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社局、文广新局、江苏省演艺集团、省各有关单位、厅直各单位:
根据省职称办2013年工作部署,我厅拟定于今年7月中旬召开全省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正、副高级资格学科组会议,8月中旬召开高级资格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评审条件
2013年全省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评审条件原则上仍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文件执行。《关于报送全省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正、副高级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以下简称《资格条件》)具体内容可进入江苏省文化厅网站(网址:www.jscnt.gov.cn),在“通知公告”和“公共服务—服务大厅—其它”栏内查询。如《资格条件》与本《通知》精神有出入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评审材料的报送时间
2013年4月20日至6月20日为评审材料报送时间,过期不予受理。各市文广新局和各有关单位职称办提前做好材料上报的审核和推荐工作,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派专人送至省文化厅职称办(人事处)。联系电话:025—87798869,联系人:王伟。
报送材料时需提交各市职称办或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三、资格评审对象
(一)凡在我省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对照《资格条件》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机关工作人员申报艺术专业技术资格,除艺术监督专业技术资格需具有艺术专业低一级资格以外,其他仍按《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苏人发〔2004〕24号)的文件执行。
(三)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并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的离、退休人员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的资格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四、外语、计算机要求
(一)艺术、群文专业不作外语(古汉语)要求;图书、文博专业可考外语或古汉语(同级证书长期有效)。具体考试范围按《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通〔2007〕76号)执行。
(二)除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合格证人员以外,其他申报者均应提供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全国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长期有效)。
五、评审材料的申报要求:
(一)需填写《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各市及有关厅局均填写3份,市级以下单位按规定填写4份,并附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照片一张);
(二)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纸张标准为A3纸(由单位组织、人事、职称部门填写);
(三)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核表》,任职期间考核档案附后。根据有关规定,破格晋升人员在任职期内必须有1次考核为“优秀”,正常晋升人员必须为“合格”以上等级。学历、资历同时不具备人员不能申报职称。
(四)任现职以来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五)任现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六)有关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
(七)任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每年不低于80课时;
(八)外语(古汉语)、计算机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九)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有代表性的论文(原件),篇数按各专业的要求和规定;
(十)所有复印件要经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否则不能作为参评材料予以初审;
(十一)申报人员的所有材料按规定目录顺序分别装订成册(申报表、评审表、简介表除外);
(十二)申报正高级人员的材料袋右上角请填写联系方式:手机、办公室电话、住宅电话;
(十三)根据《关于艺术表演团体专业技术人员赴农村、基层演出的暂行规定》(苏文职改〔2006〕6号)文件精神,请认真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赴农村、基层演出场次核定表》,并审核;
(十四)关于申报年限问题。依据《资格条件》和《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凡申报高级职称的从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起止评审前一年底需满相应年限。如今年申报图、博、群专业副研究馆员的为2007年以前(含2007年)取得馆员资格的人员;大学专科毕业的舞蹈、杂技演员,取得二、三级演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取得馆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分别满2年和4年以上;符合特殊贡献和破格条件的除外:
(十五)关于学历问题。凡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符合申报要求。如果是现役军人在服役期间取得的军校学历予以认可,如果没有军籍的地方人员取得军校学历,应当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十六)关于专业问题。所有高级职称申报都应当具备相同或相近专业;
(十七)关于转评问题。苏职称办〔2004〕5号文规定,跨系列转评限制在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之间横向进行,同年不应跨系列转升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资格;
(十八)关于学破和资破问题。对照资格条件,在符合评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应当具备破格条件;
(十九)关于央企或现役军人申报问题。央企工作人员申报的,应当提供央企人力资源部门委托函。现役军人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函;
(二十)关于申报材料截止时间问题。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有效材料,材料截止时间为评审会议召开的前一年底。
六、申报正高级资格人员以及破格资历申报副高人员需要进行本专业知识的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七、各市文化局及省有关单位要将申报人员情况汇总并填写《江苏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表》(一式二份),并附电子表格,随申报材料报送。
八、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苏文职改〔2006〕4号)(以下简称《评审办法》)文件精神,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应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果要在单位核实情况栏中反映。对违反《资格条件》和《评审办法》的申报者,申报单位要取消其申报资格。
九、根据省职称办有关评审费“以支定收”的文件精神,上报材料初审合格后,请交纳评审费(含初审费、专业学科组鉴定费、高级评委会评审费,正高级职称人员以及破格资历申报副高人员另收答辩费)。
专此通知。
附件: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2、专业技术人员送审材料目录
3、专业技术人员任职综合考核表
4、高级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5、江苏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表
6、专业技术人员赴农村、基层演出场次核定表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