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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孙维自辩信的心理分析

 一切皆有缘123 2013-04-25

   @李佳佳Audrey@一毛不拔大师。 首先申明,我不是心理学专家,只是因为自己科研的需要读了一些心理学的书,这篇文章算不上专业点评,不过是我对心理学的一些理解加上自己的感官判断而已。

   其次,对朱令的关注,起始于复旦投毒案,然后才各处收集相关的资料。我没有接触过任何事实证据,文章所做出的结论,仅限于文本层面(因为我是搞语言的,深知语言各种各样不靠谱,对文本阐释的事实习惯性地持谨慎态度)。我会把孙维的声明当做一个文本来解读,像平时做论文一样,读者可自行评判。

   在读孙维2005年发表的自辩书后,我的第一反应,如果说的感性一些,就是这些文字像金属一般冰冷,在里面,我感受不到多少正常人应有的情绪的热量。文章结构缜密,逻辑性强,客观性论证占据重心,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有两种:

1.       孙维本人个性极其强大,性格沉静、沉稳,有极强自控力和自制力,小宇宙已经修炼到十层的波澜不惊的境界。

2.       这篇声明不是一个人所为,而是很多人不断修改,推敲后的结果。一旦经历了集体理性的层层审视,不难理解这篇声明中为何个人的感性因素如何之少了。

个人认为,第一种的可能性小,一是因为孙维在声明中多次说自己的性格“非常直爽,心直口快,爱开玩笑 ”,按照这样性格来推断,写出这种风格的文字不正常。

 二,朱令事件发生后,宿舍中人集体在天涯为她洗白。分工明确,配合缜密,详见一毛不拔大师发的帖子(http://blog.sina.com.cn/s/blog_56fc0caa0101a56c.html)。如果按照这个推论,这个案子是寝室集体(全部成员或其中的几个人)作案的结果。这个怀疑由来已久,很久以前,天涯上就有孙维到美国后与其他同学通信的记录,讨论如何应对,我在此不再详细阐释。

言归正传,首先看看孙维声明中的问题:

1.       若一个人被冤枉,他/她会有很大的委屈,第一本能反应是证明自己的清白。往往会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还原案发当天的详细情形和自己的所作所为,但在声明中看不到任何关于案发时的细节描写,包括在公安时的调查情况等最为关键的全部被省略。在这里,我非常同意“金灿灿U”的推论:犯罪者的思维决定了她辩解时选取的角度。(http://weibo.com/318174888

2.       声明中,孙维为了摆脱嫌疑,没有对自己进行任何表白,对朱令的悲惨遭遇也仅仅用了“同情”一词,之后花了大量篇幅列举了很多的客观物佐证,为自己开脱:如关于学校党委不发给自己学位证,如关于家中发现窃听器感到的委屈,如提及朱令家人曾对她进行“恐吓”等等。从心理学上来看,竭力从外界寻求力量,以求洗清自己,寻求同情的时候,这个人在潜意识中已经接受了有罪判定的前提。这也是孙维为何在声明中拒绝透露任何有关自己个人信息,更别提这么长时间内受到的情感波动的原因。她没有办法透露当天的细节,也没有办法敞开自己的心扉。所以,我们在声明中,看到的是一个理性、冰冷的作者。

但情况不仅限于此,孙维在18号的时候发的帖子让我很诧异。我没有想到这个人的心理反抗力量会如此强大。在经历了这么多的质疑和攻击以后,还有这么顽固的抵抗能量。结合我上面提到的集体作案的可能性的分析后,我们可以找到一些原因。孙维的强大的心理素质背后一定有力量在支撑。她既有犯罪后的心理压力,以及在这个案件里,她一个人独自背着黑锅,为了其他几位同学承担了罪责后的自我牺牲感。这种自我牺牲,让她感觉到了一些自我的伟大。(我不排除当年在朱令的宿舍搜查时,朱令的洗漱用具都丢失了,独独在孙维的箱子附近找到了杯子,这可不可能是当初案发后几个人的约定:既然宿舍内犯罪的嫌疑摆脱不掉,总要牺牲一个人。)

  一方面,孙维在努力用外界的证据为自己洗白,另一方面,她还有报复后的快感,以及对自己牺牲精神感受到一丝悲剧的崇高感,还有为自己独自承担这些压力感到的焦虑和悔恨。孙维的声明里,即使这个申明是几个室友一起推敲后的版本,也不可避免地丝丝流露出她自己的情感。声明的一二三段,相对长地叙述了案件来由,以及自己所承受的压力,但到了第四段,该是自我表明的时候,她只用了很短的一句话“我是清白无辜的,我也是朱令案件的受害人”就曳然而止。

 前半句话可以看做自我保护的谎言辩解,而后半句话中的“受害人”不仅可以理解为她感觉 “误解”后受到的伤害,也包含自己一人顶罪,为同案犯所承受痛苦时感受到的委屈。深层的意思隐含在谎言的辩解之中,其中的滋味,怕是孙维自己才能体会。

事到如今,网络一片声讨之声,当然也不乏呼吁理性的声音。但正如一位网友所说:“真相是真相,判决是判决;道德是道德,法律是法律。何况真相总比表象扑朔迷离。”

我所做的,只是按照我的主观判断,得出孙维的犯罪心理分析。对于孙维,我只想说:你唤醒了人性中的魔鬼来助你遂愿,但这鬼怕要跟随你一生了。

关于寝室伙同作案的情况,我不敢妄自揣测清华大学党委当时是否私下明了。公众期待的,是我们权威的执法机构。在这里,我最后鄙视下北京公安,当时据说是因为“案情敏感,证据不足”而拖延至今,现在快二十年过去了。最高领导人都换届几茬了,你们还那么怂,期待调查结果早日公布,期待正义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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