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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被烟草专卖局处罚两次以上”中的“一年”是什么概念?

 梦回新疆 2013-05-01
“一年内被烟草专卖局处罚两次以上”中的“一年”是什么概念?
□ 任新艺
日期:2012年08月31日 来源:东方烟草报

  :我是今年7月底领取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最近代别人销售了10条卷烟被查处。我之前听专卖稽查员说,一年内被烟草专卖局处罚两次以上的,要取消经营资格,收回许可证。请问“一年”是个什么概念?是不是到今年年底算一年?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

  这里的“一年”是指第一次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距第三次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止,所经历的时间段。例如2011年4月21日起至2012年4月20日止的一年时间,是跨年度的“年”,而不是指自然年度的“年”。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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