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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媳结婚真的是国五条催生的吗?

 育则维善余言 2013-04-19

201275日,宁波高新区上王村开起了土地征迁动员大会,到了921日,村民们就听说村民陈某与自己的儿媳赖某结婚了。(20130415日北京晚报)

这起翁媳结婚发生在2012年,国五条还不知在谁的肚子中。20127月至9月间,陈氏父子分别办理了离婚,之后公公陈某与儿媳赖某登记结婚。结婚登记当天,陈某向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赖某母女的户籍迁移,被告知缺少证明材料,当年20121023日,引发诉讼。前前后后和国五条风马牛不相及,但是这条转发甚多新闻却拿国五条说事,可见房产调控有多难。

这起翁媳结婚被猜测是为了多得房屋补偿拆迁费,而国五条首次规定的收取房产税,媒体说引发了北京南京的离婚潮,目的是为了避税,如果真为了避税,说明房产已经是他们生活中的投资或投机的对象,其拥有的房产居住功能不再显现,有效遏制投资投机原本是国务院一系列调控政策的重点,但是还是出现这类闹剧,虽然说明制度设计的缺陷,不也正说明依法调控的力度还不到位吗?

媒体把这件和国五条毫不相干的事情,交互在一起说事,是在吸人眼球,搅乱视听,是在给贯彻落实国五条添加负能量。国五条之所以能像媒体报道分析的那样,引发不顾道德去离婚规避税收,也在另一个程度上说明,国五条具有实际效果,开始触及到高房价的形成的病灶上。但是遗憾的是国五条的落实还是老毛病重犯,自身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地方回应也很冷淡,有力的落实措施千呼万唤不出来,说重点是在搞上有政策下在研究对策,说诙谐点,上下政策衔接上也出现了类似“离婚”现象,貌合神离的组合,怎么可能对既得利益牢固把守的房产利益开刀。

新一届政府多次要深化改革,但雷声大雨点小,触及利益的改革,就是拿刀子割自己的肉,没有关云长的刮骨疗毒的勇气,怎么能有效果。深化房产改革,把人们毕生的财富从高房价中释放出来,其他消费还怕不会井喷,如果让高房价在慢慢天梯上,越爬越高,更难收拾,扩大内需也就日复一日纸上谈兵。(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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