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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糞堆肥製作及脫臭之重要設施--畜產專訊第二十七期

 LM0318 2013-04-05
產試驗所斃死畜禽屍體厭氣處理操作及管理(文/鄭于烽)

本處理槽位於本所發電室靠營養系畜舍之側邊,分別長為7.8公尺及8.4公尺,寬2.5公尺,其前端及後端各連接一10公尺長,2.5公尺寬之廢水厭氣處理槽。本處理槽包含電力控制盤二部分,一部分為外來線路,控制處理槽之電源,附鎖一道。另一部分為起動電源,控制投入口之油壓裝置。投入口之裝置以油壓控制,操作簡便,其上方設有柵門,並附鎖一道,使用前打開,使用後務必鎖上,以防萬一。

斃死畜之投入操作及管理:

當欲投入動物屍體前,先由處理槽之溢流槽底部抽取廢液至處理槽之進流口,然後按處理槽開關鈕〝上〞,使迴轉板先向上打開,然後由投入口投入動物屍體後,再按開關鈕〝下〞,則迴轉板把動物屍體推進,塞入發酵槽前端,然後停止抽取廢液至處理槽之進流管,則完成投入的步驟。動物屍體塞進發酵槽底部後會上浮,由於槽內止浮板前低後高及進流水之沖動,上浮屍體會往後移動,同時可繼續投入斃死畜。而當動物屍體慢慢被消化後,殘骨骸會下沉。此外投入較大死體前,如先以刀部開屍體腹部,並在肌肉較厚部位劃上幾刀,則可加速處理效果,如能在處理前絞碎屍體則處理效果更好。如果投入胎衣、仔豬、內臟及家禽等,則必須由小投入口投入,以避免在投入時堵塞迴轉板網目,會迫使處理槽內之廢水由溢流口和投入口噴出。由小投入口投入之步驟很簡單;同樣先由處理槽之溢流槽底部抽取廢液至處理槽之進流口,然後移開塞物桿,由小投入口塞進胎衣、仔豬、家禽等,最後停止抽取之廢液,則完成投入動作。處理槽內之溢流水則流入下一厭氣發酵槽。另由溢流槽底部,必須經常抽取沉澱污泥至晒乾床,經晒乾後之污泥清除後可作堆肥處理。此外,日常管理上也必須由厭氣處理槽前槽之後端抽取廢液至處理槽之進流口,每天二次,每次約30分鐘,以防止處理槽內之厭氣微生物老化。本動物屍體處理槽在大動物屍體(如豬100公斤以上)之發酵處理時間須約2個月,如於短期投入過多導致處理槽塞滿動物屍體及廢棄物,則必須等待約兩個月的處理時間,才可再投入,以免影響斃死畜之處理作業,故此兩座之處理槽應輪流使用,每座每月不得投入超過3,800公斤。為避免負荷過重而減緩操作效果,每次應詳細記錄投入之時間及數量,以便統計及追蹤。

殘骨骸之清除:

如有必要清除槽內殘骸時,應先關閉沼氣管後,打開水封覆皮,當水封覆皮打開時會有沼氣外溢,必須注意避開一陣子後方可掀開其下方的止浮板,則可僱用水肥車抽取底部殘骸,操作時現場嚴禁煙火。若有必要也可以抽盡槽內廢液後撿拾殘骸,但絕對嚴禁人員進入發酵槽內撿拾骨骸,以免發生中毒。

處理槽之處理能力:

依據實驗結果估算,本處理槽每1平方公尺(深1.0~1.5公尺)面積,每月可處理動物屍體約200公斤。以目前使用之長、寬及高,分別為8.0公尺、2.4公尺及1.8公尺大小之處理槽為例,其實際處理面積約為19.2平方公尺。處理豬屍體時,1頭體重約50公斤豬隻,在處理槽處理至體重殘留至12%殘骸時間約需3週,而以1個月估算;此外1頭體重50公斤豬隻在吸收水分後由於腫脹,所佔面積以0.25平方公尺估算,則每1平方公尺之發酵槽面積,每個月可同時處理4頭體重50公斤之豬隻。因之本處理設施每座每月可同時處理76.8頭平均體重50公斤豬隻或總體約為3,840公斤豬隻,而其殘骸約為460公斤,其所佔容積約為0.46立方公尺。如以全年估算,則每座可處理平均體重50公斤豬隻921.6頭,約總重量46,080公斤,殘骨骸所佔容積約為5.53立方公尺,即二座每年之處理量為92,160公斤。本發酵槽處理斃死畜能力,除了處理面積外,也必須要一定之有效水容積,而其處理時間與有效水容積之大小也有關係,容積小時處理時間會略延長。以飼養100頭母豬,平均年產2胎,平均分娩頭數10頭之養豬場,在養頭數約1,000頭,年產肉豬約1,600頭為例,估算全年豬隻損失頭數與重量如下:1.仔豬(12週齡前)死亡率估計為20%,平均死亡體重5公斤估算,則全部重量為1,600公斤,殘留骨骸以10%估算,約160公斤。2.仔豬育成至肥育出售間死亡估計為5%,80頭;假設平均死亡體重為50公斤時,則總重量為4,000公斤,殘留骨骸以12%估算為480公斤。3.種豬死亡率全年以2%,死亡平均體重200公斤估算,則總體重為400公斤,殘留骨骸以12%估算,約48公斤。上述全年死亡豬隻之體重總和為6,000公斤,總殘留骨骸重約為688公斤,所佔容積僅約為0.69立方公尺。因之以本處理設施約可處理飼養規模9,000~10,000頭之商業性豬場,應綽綽有餘,且骨骼殘骸1年清理1次即可。此外,以本處理槽處理家禽屍體時,則需要約3週的處理時間,才能分解家禽屍體至剩下骨骸與羽毛,因之其處理時間比豬的長,估計1平方公尺(深1.0公尺)每月約可處理150公斤之家禽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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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糞堆肥製作及脫臭之重要設施(文/林財旺)

1996年台灣飼養主要家畜禽頭數,乳牛125,471頭,肉牛26,430頭,豬10,698,366頭,蛋雞32,074,000隻,肉雞78,461,000隻,乳羊119,046頭,鹿22,637頭,每天排糞量約有39,000噸,全年有1,437萬餘噸,數量龐大,如果未加妥善處理,將造成環境污染。一般畜禽糞成分含有多量的有機質及氮、磷等污染物,但其所含物質卻是植物所需養分,而如將禽畜糞製作堆肥,除防止水源、空氣等環境污染且有機質肥料可回歸農地,改良土壤、增進地力,達成永續農業經營目標。

目前被用於堆肥處理的方式,可分類為堆積式及攪拌式兩大類,其又可細分為箱型送風式、開放送風式、袋裝式、條溝杓子式、圓型杓子式、天車杓子式、迴轉式、密閉式等,其主要設施構造概要說明如下:

一、堆積式

此方式分別有箱型送風式、開放送風式等,均設有通氣設備,另有袋裝式為無通氣設備。

在此僅就普遍推廣採用之箱型送風式及開放送風式之通氣發酵裝置之構造、操作介紹於下:

(一)發酵槽

箱型送風式之發酵槽是設在堆肥舍肉,區分數個小區,建造個別發酵槽並附槽並附加通氣系統之設備。槽之二側及後方三面係由鋼筋水泥或紅磚建造,前方為材料搬出或搬入所需,以厚3公分木板層疊門。槽寬度2.0~3.6公尺,長度2.0~3.6公尺,高1.5~2.0公尺,容積為6.0~20.0立方公尺。發酵槽排列為單列式或並列式,槽數依生產量需要可建造2~20。

(二)鏟裝機翻堆

供為堆肥翻堆、鏟裝原料及移動用,有多種大小機型,業者就其堆肥舍通道設計,處理量等考量,選購合適之機型。

(三)通氣設備安裝

通氣設備包括鼓風機、輸送管、定時控制開關等說明如下:
1.鼓風機:選購時注意其型式規格,以透蒲鼓風機(Turbo fan),靜壓100~200mm水注,通氣量以堆肥材料量計算標準的送風量,為每分鐘每噸200L為宜。以發酵槽寬3.6m,長3.6m,高1.5m為例,容積19m3估算原料重量約13.0噸,則每槽需送風量2.6m3,如2槽共用一台則需5.2m3。另送風時間以定時開關控制,每送風4分鐘,停止16分鐘,以免過度送風,驅散發酵溫之缺點。

2.輸送管路:以塑膠管配管,管徑大小的選用是以鼓風機出口徑及連接配管內之風速每秒10m為宜,所以管徑10 cm (4")、15 cm (6")、20 cm (8")、25 cm (10")、30 cm (12")之塑膠管,其裝配鼓風機之送風量分別為3、10、17、33、50m3/min,出風孔鑽孔二排,孔徑5mm,每間隔10公分鑽一孔。

(四)混合、搬送設備

使用成品堆肥、粗糠、木屑等作為水分調整材,應充分混合,調整含水率為65%,此步驟非常重要,以混合機或鏟裝機混合後搬入發酵槽。

二、機械攪拌式

機械攪拌式又可細分開放型及密閉型二式,前者係發酵槽內安裝機械攪拌機,槽上方是開放式,有的設有送風設備但也有未設的。後者係密閉圓筒狀之發酵槽(有橫的及直立型),原料以純雞糞為主,攪拌機裝在槽內,迴轉轉動,並有通氣設施,約一週出料。開放型堆肥成品品質均均、生產量大,大部分堆肥場都設有後熟發酵區發酵30天。

(一)開放型

1.發酵槽:槽寬4.0~6.0m,深0.6~1.0m,長55~80m,目前有1~8槽等不同排列之推肥場。

2.攪拌機:有杓子式(Scoop type)及迴轉式(Rotary type)二種,杓子式雙邊以鍊條帶動L型鋼條,由底層帶動翻動堆肥。迴轉式則以長條鋼板迴轉攪拌翻動堆肥。

3.通氣設備之安裝:送風設備與堆積式相同,唯通氣床之配管,由於各區段之材料量因有機質之分解及含水量不同,應分2~3區配管並計算合適的通氣量,分區通氣。

(二)密閉型

1.鋼皮製成的圓筒狀發酵槽,直徑2~3m,高3~5m,容積10~30m3內以數支羽狀棒連接於縱軸攪拌。

2.鋼筋水泥製成的圓筒發酵槽,內附圓型杓子式攪拌機,外側以圓筒形之布簾封閉,其直徑6.5~9.0m,深2.0m,容積65~120m3

三、堆肥場脫臭技術

脫臭的方法很多種,台灣目前普遍使用的木屑脫臭法,說明如下:

(一)臭氣發生源的封閉及輸送在發酵槽之四周圍以塑膠布密封,在一端設置抽氣用鼓風機,抽取臭氣送到脫臭槽脫臭,但大型堆肥處理場則需在場內發酵槽加設塑腸房封閉,並在中央上方設置一換氣口,強制換氣脫臭。

(二)脫臭槽之建造
1.構造及材料:包括有槽壁、臭氣抽送管道、卵石、尼龍網、木屑等建造而成。脫臭槽內填充木屑高度為1m,木屑應選鋸木廠之細木屑為宜,控制含水率35~50%,含水率太低時脫臭效果不佳,應灑水調高含水率。

2.臭效率:堆肥場產生之氨氣,在經過木屑層之速度控制每秒10mm,臭氣與木屑接觸時間100秒條件下,測定脫臭後氨氣排出值為1 ppm,脫臭效率達92~98%,效果良好。

結語及建議

一、堆肥處理所需之各項設施應設置齊全,如發酵槽、鏟裝機、通氣設備、攪拌機、脫臭設備等應妥善設計及裝設,並在最佳條件下操作,藉以生產品質優良之堆肥。

二、堆肥處理方式有多種,採機械化堆肥場之堆肥年產量多,約396~12,000噸之範圍,其機械設備在國內己有多種廠牌之產品出售,對機型之選購仍需以生產優良品質堆肥、故障率低、造價低,並配合處理量、場地等因素,考量選購最適合之機型,如杓子式、迴轉式等。

三、堆肥化過程必會產生臭味,目前以木屑脫臭法,脫臭效果良好,但仍有少數堆肥場未設置,造成惡臭糾紛案件,應以獎勵方式補助設置脫臭設備,解決惡臭問題。農友如果技術上如有需要協助,請聯絡畜試所經營系,電話06-59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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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保存與利用(文/蘇天明)

一、何謂疫苗

所謂疫苗是將活的減毒、基因缺損、無病原性的、或以化學藥品殺死的病原所製成的生物製劑。使用疫苗的目的,在預防特定疾病的發生,使動物不致因感染特定病原而發病,除需能使動物產生足夠免疫力外,其使用安全性亦非常重要,對動物不得造成不良反應,或導致病原擴散。

二、疫苗保存

國內目前生產或進口之疫苗,均須經由台灣省家畜衛生試驗所檢驗合格封籤後始准販售,故其生產或進口同時之有效性無庸置疑。但疫苗之運送過程、儲存方式和使用時機及方法等是否適當,也是影響其有效性之重要因素。目前市售疫苗可分為活毒和死毒疫苗兩種,活毒疫苗通常是指經減毒後僅具抗原性且無致病力的病原以冷凍乾燥法所製成的生物製劑,如豬瘟及日本腦炎疫苗;使用前再加入稀釋液以稀釋,必須於稀釋後一次用完,未用完亦應經妥善處理後丟棄。死毒疫苗一般為液劑,是使用化學藥品將病原殺死所製成的生物製劑,如目前進口之口蹄疫疫苗;經開瓶使用而有剩餘者,可冷藏保存繼續使用,但仍以一次用完為佳。

不論是活毒或死毒疫苗,切記一定要以冷藏保存,而非冷凍;因為疫苗保存於玻璃瓶中,如果置於冷凍室或高溫場所(包括置於常溫下),由於玻璃與橡皮塞間之收縮及膨脹係數不同,會使疫苗保存失去真空狀態而影響使用效果。

如何判斷疫苗是否保存妥當呢?在活毒疫苗方面,可利用真空檢查器或送各縣市疾病防治所代為檢查,以免因保存失當造成病原活化或力價減低。使用者也可自行以簡單的方法判斷,即於疫苗稀釋使用前,將已抽取稀釋液之注射器插入疫苗瓶中,若疫苗瓶可將稀釋液吸入,振示仍處於真空狀態;另外非真空狀態之疫苗,有時也可由其外觀顏色、溶解度差或疫苗瓶中是否有水氣產生,來半斷該疫苗是否保存妥當。而死毒疫苗是否 保存妥當也可由其外觀顏色及性狀來判斷,但不像活毒疫苗那麼明顯。另外,疫苗的運輸過程也必須保持在冷藏狀態(可利用乾冰或冰塊),並注意疫苗有效期限,以確保疫苗使用效果。

三、使用注意事項

疫苗的適當使用時機及方法,攸關使用之有效性,務必依照防疫主管機關或製造廠商建議實施。在疫苗的使用上必須注意:

1.動物健康狀況
疫苗必須使用在健狀況良好的動物,才會產生預期的保護作用;動物受緊迫或因特定疾病感染等情況實施疫苗接種,其效果將大打折扣,甚至還可能爆發潛在疾病。

2.注射器具
器具必須是經滅菌且未受雜物污染的,最好用煮沸或蒸氣消毒;若器具以消毒劑消毒,應確定已無消毒劑殘留,以免影響疫苗效果。另外,接種部位及使用正確型號之注射針頭等,也和疫苗使用效果息息相關,此應遵照疫苗使用說明書使用。

3.使用時機
我國動物防疫體系健全,有關各種疫苗之使用時機,主管機關皆有非常明確的建議,不論使用活毒或死毒疫苗,均應於適當時機實施基礎免疫,間隔一定時間後再實施補強免疫;種用動物方面,更應於免疫力尚足以保護期間內再行補強(如豬隻口蹄疫一般認為其抗體力價必須保持在16倍以上才具保護作用),以免病原乘虛而入,影響其本身及動物群健康。另外,為有效預防特定疾病發生,也可進行抗體力價檢測,由抗體力價之高低,來作為疫苗接種或補強之依據;尤其我國目前為豬瘟及口蹄疫疫區,為有效防止該等傳染病再發生,依據抗體力價檢測結果來擬定防疫計畫,亦屬可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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