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减少贫困人口5785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至4779元。”2月17日,鹤峰县扶贫开发办负责人介绍,该县通过农业产业化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措施提升农民收入,2012年减少贫困人口5785人。
2012年,该县以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为首要任务,以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格局,确定9个重点贫困村和7个老区村,通过整村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扶持产业龙头企业等措施促进农民增收。据统计,该县2012年扶贫搬迁374户1365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3000人次,累计为91家企业、3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创业贴息贷款3.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至4779元,全年减少贫困人口5785人。(记者 陈勇 通讯员 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