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街道(工业集中区)民政办工作
百分制考核办法
为切实做好对基层民政办的工作考核,确保民政工作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根据宁民办(2004)183号文件关于全市基层民政办工作职责的规定,现对街道(工业集中区)民政办工作提出以下考核测评指标:
一、救灾救济工作(15分)
1、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进低保率100%;应出即出,出低保率100%,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按时报批,操作程序规范,保障金按月足额发放,配备低保专职工作人员,低保工作档案规范有序;(5分)
2、五保供养政策落实到位,集中供养人数达到规定指标,敬老院管理达标;(3分)
3、社会救助绩效合格率100%;社区组织低保人员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100%;培植低保和社会救助特色典型2个;(3分)
4、认真做好特殊救济对象的救灾救济工作,查灾、核灾、报灾及时准确;(2分)
5、完成特困户危房改造任务。(2分)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10分)
1、指导基层依法开展村民和社区居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无违法现象;(3分)
2、积极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创建市级社区建设示范社区;(3分)
3、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居民满意率达到70%;(3分)
4、社区信息化管理软件正常使用。(1分)
三、社会福利工作(6分)
1、加强对辖区内福利机构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无不安全因素引发的中毒、火灾和人员死亡事故发生;(2分)
2、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福利服务中介组织,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每百名老人增加福利机构床位0.2张;(2分)
3、及时调查和了解本辖区内居民社会福利服务需求,并组织提供相应服务;(1分)
4、积极做好婚姻、收养登记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工作。(1分)
四、优抚工作(10分)
1、认真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按标准及时发放,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75%,并按时足额发放;(3分)
2、城镇退伍战士自谋职业率达60%;(4分)
3、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对重点优抚对象实行住院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补助;(2分)
4、孤老优抚对象五保供养率确保100%,入住敬老院光荣室率达60%以上,光荣室供养条件优于一般供养对象。(1分)
五、双拥工作(12分)
1、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宣传,永久性标语牌不少于5块,每年在市级以上媒体用稿不少于3篇;(3分)
2、积极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工作;无军民纠纷,发生一般性矛盾和纠纷能及妥善处理;(3分)
3、有驻军的社区100%开展军民共建文明社区活动,要有一个以上经得起检查的双拥共建文明社区及先进典型,无驻军的要主动与部队联系建立共建点;私营企业拥军典型1个;市级双拥先进单位1个;(3分)
4、认真开展“八.一”、春节期间的双拥优抚活动,积极开展科技拥军、法律拥军活动,协助部队培养军地两用人才。文档资料规范,规章制度明确。(3分)
六、民间组织管理工作(4分)
1、民间组织备案登记名称规范,备案率100%,工作台帐齐全;(1分)
2、加强对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考核和指导,积极配合区民政局提高民间组织年检率;(1分)
3、对民间组织开展的重大活动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区民政局上报,协助区民政局及时查处非法民间组织及违法活动;(1分)
4、积极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1分)
七、区划地名工作(5分)
1、协助区民政局做好辖区内道路、桥梁、广场等公益设施地名的命名、更名和标志牌的设置、管理工作;(2分)
2、协助区民政局做好辖区内区划调整工作;村(居)区划调整按规定报批;(2分)
3、配合区民政局做好辖区内陆名信息收集工作。(1分)
八、慈善工作(5分)
1、开展经常性社会捐赠捐助和慈善公益活动,制定推广结对帮扶和有效救助特困家庭的长效措施;(2分)
2、积极探索建立“慈善超市”,接受社会捐赠;(1分)
3、努力完成“慈善一日捐,济困送温暖”任务。(2分)
九、老龄工作(12分)
1、广泛宣传《老年法》,落实老年人社会优待政策,定期走访慰问高龄老人,按区规定标准及时发放高龄老人长寿补贴;(2分)
2、为60周岁以上自愿申请的老年人办理《南京市老年人优待证》,办证合格率达100%;(1分)
3、认真做好独居、高龄和特困老人的服务工作,定期走访,确保其安全过冬度夏,无意外发生;(2分)
4、建立独居老人、高龄老人、进入低保和其它特困老人档案100%;(1分)
5、辖区内虐待和不赡养老年人案件的发生率低于万分之1.5;涉老纠纷调解率达100%;(1分)
6、辖区居(村)委会均建立老年人协会,有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有老年文体队伍;街道年举办老年文体活动不少于2次;(2分)
7、有一所以上老年人学校,老年人受教育率达8%以上;(1分)
8、逐步实行农村老年人发放养老补贴;(1分)
9、创建市级老龄工作先进街道。(1分)
十、殡葬改革工作(5分)
1、遗体火化率100%;骨灰正确处理合格率98%以上;(3分)
2、殡改网络健全,月报准确、及时,报表规范;(1分)
3、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坚决杜绝私埋乱葬、封建迷信活动。(1分)
十一、民政办自身建设(16分)
1、民政办行风符合“基层民政办行风建设标准”的要求;(3分)
2、民政办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民政办工作规范有序;(3分)
3、做好信访、来访接待工作,接访率达95%以上,来信回复率达95%以上;年到市信访上访不超过1件;(3分)
4、民政办行风建设投诉为零件;(3分)
5、制定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工作台帐齐全;民政统计台帐微机化管理达规定标准,民政统计台帐覆盖率100%,民政统计台帐取数正确率100%;档案管理规范;(2分)
6、每月至少向区民政局上报1篇民政信息。全年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撰写、上报有价值调研报告1篇。(2分)
十二、加减分项内容
1、街道全面或单项民政工作受到国家级表彰的加10分,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8分,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的加6分,区委、区政府或市级部门表彰的加4分。
2、因全面或单项民政工作成绩突出,区民政局以上单位召开现场会或进行试点,以及开展其它具有典型示范活动的,每次加3分。
3、被市级报刊正面报道民政工作的,每篇加1分,被省级以上报刊正面报道的(凭报刊原件或复印件),每篇加2分。
4、完成基本考核内容以外的阶段性或突发性工作的,每项(次)加2分。
5、因解决问题不力、控制不严或落实有关管理制度不到位,造成群众上访的,每查实1例扣2分,造成群访群聚等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扣15分,年终评比降低一个档次。有1例赴京上访的,取消考核成绩。
6、低保举报经调查核实的,每例扣2分。基层民政工作被新闻曝光经查属实的,造成重大影响的,每次扣20分,不得参加先进评比。
附:考核验收标准
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政局
2005年5月12日
考核验收标准
测评项目 |
测评指标 |
测评方法 |
测评标准 |
分值 |
救灾救济工作15分 |
1、应保尽保,应出尽出,按程序规范操作,配备低保专职工作人员,档案规范有序 |
听反映
看资料 |
应保尽保、应出即出各100%,违背程序不得分,无专职人员、档案不规范扣分 |
5 |
2、五保供养政策落实到位,集中供养人数达到规定指标,敬老院管理达标 |
看实际人数、看现场、听汇报 |
集中供养人数达标,敬老院管理规范有序 |
3 |
3、社会救助有成效,低保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培植低保和救助典型2个 |
听反映、问卷调查、看资料 |
该救助的得到救助,典型具有特色 |
3 |
4、认真做好特殊救助对象的救灾救济工作,查灾、核灾、报灾及时准确 |
看现场、听反映、看实效 |
救灾救济工作落到实处,灾情清楚、上报准确 |
2 |
3、特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
看现场 |
按时、保质的完成特困户危房改造数 |
2 |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0分 |
1、依法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无违法现象发生 |
看资料、听汇报 |
材料齐全,不全者不得分 |
3 |
2、积极开展示范活动,创建市级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
看现场、听汇报 |
硬件、软件到位 |
3 |
3、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居民满意率达70% |
到社区听、看、查 |
有硬件、有项目、有队伍、有效果 |
3 |
4、社区信息化管理软件正常使用 |
看现场、听反映 |
信息收集准确、能正常使用 |
1 |
社会福工作6分 |
1、无不安全因素引发的中毒、火灾、死亡等事故发生 |
实际查看 |
发生任意一起事故不得分 |
2 |
2、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福利服务中介组织,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标 |
实际查看 |
每百名老人增加福利机构床位0.2张 |
2 |
3、及时调查和了解本辖区内居民社会福利服务需求,并组织提供相应服务 |
听汇报、听反映、看资料 |
资料齐全、反映良好 |
1 |
4做好婚姻、收养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
看实际效果 |
有一起上访信访事件发生不得分 |
1 |
测评项目 |
测评指标 |
测评方法 |
测评标准 |
分值 |
优抚工作
10分 |
1、做好优抚抚恤工作,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75%,并按时足额发放 |
看反映、看资料 |
优抚对象满意,帐目清楚、齐全 |
3 |
2、动员城镇退伍战士自谋职业 |
看实际人数 |
自谋职业率达60% |
4 |
3、做好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补助 |
看实际工作、看资料 |
符合条件的必须参加保险、大病医疗补助发放到位 |
2 |
4、做好孤老优抚对象的五保供养工作 |
看实际人数,看现场 |
供养率达100%,入住敬老院光荣室率达60%以上 |
1 |
双拥工作
12分 |
1、开展国防教育和宣传,有永久性标语牌,有宣传稿件 |
看现场、看资料 |
标语牌不少于5块,市媒体用稿3篇以上 |
3 |
2、随军家属就业,无军民纠纷,发生纠纷能及时妥善处理 |
看实际人数、听反映 |
军民双方满意 |
3 |
3、开展军民共建文明社区、私营企业拥军活动 |
听反映、看成果 |
有驻军社区100%开展共建,私企拥军典型1个,先进单位1个 |
3 |
4、开展科技拥军、法律拥军活动,培养军地两用人才 |
听反映,看成果 |
有活动内容,资料不全不得分 |
3 |
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4分 |
1、民间组织备案登记名称规范,工作台帐齐全 |
看资料、看记录 |
登记、备案率100% |
1 |
2、加强对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考核和指导,配合区民政局提高民间组织年检率 |
看资料、看实际 |
民间组织年检率达100% |
1 |
3、对民间组织开展的重大活动和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协助区民政局及时查处非法民间组织及违法活动 |
看实际 |
发现一起未上报和不及时查处的不得分 |
1 |
4、积极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
看实际 |
培育发展新的社区民间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得分 |
1 |
测评项目 |
测评指标 |
测评方法 |
测评标准 |
分值 |
区划地名工作
5分 |
1、协助做好道路桥梁广场地名的命名、更名和和标志牌的设置、管理工作 |
实地查看 |
发生不命名不更名不注销的不得分 |
2 |
2、协助区民政局做好辖区内区划调整工作;村(居)区划调整按规定报批 |
看文件、看资料 |
发生一起不报批的不得分 |
2 |
3、配合区民政局做好辖区内陆名信息收集工作 |
看资料 |
信息收集不及时的不得分 |
1 |
慈善工作
5分 |
1、开展经常性捐赠捐助和慈善公益活动,制定推广结对帮扶和有效救助特困家庭的长效措施 |
看实际、查台帐 |
无活动无措施不得分 |
2 |
2、探索建立“慈善超市”接受社会捐赠 |
现场查看 |
建立慈善超市并开展活动 |
1 |
3、完成一年一度的慈善一日捐任务 |
看统计资料 |
未完成不得分 |
2 |
|
1、宣传老年法,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定期走访高龄老人,按区规定标准及时发放高龄老人长寿补贴 |
看有无规定、看发放记录、听反映 |
有一项不到位不得分 |
2 |
2、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
查看记录 |
办证合格率100% |
1 |
3、做好独居、高龄和特困老人的服务工作 |
看资料、听反映 |
发生一起事故不得分 |
2 |
4、为独居老人、高龄老人、低保和特困老人建档 |
看资料 |
建档率100% |
1 |
5、辖区内虐待和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低,涉老纠纷及时解决 |
看资料、听反映 |
不赡养率低于万分之1.5,调解100% |
1 |
6、居(村)委会建立老年协会,有经费有场所有文体队伍,街道常年举办老年文体活动 |
看台帐、看记录 |
社区老年经费到位,街道年举办活动不少于2次 |
2 |
7、有一所以上老年人学校,常开展老年教育工作 |
看场地、看资料 |
老年人受教育率
达8%以上 |
1 |
8、逐步实行农村老年人发放养老补贴 |
看台帐、听反映 |
养老补贴不发放的不得分 |
1 |
9、创建市级老龄工作先进街道 |
看现场、听汇报 |
硬件、软件到位 |
1 |
测评项目 |
测评指标 |
测评方法 |
测评标准 |
分值 |
殡葬管理5分 |
1、巩固遗体火化率,提高骨灰正确处理率 |
看统计资料 |
遗体火化率100%,骨灰正确处理率98%以上 |
3 |
2、殡改网络健全,月报及时准确,报表规范 |
看台帐 |
无漏报、无差错 |
1 |
3、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坚决杜绝私埋乱葬、封建迷信活动 |
现场查看 |
有私埋乱葬的不得分 |
1 |
民政办自身建设16分 |
1、民政办行风符合“基层民政办行风建设标准”的要求 |
听反映、听汇报 |
有一条不符合不得分 |
3 |
2、民政办规范化建设达标,民政办工作规范有序 |
现场查看、看资料 |
按文件规范配备到位 |
3 |
3、做好信访复信、来访接待工作 |
听反映、听汇报、看实际 |
接访率95%以上,复信率95%以上,年到市信访上访不超过1件 |
3 |
4、民政办行风建设投诉为零件 |
看实际数 |
超过一件不得分 |
3 |
5、制定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工作台帐齐全,民政统计台帐覆盖率高,档案管理规范 |
看文件、查看台帐 |
统计台帐覆盖率、取数正确率达100% |
2 |
6、按期上报民政信息和调研文章 |
看实际上报数 |
每周至少1篇民政信息;全年1篇调研报告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