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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敏中破奇案

 风云际会2009 2013-05-01

  【原文】

  向相①在西京,有僧暮过村民家,求寄止,主人不许。僧求寝于门外车厢中,许之。夜半有盗入其家,自墙上挟一妇人并囊衣而出。僧适不寐,见之。自念不为主人所纳而强求宿,今主人亡其妇及财,明日必执我诣县矣。因夜亡去,不敢循故道,走荒草中,忽坠眢井②,则妇人已为人所杀,先在其中矣。明日,主人搜访亡僧并子妇尸,得之井中,执以诣县掠治。僧自诬云:“与子妇奸,诱与俱亡,恐为人所得,因杀之投井中。暮夜,不觉失足亦坠其中。赃在井旁亡失,不知何人所取。”狱成诣府,府皆不以为疑,独敏中以赃不获疑之。引僧诘问数四,僧服罪,但云:“某前生当负此人死,无可辩者。”敏中固问之,僧乃以实对。

  敏中因密使吏访其贼,吏食于村店。店妪闻其自府中来,不知其吏也。问之曰:“某僧 者其狱如何?”吏绐③之曰:“昨日已笞死于市矣!”妪叹息曰:“今若获贼何如?”吏曰 :“府已误决此狱矣,虽获贼亦不敢问也。”妪曰:“然则言无伤矣。妇人者,乃此村中少 年某甲所杀也!”吏曰:“其人安在?”妪指示其舍。吏就舍中掩捕,获之。案问具服, 并得其赃,一府咸以为神。

  (选自《涑水纪闻》④)

 【注解】

  ①向相——向敏中(9491020),字常之,开封人。宋初进士,曾任参知政事,相当于副宰相,故称向相。

  ② (yuān)井——废井,枯井。眢,眼睛干枯,引申为枯竭无水。

  ③ (dài)——欺哄。

  ④《涑水纪闻》——宋代司马光所著,共十六卷,记载北宋杂事。

  【选文直译】

  向敏中丞相在长安任职的时候,有个和尚天晚路过村舍,请求借宿,主人不许。和尚请 求住在门外车厢中,主人同意了。当夜有强盗进到这户人家,从墙上带一个妇女和一包衣物 跑出去了。和尚当时还未睡着,都看见了。他想,刚才借宿没有被主人接纳,后来才勉强住 下的,现在主人丢失了媳妇和财物,明天一定要把我拘送县府法办。于是乘夜逃跑,不敢走 原来的大道,在荒草野地里奔跑,不料掉进枯井。那个妇女已经被人杀害,尸体先在井中。 第二天,主人跟迹搜捕,从井中得到和尚和媳妇尸体,就押送县府拷问。和尚不得已被迫假 供:“同媳妇通奸,引诱她一同逃跑,又怕被人抓住,所以杀了她抛入井中。黑夜里,自己 也失足跌进井中。赃物放在井旁,不知被什么人拿走了。”案子完结上报府里,府里也没有 怀疑,唯独向敏中认为没有查到赃物,表示怀疑。他多次提问和尚,和尚都认罪,只是说: “前辈子欠她一命,没有可说的了!”向敏中坚持追问,和尚才说了实话。

向敏中秘密派出公差查访真正的凶手。公差在村间小店里吃饭。店家一个老太婆听说是 从城来的,不知道他们就是公差,问道:“那个和尚的案子办得怎样了?”公差哄骗她说: “昨天已经在街上用杖打死了。”老太婆叹息着说:“如果抓住真正的贼人,又该怎么办呢 ?”公差说:“官府已经错判了这个案子,即使抓住盗贼也不敢再办了。”老太婆说:“这么说,我讲出真情也没有什么害处了。那个妇女是本村少年某甲杀的。”公差问那个少年住 在哪里?老太婆指出他的住处。公差们上门拘捕,抓到了凶手。经过审讯,凶手全部招认,并且搜得赃物。整个府城都认为这个案子办得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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