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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遭遇丈夫婚外情女人的一封信

 凇皓 2013-04-08

写给遭遇丈夫婚外情女人的一封信

 

某女士:你好!

许多人遭遇丈夫的婚外情后,我常会劝做妻子的不当怨妇。如果不想离婚,要想办法和丈夫沟通,包括检讨一下自己在哪些方面做得还不够好。

显然你并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丈夫出轨后,你不仅能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还为第三者着想,想象着她对你丈夫的感情,以至于说“若是没有我,那个女孩就不用处在地下的位置”,这些让我感到你是一个不任性的女人,遇到问题不主观,能换位思考,尽可能理解丈夫包括他人的感受——哪怕这个人伤害了你的权益。

然而你的问题恰恰是太不知道什么是自己的权利与权益了。

丈夫在外面有了女人,你并不想用证据教训他,因为你认为那是他的“隐私”。你不敢直接冲撞这份“隐私”,怕引起丈夫的不快。

这个“隐私”观就有问题。

通常一个人的收入、财产、健康状况,包括女性的年龄,都属于隐私的范畴。现代文明的标尺之一就是懂得每个人都有隐私权,每个人的隐私都应得到他人的尊重。然而,婚姻是一对男女以生命相托的契约关系,许多对外人来说需要保守的隐秘却可能要在两人之间尽可能开诚布公,比如配偶的健康状态、家庭背景、收入财产关系等等。若在这些方面有所隐瞒,会破坏彼此的信任与长期“合作”的基础。更进一步,随着夫妻关系越来越紧密,相互了解也会愈加深入,比如对方的爱好习性甚至生活中的小毛病小缺点,这些在外人面前要封闭的“隐私”,对配偶而言却是了解得越多越好。这就说明,一旦结为婚姻,男女之间的大部分隐密空间将会消失,而成为夫妻共享的公共信息领域。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夫妻之间不允许有任何隐私,一定要把一切都公之于对方呢?

当然不是。文明的夫妻关系不仅应该允许隐私的存在,而且应当充分尊重对方的隐私。适当的空间和隐私是夫妻关系的缓冲物,要求所谓的全透明,只会使彼此关系紧张,使家庭成为令人窒息的囚牢。从这个意义上说,夫妻之间要容许各自拥有自己的社交圈子,有婚姻之外的感情交流,有一定程度不必透明的隐私空间。

然而,这种“隐私空间”和感情交流有界限,婚外情不应包括在内。

数年前曾被闹得沸沸扬扬的“拉链门”事件,美国总统克林顿因与一位白宫女实习生的暧昧关系受到了舆论强烈抨击,差点丢掉了总统职位。只因为克林顿是一位执掌权力的公众人物,大众有权监督他的道德操守。如若换作一个普通人,这样的事情无疑属于隐私,他人不得窥探,法律也无可奈何。然而,这件事对他的妻子希拉里而言就怎么也不能算隐私,因为丈夫的忠诚是妻子应当享有的正当权利。

现在说你的丈夫。发现他和别的女人偷情,你不高兴才对,怎么读你的信,好像你有多理亏一样?不仅不敢亮出证据,还觉得自己享受了第三者应该得到的关爱和家庭温暖。你恐怕搞错了自己的位置,须知你并不是带工资的保姆,即使你愿意“在他到来的时候迎接他,在他离开的时候为他守候,以他的安排为安排”,但作为妻子,丈夫屡屡出轨已经侵犯你的利益,你有权制止婚外情的发展。为什么认为拿出证据反而会让他觉得“侵犯了隐私”,会“惹他不高兴”呢?

这一点倒是你应当好好检讨的。

明白作为妻子有哪些权益,面对丈夫的婚外情,就不会只是私下发出“明明是他欺骗背叛了我,为什么要我隐忍退让地包容”这类抱怨,而是用积极的态度和丈夫沟通。

沟通方法多种多样,不一定寻死觅活,更不一定是最后通碟。

具体用什么样的方法,每个人会有不同选择。

但一个人自怨自艾无疑是最愚蠢的,处理这种问题特别能看出女人的智慧。不少女人就用很 “聪明”的手段让丈夫重回身边,而自己,也真的享受了 “从前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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