

我做过房地产,政府招拍挂出让土地之前,地产商与土地方合约分成时,基本上是按64、甚至5:5的比列分配建筑面积,而且土地方得到这40%50%的建筑面积时,无需再向地产商支付任何费用,他们得到的也是产权房,或是能够转成拥有全部产权(补交出让金)的建筑。看来华西村比任何地产商都厉害。他们能按75:25的比例占用土地,土地方还得向它支付购房款。对方购来的也不是产权房,而只有使用权;使用权也非常苛刻,人一离开,使用权也鸡飞蛋打了。

2013-4-2
评论:算起来真是以子之部分权益换算成金钱,算是你投资,在用你的钱建成别墅,把别墅的使用权卖给你,你可以生生世世在这别墅里生活,你也因此必须在这里就业,不管你满意不满意!只要你离开,使用权立马被取消,连同以前的土地都成了华西村的收益。高,实在高!就像49、50时把土地分给农民,再把户口设为二元制,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再把土地收归国有,农民就此成了农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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