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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圈高管接连被查

 翁氏奇门易道 2013-04-19

当事人简介

邹昱
现任万家基金固定收益投资总监、万家添利分级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杨辉
杨辉
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部董事总经理,负责债券市场研究、交易策略与产品设计研究与管理等。

详解:债券代持


业内详解

债券代持是否违规?

  券商债券销售人士认为,债券代持是债券交易的一种手段,是否违规,要看其代持的目的如何。目前大约有三种目的不算合规:

  一是监管机构会按照债券交易量排名来进行优秀评定和国债承销资格,因此对于银行、券商来说,都有意愿成为代持方,用来冲击交易量排名。

  二是为了将利润转移释放,用来修饰财务报表。通常,在季末年末等关键时点,一些机构为了掩盖债券投资的亏损,就以代持方式向其他机构转移这部分亏损。

  三是像银行在考核时点将债券暂时转出来降低风险资本占用量等。过去代持行为多发生在银行,现在券商和基金的需求量也在增大。 …[详细]

代持养劵可能出现的三种违法违规行为

  • ·可能涉及商业贿赂 利益输送
“最关键的是可能会涉及商业贿赂,比如基金经理利用银行间债券交易做养券、代持等借机提取返点,甚至基金经理成立个人账户亲自运作进行利益输送,也是银行间的债券交易制度本身有漏洞。”
  • ·放大杠杆获得超额收益 可能遇流动性陷阱
为了追求高杠杆进而获得超越同行的收益,一些投资者往往游走于监管红线之外,变相放大杠杆。这种做法会显著放大固定收益类基金的投资杠杆,在放大基金收益率的同时,也同步放大了基金的投资风险。巨大的潜在风险在于:如果基金遭遇巨额申赎以致无法履行回购协议,抑或回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就会给基金造成亏损。
  • ·季末年末关键时点 掩盖亏损
在季末年末等关键时点,一些大型金融机构将亏损债券暂‘转移’到丙类账户名下。丙类账户大多是非上市的中小机构,报表上的名义盈亏对于投资者本身影响并不大。上述关键时点过后,金融机构再进行债券回购,回购的价格为当初成本价加上双方协定的代持费用。

债券发行承销环节的灰色交易

  • ·什么是一级半市场
就是介于一级发行和二级流通的中间环节。在当前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的发行利率往往高于二级市场收益率。追逐这样的价差本身并不违规。但是,在分销等环节中,存在大量的利益输送的空间。
  • ·一级半的灰色交易
由于债券从发行到上市需要一段时间,承销商为了规避市场波动风险,会拿出一部分债券给关系较好的机构,诸如丙类户。在去年以来的信用债牛市中,供不应求的局面导致一级半市场获利几乎零风险。
  • ·丙类客户的在一级半市场的灰色交易
丙类户由于资金不多,其投资交易需要找机构垫资或代持。如果在银行的默许下,丙类户先拿券后付款,就可以当天拿券当天卖掉,然后把钱给银行,赚取中间的价差,相当于“空手套白狼”。

债券代持七问

债市人士:对公代持很普遍 对私贿赂属违规
  中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在目前债券市场内,代持是一种普遍现象。代持是银行和券商在债券交易中使用较多的方法,其实不严重,很多基金经理养券也是为了持有人利益,因为管理的规模越大养券的边际效应越大。但如果涉及到基金经理贿赂或利益输送,则属违法违规。
为什么要债券代持
  债券代持就是投资者想增加杠杆,但是受到规定约束(基金在银行间市场投资杠杆比例不能超过1.4倍),所以让另一个还有杠杆空间的机构代为持有债券,到期给对方一个资金成本,自己保留其他收益。
债券代持的例子
  比如一家券商有10亿资金的盘子,40%的杠杆,那么它顶多购买14亿的债券,如果该券商还想继续买债,又不能往上加杠杆,此时代持就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案。
养劵
  如果代持时间较长、规模较大,则被称为养券。
债券代持与债券回购的区别
  质押式在质押期间和交割后,所有权一直都在正回购方手里。买断式在回购期间,所有权发生了转移,但是在交割之后所有权又回到正回购方手里。而代持则是完全靠信用和所谓的协议来约束的。代持期结束后,回购价格可能与债券市值差距较大,有可能对方不履约,这并无法规保障,存在风险。
代持的工具和途径
  代持很多是通过与丙类账户交易完成,这类占据银行间市场大半壁江山的非金融机构账户,不乏专营此道之举。
什么是丙类账户
  目前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成员有甲、乙、丙三类,甲类为商业银行,乙类一般为信用社、基金、保险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而丙类户大部分为非金融机构法人。丙类账户的活跃存在往往给债市灰色交易提供了可能,近期一系列案件有望引发监管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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