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见过繁华,便会忘却最质朴的。但对于我来说,无论见过多艳丽的景色,我也忘不了那天在我眼中充斥整个天地的朦胧的白。
那天的雾是渐渐地、一点一点地覆盖住天地的。像胆小,又像在试探些什么,雾的精灵无声无息地占领了远处景物的细节、局部,最后全部被雾隐去,连个大概的轮廓也难看见了。
雾不同于雪。雪只是掩住景物的上表面。因为无法将其余的盖住,便心有不甘地积成一片不愿融化的冰。雪越下,视野里就有越来越多的地方被雪捂得严严实实的。那真是盖住了世界的一部分。而雾却仅仅是弥漫,世界还是世界,什么也没有被盖住,它盖住的只是我们的眼。
那天的雾渐渐地铺天盖地,一截一截地砍去我们的视线范围。行走在雾中,那是一种何等绝妙的感觉。路还在、建筑还在、草木还在、空气还在,一切都在,只不过眼睛看不见实体罢了。
那大块的雾气啊,委屈地对其他的人低喃着:“这世界还在啊。世界的本质无论是什么,就是我无论怎么遮掩也不会改变不会消失的东西啊。”
雾散去的时候,阳光毫不留情地撕碎那大片白色。人们欢笑起来:“雾果然是遮不住太阳的。”我在心中笑,雾何曾遮住过太阳?
雾越发稀薄,鲜艳的世界越发清晰。太阳照射着雾,在我眼中竟印出了雾的反光,那么地浓稠、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