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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傅家祠堂的往事 看祠堂文化的社会功能

 江左夕阳图书馆 2013-04-20

从傅家祠堂的往事 看祠堂文化的社会功能

   祠堂作为崇拜先祖与崇拜神灵的产物,是先民精神和英灵栖息的殿堂,是历史的教科书。祠堂文化是一种相当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埋藏着深厚的人文根基,位于六灶古镇、有270余年悠久历史的傅家祠堂,是浦东地区最古老的祠堂。傅家祠堂“上奠祖先之灵,下规后嗣之则”,以祠堂为核心的传统文化,通过家谱、传记、规条等族规民约,族众进行教育、感化、约束、规范行为方式,开展扶贫帮困,发挥着积极的社会功能。

傅家祠堂的历史

1394年,六灶傅氏始祖傅友德被害后,其长子傅荣避难浦东。明嘉靖元年傅友德彻底平反后,1544年创建了第一部六灶《傅氏家谱》。到了清雍正甲演年(1734年),由九世维周、焕文诸公捐田,建立《傅氏家祠》。历经乾隆戊子(1768年)重建、嘉庆丙辰(1796年)添建两厢、辛未(1811年)劝捐重修、道光戊戌(1838年)增建左右夹室,家祠初具规模。同治二年(1876年),太平军进攻上海,家祠毁于战乱。经同族商议,通过集资重建,将家祠移至土质干硬的旧祠东,民国十七年、二十二年、二十三年又三次修建。

傅氏家祠四面围河,把“四水归堂”的文化理念,融入到祠堂的建筑模式之中,采用建立中轴线,坐北朝南,前后两进,东西两厢。两边对称、四合院的的建筑格局。经数次修缮和扩建,其建筑用材考究,工艺精湛,结构完整,造型别具,“所有木刻装饰,经红丹漆后闪光;而且发椽分榱桷挺拔有劲”,实为当时浦东地区独一无二。至解放前夕,总占地688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平方米,祠堂一体三进,祠外有报祖桥、正门两边有石狮子,“雕刻的凤凰飞舞着,横眉鸡鹰低头吻而入门”,左右夹室7间、前殿10间、中殿8间、正殿6间,东西两厢6间,望祠屋5间,庭院中有戏台一座,植有塔柏(1958年被伐)、罗汉松(上海市古树名木保护牌第0612号)古树两棵。祠北有古墓数十穴。

1949年后,傅氏家祠由乡政府委托房管部门代管,部分建筑物被拆,先后安排小学校、水产队和居民使用。

《傅氏家祠》从创建开始,就确立了祠产来自族人自愿捐赠、不搞摊派、家祠要为族人服务的宗旨,并一直延续了二百多年。家祠初创期间,只有祠田四亩,许多事情想做也做不了。咸丰七年(1857年),族祖望山公倡导为家祠捐田,不数年,得祭田数十亩。八世祖惠元公创立傅惠元祭扫田,明确规定:“祭扫田寄予家祠,收租完课,勒碑,永远不得变卖、抵押、顶佃”,从而确立了祭扫田的性质为永远不变的祠产。又规定祭扫田的“租息存典生息,有成数再置田产,应写<傅惠元祭扫字样>”,这种原始资本增殖的理念,形成于封建社会清代的傅家祠堂,实属少见。

  热心为祠堂捐田捐钱,提供帮困的物质基础,为慈善出力是傅氏族人的优良传统。从田单部照清册中可以看到,既有捐田一、二亩的,也有只捐一、二分的,难能可贵的还有春墅公顾氏、竹初公倪氏等,用纺织余资购田捐赠的,在这些热心词务的族人带领下,到1933年时,已达一百二十亩八分二厘四毫。

祠堂是供奉先祖、祭祀祖先的场所,是族众间精神联系的一条纽带。傅家祠堂每一年举行春秋两次祭祀仪式,把不同地域的有血缘关系的族众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加强了血缘关系,联系了族众感情,强化了家族内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特别是通过祭祖活动,强调了家族内部上下尊卑伦序,宣传了以孝悌忠信为核心的伦理道德,提倡了子女对父母、子孙对祖先的孝道,使家族的儿童从幼年起,长幼之序、孝悌之礼等礼仪,就在其心中扎下了根。

               傅家祠堂的管理

傅家祠堂是一个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扶贫帮困、管理先进的社团组织,其经营管理的宗旨、理念,加强词务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是傅家祠堂坚持不懈的一个原则,也是历时二百多年而不衰的根本所在。保存至今完整的条规有:《计开傅氏家祠规条》、《傅氏家祠修正规条》、《傅氏家祠基金管理人会规则》、《傅氏家祠赊棺平卖规则》、《傅惠元祭扫田规则》、《傅氏祭扫田规则》、《傅氏各房祭扫田基金会规则》等等十八项之多。

  傅氏家祠的管理,处处体现着民主协商、集体决策的精神,在这里,看不到封建族长蛮横专权的影子。就以《傅惠元祭扫田条规》为例:

  1、公推轮管轮祭者若干人,每年造一报告账,并调查分管田数,一留钱总账,一过入报告薄,常挂于祠内。

  2、田单部照契据另立一薄,公推诚实可靠者将契据藏于祥太典当铁箱内封锁,其锁钥另推一人轮流执管。

  3、储藏单据每年清明节交卸时,邀集族人会同管理人检查一次,不得少数人私自检阅。

 4、惠元公后,子孙无力养亲者,应贴与否,悉凭公议,不得偏私。

在光绪七年制订的《傅氏家祠修正条规》中,有“每年收支细数,宜逐一开明,至春祭时贴于祠内,俾(使)各查核,如有差误尽数追还。”又如“族谱以二十年一修,其费应有族人捐助,日后祠款充足或再议由祠开支”。《家祠规条》对祠堂看守人的规定是“拔给祠田四亩,不收租息,以供日常洒扫及招待族人茶烟等,如溺职,宜斥退另招。”

在祭扫方面,在《傅氏各房祭扫田条规》12条中,第七条“应缮(修补)立祭扫田薄十四本,各房分执,将章程全案抄录,并绘田圃注明田址单名以及某公祭扫田,系何年备案,各房皆应立名签押;嗣后兄弟分炊,应由居长者分抄,并邀集亲族签押,俾各分执,其原薄仍归长房收执。”《傅氏祭扫规则》8条,其中第六条“修墓理应秉公,不得浮费,应修与否,修费若干,亦须公议;修竣后约同与议一二人,持薄至宗祠经理处领取,修费薄上注明某年何人经修,计费若干。”再如《傅惠元公祭扫田条规》16条和《傅惠元公祭扫田管理基金会规则》10条,对有关祭扫的基金来源、祭扫方法、开支标准、审核手续等等,都有十分具体而又易于操作的内容。

1925年设立《祖荫堂管理基金会》时,这种民主管理的形式,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有43人作为发起人,民主推选11人组成董事会(年龄从29岁到74岁,老中青给合),董事长由董事互选,三年一任;并明确规定,可延请非本族人士担任,基金之收支、预决算,都有会议集体决议,并实行季后审核报销,这同现行的会计、审计制度也是相符的。

  “祠务经理”是创建傅氏家祠后,一直延续实施了二百多年的一个制度。光绪七年(1881年)订立的《家祠规条》,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现有资料表明,经理由各房轮值,每三年推经理一人,助理二人,须经各房公认,三年一任;各房公举监理一人,一年一任,隔年秋祭交接。现有资料载明,自同治十三年(1874年)至1938年期间,先后有12任祠务经理。1939年3月,时任第十三任祠务经理的四房十八世孙菊人公,在《经理祠务纪实》中说:公款丝毫为重,锱铢必较(很小的钱或事情都十分计较)譬(明白)之,檐水点滴之微,亦足以穿石,日积累月,未知不能成江河巨川,闻命之下能不悚然而惧,愿后之管理祠务者,以此作为座右铭。”说出了热心祠务的众多先贤的心声。

            延续四百多年的傅氏家谱

家族的命运,只有在国家稳定、社会和谐的背景下,才能实现盛世修谱的愿望。修谱是六灶傅家祠堂的重要活动之一。傅氏族谱记载着从先祖傅说之后三千多年的源流、功绩,记载着始祖傅友德为大明皇朝开国的丰功伟绩,记载着始迁祖龙庵公避难浦东的经历,记载着从1544年创立第一部六灶《傅氏家谱》以来的家族世系承传与繁衍,前后经历了十一次续修过程,都未能实现“二十年一小修、六十年一大修”的习俗,其中的艰难困苦,千言万语也说不完。在相隔百年之后,终于在2012年初实现了第十二次《六灶傅氏家谱》的重修。从修谱的时间上看,可以看到几次极不寻常的经历。

首先,始迁祖傅荣于1394年避祸到浦东以后,隐姓埋名,不敢说出自己的身世,不是莫逆之交,都不知道他是颖国公的儿子。明嘉靖元年(1522年),云南巡抚都御史何孟春“请立祠、祀友德”,在云南建立“报功祠”,为傅友德彻底平反,他的五代子孙等待了一百二十八年以后才有了出头的一天。又过了22年后的1544年,由六灶傅氏三房五世祖心鲁公,创建了第一部六灶《傅氏家谱》,此时,离傅氏定居浦东,已经一百五十年了。由明“赐进士出身、经筵讲官、太子太保友生董其昌”、“赐进士出身、南京御史后学、万历通政使、正三品”艾可久、“赐进士出身、翰林院庶吉士、特授江西参议储昱”作序,奠定了六灶傅氏名门望族的社会地位。

明皇朝自永乐四年(1406年)迁都北京后,内斗不断,内忧外患,连年灾害,人民纷纷揭竿而起,后金的军队也突破长城防线,五入关内,经济规模由世界第一开始走向衰亡,崇祯十七年(1644年、清顺治元年),李自成率军攻克北京,崇祯帝自缢,同年清军入关。在如此战乱的环境中,老百姓过着有了今天不知明天的日子,怎么有可能去修谱呢?到了清朝定都北京11年后的顺治十二年(1655年),六灶傅氏才有了第二次修谱,距第一次修谱又过了111年。

跨过康熙皇朝(1662——1722年)61年盛世的雍正十二年(1734年),距第二次修谱过了整整七十九个年,六灶《傅氏家谱》才有了第三次续修,在此期内,社会基本稳定,自然灾害并不十分严重,1725年南汇县建立。续修《傅氏家谱》的时间为什么间隔如此之久,是傅氏家族没有公认的族长?缺少热心的修谱人士?缺乏一定的经济支持?倒点出现了影响修谱的何种因素,是一个不解之谜。

第八次修谱发生在同治二年(1863年),距第七次修谱(1855年)仅仅八年。咸丰辛酉(1861)年,太平军进攻上海,县城失守,文献沦亡,傅家祠堂和许多宗亲的住房均被毁于火。龙庵公十五世孙筑初公带了族谱逃到上海,虽垣颓瓦破,家业一空,而所保管的五房全谱安然无恙。到了同治壬戌(1862)年春,族中父老商议续修族谱,但各房所藏家谱均已散失,筑初公把保存的家谱拿出来,会同四房孙凤彩公、为霖公、锡晋公、锡范公、三房以铨公等重修,他不辞辛劳,往来采访数年才竣工。六灶《傅氏家谱》之所以能够传于难传之际,避免了断谱之难,皆筑初公之功

《六灶傅氏家谱》,距1908年第十次续修,又过了整整一百年。1939年,六灶傅氏曾按照二十年一小修的约定,组织过一次修谱,但由于日寇的入侵而中断,留下了一部很不完整的家谱(十一修)。当我们延续先祖千辛万苦的修谱历程,在盛世年华的大好形势下,实现了间隔百年的第十二次续修,深感这盛世年华之幸,傅氏宗亲之幸。

傅氏家谱的编修,从一开始就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则,如《谱例》、《附焉》、《计开重修家谱章程》、《续修家谱简则》等等。“贫戝不敢不录,无考者,虽富贵亦不妄收,惧混杂也”。“妻为内助,婿为门楣,不可不详所自”。“族人还徙他方,必应访明,登于家乘,毋使阙失”。“同姓不婚礼也,吾宗自始祖以来恪遵礼法,从无越礼”;“同姓为婚者,族议永不修入”。“子弟行为不正,流为盗贼者;族议永不修入”。“族内遇有实系不肖者、逆亲犯上、及辱先败行者,当先为布告,合族扣除名号,写明不肖子孙,俾后人知有所警,其本身其子孙若能痛改前非,得还清白,仍许入谱,但必详书以某某改行重入,不为之讳,许自新也”。

字辈命名是我国重要的一种取名方式,也是我国姓氏文化中重要的内容之一;家族代系的排列严格分明,是族谱中最具史实价值的部分。六灶傅氏自始迁祖龙庵公以后的五百多年间,由于没有字辈,家谱中重名迭讳的很多。为此,于1862年续修《傅氏家谱》时,请南汇县廪生陆凤苞,为我六灶傅氏撰写《清河历代字辈》,这56个字辈,是一首七言律诗,从15世到70世共56代:“以恭梦相立贤良 川济羹和骏业襄 启乃聪明君作圣 学于彝训世其昌 允怀式克经纶焕 显道钦乘福寿康 念典求闻垂令绪 鸿恩永锡泽延  ”。业经族中父老拟定章程,以龙庵公15世孙为“以”字辈,16世孙为“恭”字辈,自此以后,挨次取名,世世遵行,不可随便取名,以免祖孙同名、兄弟重名的弊病,这是有功于我傅氏一族的大事。

            傅家祠堂的族规

族规是宗祠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既是一种文化现象,更是一种调节手段和机制,这种用于调整和规范族人生活和行为的家规,在缺乏法制治理的近代社会,弥补了国家、社会在教育、救济、赡养和治安等方面的职能缺陷。六灶傅氏是浦东地区的名门望族,采用家法、族规、家训的形式,规范族众每个成员的行为方式,使其有规则地融入到社会生活之中。从现存在的家谱中,就有《为人十戒》、《为妇十戒》、《傅氏十六字家法》等等十项。

明嘉靖二十二年(1544年),六灶傅氏五世祖心鲁公创立《傅氏家谱》时,就确立了《傅氏十六字家法》:“忠孝节义 道德文章 仁慈礼让 温俭恭良”。告诫傅氏子孙,在正确区别是非、善恶、得失、苦乐、爱憎、忍辱、美丑等等方面,要以忠报国,以节取义,以孝治家,以德立人,以仁修身,以慈处世,以礼相待、以廉处事,以温待人,以理服人》------- 。

傅氏祖先四百多年以前,就为子孙提出了怎样对国家、对家庭、对自己,如何处事,怎样待人的道德标准,这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一位先贤对如此近乎完美的家法,在家谱的序言里作出了“圣贤也不过如此”的评价。傅氏家族所以能在六百多年的风风雨雨中繁衍壮大、生生不息,这和十六字家法所确立的行为规范分不开的。

当然,用封建社会的观念理解这十六个字,会有不同的认识。如果剥离了封建色彩,拿今天的认识来看,它的意义还是很积极的。这十六个字的核心就是一个“爱”字。如果不爱国哪有以忠报国,不爱家哪有以孝治家,如果不爱惜自身,如何以德立人、以仁修身,如果不爱社会,哪有慈爱之心,慈善之举------做人仁慈礼让,温俭恭良,为人表里如一,待人实心实意,言语温和得体,仪表朴素大方------人的道德修养就能达到更高的境界。

大家都知道,人和天下宁,家和万事兴,国和天下平。我们学习八荣八耻,解决好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保证;我们研究和实践《傅氏十六字家法》,同样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同样可以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伦理纲常之道,制订家族成员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加强对族众的教化功能。产生于1840年前后的《兰初公遗训》,就是借助家规这个载体,期望用新的风气和习俗,对全族进而对社会文化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全文如下:

“合家人尽听我训:孝亲敬长,忠国爱民,此八字宜常守。一生要勤俭,一心要公正,布衣菜羹已可饱暖,勿学轻薄子弟,衣锦绡、食膏粱以为虚荣。处世要和,待下要宽,治家要严,作事勿怠惰,待人勿刻薄。清晨早起,昏暮早眠,闲钱不用,国课勿欠。一家和睦,勿较短长;一族要谦让,勿争财产。读书须讲立品,勿以文艺为长。交友须择正人,勿以浮嚣为尚。不取非分之财,不涉非分之事。耕读为业,世世当守。僧道非人,时时当戒。妇女要勤纺织,不可一息苟安,不许烧香,不许看会,不许吃素,不许闲话。嫁女不许厚奁;娶媳不许重聘,梳妆不许学时,穿着不许过艳。时时以朱柏卢家训为守,有一违者,即作不孝论。至若讲道德,扩经纶,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自有圣贤书在,随时翻阅,可长学问,余所不能言焉。

以上家规,余死后或七期设祭、或随时家祭,令子孙妇女跪在堂前,择一子侄识字者高声朗读,俾皆谨听可也。若不遵守此训,即捆送宗祠,以家法惩治,尔可慎之。”

这份遗训,给傅氏后裔怎样做人提出了十分全面的要求。他告诫后人,要理解父母的教导,关心父母的健康,不向父母提过分的要求;尊敬长辈,体贴照顾老人;尊重长辈的意见,学习用平和的态度和正确的方法,处理与长辈的矛盾;在日常生活上,强调粗茶淡饭,穿着打扮不要追求浓妆艳服;慎交友,闲钱不用,税费勿欠;树立好的品德,热爱劳动。不要烧香拜佛,吃素念经,不要东家长、西家短,搬弄是非。嫁女儿要选择德才兼备的女婿,不要贪图金钱物质的享受,索取丰厚的聘礼;娶媳妇应该寻求贤淑的姑娘,不要计较嫁妆是否丰盛。规范与人相处的行为准则,以自我完善为基础,通过端正思想,进行自我修养,整顿好家庭,才能治理好国家等等。当然,遗训产生的时代背景、作者的社会地位,不可避免地打上了历史的烙印。但遗训的多数内容是健康的、积极的、很有教育意义的。

  人的一生在做两件事情,一是做事,一是做人。其实,做人体现在做事的过程中,做事反映做人的道理。但仔细说来,做人和做事还是有区别的。有的人做事可能做的很好,可做人就不一定做得好。明末著名画家、董其昌入室弟子、六灶傅氏四房八世孙傅廷彝,在他所著的《为人十戒》中,从十个方面作了明确的要求:

一戒逆父母:父母恩同天地,为子者即竭力以事,犹莫报万一,何可逆乎。二戒逆君长:事君尽忠,事长尽敬,礼固然也。若使凌之,直无君矣,直无长矣。三戒贪声色:声如孔子所谓郑卫,色如孟子所谓少艾,贪之则淫心动,淫心动则善心忘,有国者足以亡其国,有家者足以破其家。四戒好货利:孔子曰:货不可求货利何好之有,好货利则我之心反为货利所动,我之身反为货利所役矣。五戒信异端:异端如僧道鬼怪、天主教等类,凡不合圣道者皆是。孔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六戒喜懒惰:人贵勤俭,懒惰者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将惜寸惜分之谓何也。七戒吃烟酒:烟酒皆无用之物,不吃无所谓,吃之有所害,盖以烟酒皆能伤性故也。八戒喜赌博:赌博者其心始于有所贪,然究不能遂其贪心,故为之者无不破其家,无不罄其产。九戒听妇言:妇人有内助之资,其言无不可听,但妇人妒忌者多。使一听其言,则逆父母,凌君长兄弟,乖离其衅,无不由此而起。十戒多词讼:人当安分守己,不涉闲非,朱子云: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若多词讼,一则伤人,一则伤财,呜呼!”

作者四百多年前就告诉我们,为人处事的基本道理,要在人生的各个方面,加强对自身的约束,给人以健康向上的形象,把事情做好,在做事的过程中体现人的价值和尊严,在今天同样具有现实意义。

                                      傅家祠堂的扶贫帮困

为贫困族人养生送死,是傅氏家祠初创时立下的规矩,随着祠产的增多,为扶贫帮困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基础。到民国初期,服务范围已扩展到扶贫、就业、助学、助医、丧葬等方面。《傅氏家祠补助贫病规则》、《傅氏家祠赊棺平卖规则》、《傅祖荫义庄章程》等一系列重大举措的出台,把六灶傅氏家族的慈善事业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如:

  1、本族贫困孤(十五岁以下)老(五十岁以上)、残疾、保节、保婴、无五服之内亲族周济者,每人补口粮二、四、六元不等;贫病不能自医者,代送医院,并负十天以内的费用,仍有困难者酌量延长;重病在家无力医治者,补助医药费一至四元;暂时有困难者,可借医疗费1——2个季度,病愈后每季按50%归还。

   2、族人无力欲谋小本经营者,可央保借洋二元、五元、十元,月息一分;无力娶妻者,贫无衣无食者,酌量补助。

  3、直系儿童及(到)七岁,应依法受义务教育,送入就近学校,并负担书藉费,对它姓贫寒遗孤,亦仿照办理;对仅能自给衣食者,代缴学费。

   4、本族子弟升入县立高级小学,成绩优秀而无力毕业者,酌补学膳费;考入省立师范亦无力者,每年津贴二十元;对考入中学、大学、游学外洋者,量力酌补。

  5、设立傅氏公墓。遇本族身故无力营葬、无亲族救济者,由家祠代葬,每棺一具,给灰三担,人工两工。遇无力成殓者,借棺木一具;无近房子侄亲戚而无衣冠入殓者,酌给缎帽、棉袄裤、袍挂、被褥等件。

  6、对本乡及各乡慈善会等,提供救助。

在对贫困族人给予关怀的同时,也设置了必要的界限。如“对种种不法行为的子孙,生则除藉,死则不准送主入祠。”再如规定“如有亲属周济或烟赌嗜好、行为不正、忤逆犯禁、游荡懒惰、不遵家教者,概不补助借给”等等,从而把帮困救难工作落到了实处。办法还规定,“每年租息除开支外,计有五百元时,其十分之五用于补助;对五百元以外,三分之一为公积金,三分之二为补助;坚持慈善活动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

帮困救助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1920年出台的《赊棺平卖规则》12条和1932年的《补助贫病规则》中,对所有“补助以半年为期,每年二、八两月调查一次,开报司(掌管)年,由家祠会议公决停止或续发”,对“如有冒借或不应借而借者,开会审查确实,即请保人垫还”,而“保人以正当营业,确有田房能赔价立时垫还者,方可担保。”还有1935年的《祖荫堂义庄章程》6章44条、《祖荫堂管理基金会规则》10条等。这些规章制度,都呈报政府审核,由县长签署后以县政府布告形式公布施行,为保证各项善举达到规范化运作提供了法律保证。

傅家祠堂的件件往事告诉我们,作为浦东新区文物保护单位,悠久历史的优秀建筑理应得到保护,非物质的祠堂文化更应倍加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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