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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招标文件原件
2013-04-26 | 阅:  转:  |  分享 
  






目录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3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14

第二章合同条款…………………………………………………………15

第三章合同格式…………………………………………………………25

第二卷货物需求和技术要求…………………………………………………27

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28

第五章技术规范及技术规格……………………………………………30

第三卷投标文件………………………………………………………………34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5

附:评标办法………………………………………………………………54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1 1 项目名称:电梯采购

设备名称:电梯(含安装);

采购数量:

招标范围: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及附带服务。

交货地点:;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70天内 2 1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3 1 资金来源:自筹 4 2 合格条件:电梯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5 11 投标总价包括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备品备件及附带服务的费用 6 15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人民币) 7 16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30天 8 17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副本份 9 18 投标文件递交至:

单位:

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10 19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11 31 合同签定地点:见中标通知书 12 联系电话: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人:





一、总则



本次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1.资金来源

1.1招标人将以支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项所述项目在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1.2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货物以及货物供应的附带服务

2.1投标人不应与为本次招标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联系。;

2.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3“来源地”系指货物生产以及货物供应的附带服务的来源地。

2.4“货物”系指“货物需求”中所列的设备及其相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附带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承担货物供应及运输、安装、调试、验收

等附带服务的费用

2.6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供货、财务、技术服务能力。

2.7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2.8投标人应具有本招标项目所需相应的质量认证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3.问题提出的形式

3.1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

第1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2章合同条款

第3章合同格式

第4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范

第5章投标文件格式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或传真等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视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传真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8.2度量衡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构成

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⑴按照第10条要求填写的投标函格式;

⑵按照第11、12条要求填写的投标报价表及其附表;

⑶按照第13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⑷按照第14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以及货物供应的附带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⑸按照第15条规定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10.投标函格式

10.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表,说明所提供的货物以及货物供应的附带服务。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分包投标报价表上填写投标货物的投标报价(此价格为货物供应、运输及货物供应的附带服务的含税价)。每个投标人对每包货物只允许提供一个方案,该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方案或报价将不被接受,其投标将被拒绝。

11.2投标报价表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包填写:

11.2.1分包投标报价表

11.2.2分包分项价格表

11.3投标人按照上述第11.2条要求分项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委员会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买方以任何条款签定合同的权利。

12.投标货币

12.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3.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按照第9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评标委员会满意。

13.3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应使评标委员会满意:

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13.4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上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按照第9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货物供应的附带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货物以及货物供应的附带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以及货物供应的附带服务“来源地”的声明。

14.3证明货物以及货物供应的附带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数据、图纸等(必须是公开的产品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等,并明确指出提供的产品的规格、型号以及在样本中的位置)。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提交一笔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买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在买方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5.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2投标保证金应为银行保付支票、汇票、现金。

15.3凡没有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5.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按照第16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或在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二十八(28)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5.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要求交纳中标服务费,并签署合同协议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5.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⑴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⑵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32条规定与买方签订合同。

15.7投标保证金将以支票、汇票的形式予以退还。

16.投标有效期

16.1所投的标应从第22条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短的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6.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6.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二十八(28)日保持有效。

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8条的要求,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委托代理人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17.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再密封在一个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中,内、外层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须清楚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

18.2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注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18.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8.1条款、第18.2条款规定加写标记密封,将视为投标文件密封不合格而拒绝接收,亦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投标截止日期

19.1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9.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买方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按照第19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1.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8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内层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1.4根据第15.6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期(第19条)至招标代理机构在第16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时间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地点接受投标文件。

22.2开标大会在招标管理机构和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主持举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大会,参加会议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3按照第21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2.4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

22.5招标代理机构将作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22.4条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2.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22.6.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22.6.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的;

22.6.3投标文件未加盖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2.6.4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

22.6.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2.6.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22.6.7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交纳金额不足的;

22.6.8交货期超过规定交货期的;

22.6.9付款条件有偏离的。

2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3.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3.2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3.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必须退出。

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4.1公开开标后,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4.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评标委员会、买方及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6.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6.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⑴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⑵当单价金额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为准,并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程度。完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供货时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和投标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6.3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6.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6.5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7.投标文件的评价、比较和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27.1评标委员会将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

27.2评标将采用综合评估法。

27.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授予合同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买方根据评标委员会意见,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能够履行合同义务的投标人。

29.资格后审

29.1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⑵质量认证证书

⑶产品检验报告

⑷其他相关资料

30.招标人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30.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以及货物供应的附带服务予以增加和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31.中标通知书

31.1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

31.2该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1.3中标人在按照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后,招标代理机构将迅速通知其它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按照第15条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1.4中标人在按照第34条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后,领取中标通知书。

32.签定合同

32.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应派委托代理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第二章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目录



1.定义…………………………………………………………………………………………17

2.来源地………………………………………………………………………………………17

3.技术规格……………………………………………………………………………………17

4.专利权…………………………………………………………………………………………17

5.包装要求………………………………………………………………………………………17

6.包装标志………………………………………………………………………………………18

7.装运条件………………………………………………………………………………………18

8.装运通知………………………………………………………………………………………18

9.保险……………………………………………………………………………………………19

10.付款…………………………………………………………………………………………19

11.伴随服务……………………………………………………………………………………19

12.质量保证……………………………………………………………………………………19

13.检验…………………………………………………………………………………………21

14.索赔…………………………………………………………………………………………21

15.卖方履约延误………………………………………………………………………………21

16.误期赔偿……………………………………………………………………………………22

17.不可抗力……………………………………………………………………………………22

18.税费…………………………………………………………………………………………22

19.争端的解决…………………………………………………………………………………22

20.违约终止合同………………………………………………………………………………23

21.破产终止合同………………………………………………………………………………23

22.便利终止合同………………………………………………………………………………23

23.转让和分包…………………………………………………………………………………23

24.适用法律……………………………………………………………………………………24

25.合同生效……………………………………………………………………………………24

26.主导语言……………………………………………………………………………………24

27.合同修改……………………………………………………………………………………24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11.1













付款按下列条件进行:



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⑴“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⑵“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⑶“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材料、机械、仪器仪表、备件、工具和其它材料。

⑷“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⑸“买方”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⑹“卖方”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⑺“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

2.来源地

2.1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及提供服务的来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部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物,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2.2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3.技术规格

3.1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如果有的话)相一致。

3.2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4.专利权

4.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5.包装要求

5.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证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腐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5.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

6.包装标志

6.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⑴收货人:

⑵合同号:

⑶唛头:

⑷收货人代号:

⑸目的地:

⑹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⑺毛重/净重/kg

⑻尺寸(长×宽×高,以厘米或cm计):

6.2如果每件包装箱重量在2吨(T)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7.装运条件

7.1如果是从国外供应的货物:

7.1.1卖方应负责所有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7.1.2目的港在采购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7.2如果是从国内供应的货物:

7.2.1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并支付运费。

7.3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种类和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交种类、数量和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8.装运通知

8.1如果是从国外供应的货物:

8.1.1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二十八(28)天或空运前十四(14)天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净重、总体积(立方米或m3)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净重、总体积(立方米或m3)、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8.1.2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m3)、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8.2如果是从国内供应的货物:

8.2.1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十四(14)天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净重、总体积(立方米或m3)和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四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箱数、总毛重、总净重、总体积(立方米或m3)、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方。

8.2.2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m3)、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8.2.3在出厂价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将上述内容通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9.保险

9.1卖方办理货物在运抵交货地途中的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保险应以人民币按发票金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110%)办理“一切险”。

10.付款

10.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10.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买方,买方将按“合同条款前附表”中的付款条件付款;

1.装箱单;

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

3.发票。

11.附带服务

11.1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只应要求卖方提交所供贷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的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在合同生效后十六(16)天内寄给买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1.2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⑴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

⑵售后服务:卖方在鞍山必须设有办事处或维修站,建立满足合同需要的服务设施和备品备件仓库。卖方应提供二十四(24)小时热线服务,召修服务。设备报修一(1)小时内维修人员必须到达现场,并在六(6)小时内排除故障。

⑶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⑷在货物投入使用后的六(6)个月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⑸在厂家或在交货地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卖方应负责相关技术人员的使用、维修、技术培训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卖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承诺。

11.3附带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地进行支付。

12.质量保证

12.1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的,是最新或最流行的型号和用一流的工艺生产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检测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和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卖方承诺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及安装工程最终验收并取得有关部门发放的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后十二(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2.2根据当地商检局或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2.3卖方对货物和货物供应的附带服务提供十二(12)个月以上质量保证及维修保养期,保养期内非因买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货物和货物供应的附带服务的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保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12.4货物最终验收后的十二(12)个月内,非买方人为因素出现的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包换。

12.5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但是,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质量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结束时止。

12.6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卖方的质量责任,并造成损失,其损失将从质量保证金中划拨,质量保证金的余款将在质量保证期后的三十(30)天内由买方退还给卖方,不计利息。如果其损失超过质量保证金额度,卖方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13.检验

13.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所需要的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13.2设备到货并安装后,卖方将向国家规定的检测部门申请检测,在检测合格后,向买方提交检测合格证书,所需费用由卖方负责。如设备质量不合格,所中标设备全部退回,一切损失由卖方负责。

13.3卖方所交的设备必须具有一切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

14.索赔

14.1买方有权根据当地商检局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4.2在合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负有责任而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⑴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⑵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⑶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2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4.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五(15)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五(15)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买方同意,买方将从质量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5.卖方履约延误

15.1卖方应按照“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5.2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和违约终止合同。

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6.误期赔偿

16.1除合同第17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7.不可抗力

17.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5条、16条和21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7.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17.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六(126)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8.税费

18.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18.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18.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19.争端的解决

19.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二十八(28)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后二十八(28)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提请仲裁。

19.2仲裁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⑴如果是国内合同(即买方与国内卖方签订的合同),仲裁应由双方商定的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或

⑵如果是涉外合同(即买方与国外卖方签订的合同),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规则进行仲裁。

19.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9.4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9.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违约终止合同

20.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⑴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

⑵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⑶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的行为;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买方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买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0.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1.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1.破产终止合同

21.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2.便利终止合同

22.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22.2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⑴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

⑵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23.转让和分包

23.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3.2如投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在本合同签约前,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无论原投标文件或后来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4.适用法律

24.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24.2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5.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6.主导语言

26.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以中文书就。

27.合同修改

27.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合同条款需涵盖上述条款内容,但不局限该格式。



















第二卷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用途 类别 数量 层数 规格 层高 荷载 井道尺寸 轿厢尺寸 备注 商业 飞天梯 2 1-5层 30°宽度1000mm提升高度20700mm 20700mm 变频功能 扶梯 4 地下3-地下2层 30°宽度1000mm提升高度3900mm 3900mm 变频功能 4 地下2-地下1层 30°宽度1000mm提升高度3900mm 3900mm 变频功能 6 地下1-1层 30°宽度1000mm提升高度5100mm 5100mm 变频功能 6 1-2层 30°宽度1000mm提升高度5400mm 5400mm 变频功能 6 2-3层 30°宽度1000mm提升高度5200mm 5200mm 变频功能 8 3-4层 30°宽度1000mm提升高度5200mm 5200mm 变频功能 8 4-5层 30°宽度1000mm提升高度5200mm 5200mm 变频功能 8 5-6层 30°宽度1000mm提升高度5200mm 5200mm 变频功能 8 6-7层 30°宽度1000mm提升高度5200mm 5200mm 变频功能 客梯 4 地下2层至7层 无机房客梯,每2台并联,9层/9站,1.6m/s 地下2层3层3.9米地下1层5.1米1层5.4米2层至7层5.1米 1600kg 28502600 21001600 全发纹不锈钢;一体式光幕安全触板;视频电缆;变频调速 货梯 4 地下2层至7层 无机房货梯,每2台并联,9层/9站,1.0m/s 地下2层3层3.9米地下1层5.1米1层5.4米2层至7层5.2米 2000KG 3000270030002650 20002100 涂装钢板;一体式光幕安全触板;视频电缆;到站钟;变频调速 住宅 客梯 12 地下3层至29层(停站-3,1,8-29) 小机房客梯,每3台群控,32层/24站,2.5m/s 地下2层3层3.9米地下1层5.1米1层5.4米2层至7层5.3米,8-29层2.9米 1050kg 22002200 16001500 首发轿发;一体式光幕安全触板;视频电缆;变频调速 住宅公寓 客梯 6 地下3层至28层(停站-3,1,8-28) 小机房客梯,每3台群控,31层/23站,2.5m/s 地下2层3层3.9米地下1层5.1米1层5.4米2层至7层5.3米,8-28层3.0米 1050kg 23002300 16001500 全发纹不锈钢,一体式光幕安全触板;视频电缆;到站钟;变频调速





第五章技术规范及技术规格





















技术规范及技术规格



一、技术规范

投标人所投货物及安装工程、验收均应符合下列技术规范:

如国家有新的技术规范,按新的技术规范执行

1、《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97

2、《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95

3、《电梯试验方法》:GB/T100059-2002

4、《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82-93

6、《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形式及尺寸》:GB/T7025.1-7025.3-97

二、技术规格

见规格表



功能要求:

1、自动再平层

2、电梯受阻失速保护

3、轿内反向指令消除

4、电梯连续服务

5、轿内运行方向指示

6、层站运行方向指示

7、关门按钮响应指示

8、换向重开门

9、门负载检测

10、开门按钮响应指示

11、开门受阻控制

12、开门保持时间自动调整

13、轿厢应急照明

14、即时关门

15、警铃

16、检修操作

17、层站运行控制开关

18、内部通话装置(五方通话)

19、强制关门

20、称量启动

21、次层停靠

22、分散待机

23、超载报警

26、带召唤按钮层站位置显示

27、上电再平层

28、重复关门

29、本层再开门

30、安全停靠

31、停层开门

32、光幕安全触板一体式

33、消防功能

34、视频电缆

*功能要求:

按客梯运行基本要求提供(具体调整可在中标后与业主修正)





第三卷



投标文件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必须按下述顺序和要求编写、装订投标文件: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表

三、投标货物分项报价表

四、投标货物设备明细表

五、规格响应表

1、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响应表

2、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商务部分条件响应表

3、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条件差异表

4、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商务条件差异表

六、售后服务承诺书(必须填写)

七、资格证明文件

八、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



(注:本章中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拟定,但不可缺项。)







一、投标函



致:

根据贵单位为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五套。

(1)投标报价表;

(2)投标货物分项报价表;

(3)资格审查文件;

(4)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

(5)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要求。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投标人完全清楚其应放弃一切存有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

(4)我方承诺,我方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业绩证明、资质文件等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接受任何处罚。

(5)如果在开标规定日期和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应被没收;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买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买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我方愿遵守贵单位有关中标服务费的规定;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单位名称:

(盖章)

代表姓名:

年月日



二、投标报价表



单位:元(人民币)

投标人全称 品目号 投标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产地 数量(台) 投标总价(元) 交货期 交货地点 01 02 03 04 05 投标总价(大写): 注:1、“投标总价”为“货物安装完成价”。

2、投标总价须与分项价格表中费用总计相一致。

3、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运输并完成由甲方指定地点的卸装费用,成品保护费用,堆放保管费用,井道门坎牛腿安装费用及井道照明费用。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三、差异表

3.1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条件差异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投标货物主要参数 招标货物主要参数 其他说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3.2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商务条件差异表

序号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四、售后服务承诺书

(必须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五、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4、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电梯生产许可证

6、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

7、贸易公司的资格声明

8、国家A级电梯安装资质证书

9、近三年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

11、其它

(1)货物生产厂商的体系认证证书

(2)近年的各类荣誉证书(如有)

(3)其它

12、投标货物产品说明书(原件)

13、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采购文件的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运行、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14、投标人投标综合情况说明

15、注册资金1.5亿美元以上的企业





5.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的合同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见证人签字盖章:



被授权人职务:



单位名称、电话:



地址:



备注:提供该授权书同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2制造厂家资格声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⑴制造厂家名称:

⑵地址:

⑶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⑷主管部门:

⑸企业性质:

⑹职员人数:

一般工人:

技术人员:

⑺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

(a)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b)流动资金:

(c)长期负债:

(d)短期负债:

(e)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f)资金类型:

生产资金:

非生产资金:

2.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⑴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





⑵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须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制造厂家名称和地址主要零部件名称





3.制造厂家生产此投标货物的历史(年数):







4.近3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





5.近3年的销售额:

年份国内出口总额





6.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部件名称供应商





7.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其它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日期:年月日制造商名称: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的职务



电话号:传真号:



公章:





5.3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⑴投标人名称:

⑵地址:

⑶成立和注册日期:

⑷上级主管部门:

⑸公司性质:

⑹主要负责人:

⑺职员人数:

⑻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

(a)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b)流动资金:

(c)长期负债:

(d)短期负债:

(e)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f)资金类型:

商业性:

非商业性:

2.最近3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份国内出口总额





3.最近3年投标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及国外用户名称及地址:

名称和地址销售的项目和数量

⑴出口销售:





⑵国内销售:





4.同意为投标人制造投标货物制造厂并附有制造厂的资格声明: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制造项目和数量







5.须由其它制造厂家供应和制造的部件(如果有的话):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制造项目





6.最近3年中与各贸易公司成交的此种投标货物(如果有的话):

合同号:

签字日期:

产品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7.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日期: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的职务:

电话号:

电传号:

传真号:

公章:





5.4、投标人投标综合情况说明



为了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更好地确认投标人的综合实力,投标人应认真回答以下问题并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

一、技术质量

1、阐明货物的来源地,产品技术参数是否全部达到招标货物的要求?产品有哪几项技术参数超过招标货物的要求?

2、产品有哪几项技术参数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

3、产品有哪几项技术参数达到或超过国际或国内90年代中(末)期水平?

4、产品结构的先进性、合理性和适用性。

5、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

6、产品的寿命(包括易损件)。

7、产品有哪些配套件、专用工具及易损件?

8、产品操作、维修的方便性。

9、产品的年运行成本:(1)运行费用;(2)维修维护费用。

10、产品运行的安全性和对环境的污染程度。

11、产品生产的工艺及工艺装备的先进性、设备的齐全性。

12、产品检测设备的先进性、齐全性。

13、产品制造和检验的执行标准。

14、通过什么质量认证体系?

15、高、中级技术人员人数及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

16、业绩(同类产品销售、安装调试业绩,以及同类产品运行情况的用户证明)。

17、安装施工组织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

二、供货期

1、能否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供货期?

2、如可提前供货,其提前供货的时间:。

3、工程如可提前完工,其提前时间:。

三、售后服务承诺

1、安装、调试、试运行

1.1是否派员到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

1.2在货物投入使用后,是否在六个月内,对货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

2、技术培训

a、供方能否派员到现场技术培训?

b、如需方需要,需方能否到供方或供方用户单位进行技术培训,人均费用情况?

3、推荐备品备件,易损件的名称、数量及规格型号;能否长期提供?

4、应急响应时间

a、小时内热线服务

b、接通知后,小时内到现场维修,小时内解决问题。

5、质保期满后,是否派员进行维修、维护服务?费用如何计算?

四、优惠条件

1、付款方式

⑴合同生效后天内,买方将向卖方支付合同价百分之的预付款;

⑵初始验收付款:货物递送到项目现场后,经买方和卖方共同进行初始验收,并签署书面验收合格报告。买方将在后来的十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百分之的货款;

⑶安装工程完工后,卖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电梯安全使用的验收。在验收合格后的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百分之的货款;

⑷验收合格后,取得有关部门发放的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合同余款将转为质量保证金。

2、随机赠送物品:

⑴赠送几年的备品备件的名称、数量及规格型号,其价值多少?

⑵赠送专用工具的名称、数量及规格型号,其价值多少?

3、运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减免程度。

4、技术培训费,图纸、资料费减免程度。

5、质保期限月。

6、质保期内因需方原因造成损失,并须供方派员维修、维护服务时:

⑴是否派员到现场?

⑵是否免费维修、更换损坏件?

⑶是否优惠维修、更换损坏件?

7、超出质保期限的维修、维护服务

⑴是否派员到现场维修?

⑵是否只收维修、损坏件成本价?

8、其它优惠条件。

五、其它情况

六、投标人须说明的其他问题





七、评分标准



一、技术部分

1、技术方案、性能及招标要求参数响应度0-20分

2、性能价格比0-10分

3、施工方案0-5分

4、企业年销售额达到50亿以上5分

5、所投产品整机水平达到同类产品的国际先进水平(以国家鉴定证书为准)5分

6、中方控股的合资电梯公司5分

7、获得“全国质量管理奖”的电梯企业5分

8、通过ISO9001、ISO14001、OHASAS18001和欧洲CE标准的电梯企业0-5分

9、年产超过50000台以上的电梯制造商5分

10、动态引进合资方原厂技术的合资公司5分

11、具有国家级电梯研发中心5分

12、制造厂商的企业技术中心被国家命名为行业技术研发中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5分

13、制造厂商的注册资金达到1.5亿美元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5分

三、售后服务

1、在沈阳有备品备件中心0-10分

2、急修响应时间20分钟5分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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