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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之罪

 宜城宜人 2013-04-25

厕所是方便之所,何罪之有?

晚上回家,听妈妈说怀宁一学校,厕所淹死了一8岁孩童,我凛然一惊。这是我3个月之内,第二次听到厕所“杀人”了。

年初,爱人老家有一老人过世,邻居一半百老人前去帮忙,第三天晚上此老喝了点酒,半夜上厕所,竟然一头摔进厕所,随那老去了。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工程已开展十几年,目前只惠及了公路边、街道旁的一些有碍观瞻的厕所,偏僻地方的厕所依然是农家自建的老厕,或置缸或砌窖,一般上面无盖,不卫生不说,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此可怜老人家的厕所就是这种。是无钱乎?爱人老家那一带,家家户户都有孩子外出打工,每个家庭一般一年有个三五万的收入,但用在这上面可能有点舍不得。是无害化改造工程未惠及?可能性很大,因为我看到很多家庭都是老厕。2万元左右的改造成本和一个人的生命比起来,显然是微不足道的,但是为什么没有改造到位,乃至付出如此惨痛的代价,我们都要扪心自问。

学校公厕一般是封闭性较好的无害化厕所,而今也发生厕所“杀人”事件,实在是匪夷所思。校方承认“管理不善、监管措施不力”,安庆市教育局发出紧急通知,开展一次校舍、门窗、围墙、大门等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为什么等发生事故才排查!为什么等花儿谢了才珍惜!

后来,我在互联网搜索了一下,全国各地还真发生不少厕所淹死人事件。厕所有罪乎?诚无罪,实人之罪也。

“小康不小康,不看厨房看茅房。”农村如此,城市亦然。城市公厕是城市建筑和环境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既涉及大众利益,又关乎城市文明。但不少城市有如厕难问题,诸如繁华地段缺少公厕,偏僻路段难找公厕,有的公厕脏乱差无人管理,宾馆、饭店、机关单位公厕不对外开放等等。老丈人在一单位值班,经常碰到老人找厕所,由于单位的安全、卫生需要,常常违心地说没厕所。我看到的时候,就指引他们上隔壁小饭店卫生间或到前面500米远的公厕。

为了加强城市公厕管理,国家早在1990年就出台了《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各地也制定了相应的措施。但如厕难、“杀人”等问题各地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问题关键不在制定制度,而在制度是否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

厕所问题是个小问题,也是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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