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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下思品——第一课----第四课复习

 紫曦唯幂1 2013-04-08
八下——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复习)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复习)

 

我国青少年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权利,作为青少年要珍惜权利,正确行使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做一个具有正确权利意识的合格公民。

 

一、人民和公民

1、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的权力。

(1)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他们平等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2)人民是区别于敌人政治概念。

3、公民是法律概念,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的权利

(1)公民通常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权利同时也承担义务的人。

(2)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公民的范围大于人民。

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二、法律确认、保障公民的权利

1、公民的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利益,这种利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

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具体内容在书本P9)

2、我们享有的权利,通过家庭、学校、社会以及他人来保障,否则权利就会落空。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3、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

司法保障

 

三、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

1、我国公民权利的特点:广泛性

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我国普通法律则依据宪法进一步规定公民的具体权利。

 

四、正确行使权利

公民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1、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权益。

3、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4、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第二课  我们应尽的义务(复习)

 

 

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不可分离,履行义务是享受权利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需要,所以,我们要做到忠实的履行义务。

 

基础知识:

 

一、公民为什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1、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

2、(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我们每个人都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应尽的义务。

3、自觉履行义务,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

 

二、公民的义务

广义的义务,既包括法定义务,又包括道德义务。

(一)我们的法定义务: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

    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

(二)我们的道德义务: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1、内容:我们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

2、履行道德义务的意义:(利人利己社会)

    广大社会成员自觉自愿地履行道德义务,既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又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三、忠实履行义务

1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1)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2)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3)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2、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

    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

    法律所鼓励的,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倡导的。

    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我们积极实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我们只有做到正确地行使权利,忠实地履行义务,才能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核心观点:

 

1、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我们每个人都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复习)

2如何忠实履行义务?(1)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2)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3)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基础知识:

 

一、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1、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人身自由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

    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二、生命健康权是公民首要的人身权利

1、生命健康权是指公民的生命安全、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生理机能以及心理状态的健康所享有的权利。

2、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3、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的保护。

    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

    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为法律所不容,情节严重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三、公民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

1、公民正确行使自己的生命健康权的表现。

(1)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2)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3)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2、注意自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除了正义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因为人具有社会性。

3、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1)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法定义务

(2)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4、我们要珍爱生命,敬畏生命,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乐于助人的人。

 

 

核心观点:

 

1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生命健康权是公民首要的人身权利。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的保护。

3、公民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同时,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复习)

 

 

 

基础知识:

 

一、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人格尊严权是指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表现为自尊和他尊两个方面。

2、人格尊严权具体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3、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名誉权

1、人的名誉谁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

    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名誉者不仅可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获得经济效益。

2、名誉权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3、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这些行为既是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又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为。

     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侵权者轻则收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肖像权

1、肖像是指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再现。……

2、我国法律保护公民肖像权

(1)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2)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此外,恶意损毁、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3)公民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当自己的肖像权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肖像权。

 

四、姓名权

1、姓名包括正式姓名、笔名、艺名等……

2、我国法律保护公民姓名权

(1)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监护人代为行使。

(2)法律赋予公民姓名权。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公民的姓名权受法律保护。当自己的姓名权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姓名权。

 

 

核心观点:

1、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权不受侵犯。人格尊严权具体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2、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轻则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3、当自己的人格尊严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可以采用诉讼和非诉讼等方式维权。(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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