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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店配装眼镜过程检验规定

 三木一明 2013-04-23

眼镜店配装眼镜过程检验规定  

2012-05-04 14:22:08|  分类: 验光配镜 |  标签: |字号 订阅

眼镜店配装眼镜过程检验规定


1、 严格按处方单进行配装,每付出柜的配装眼镜都按GB13511—1999进行检查,若有一项不合格,则该付眼镜不合格;
2、 按标准GB10810.1-2005、GB/T14214-2003对镜架、镜片进行加工前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加工、装配。
3、 配镜加工过程检查的主要项目有:
1)、顶焦度允差
2)、光学中心水平偏差
3)、光学中心水平互差
4)、光学中心垂直互差
5)、轴位偏差
6)、表面质量、内在瑕疵
7)、镜片色泽互差
8)、镜片厚度
9)、镜架质量要求
10)、装配质量
11)、整形要求
4、定配眼镜应在包装上标明处方规格及生产单位或附上处方单。
5、检验合格后应附上盖有“合格”章的处方单(顾客联)方可出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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