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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性交几个禁忌

 迷糊128 2013-05-02
 
禁止疲劳时性交
 
    成功而和谐的性生活需要健康的身体和充沛的精力,如果在身体处于十分疲劳的情况下勉强过性生活,是不会达到性的满足。因此,无论男女任何一方在疲劳状态时,另一方应照顾对方的情绪,不要只顾个人要求,勉强进行性生活。
 
禁止酒后性交
 
有些人饮酒后一时兴奋,进行性生活,甚至认为饮酒会刺激性欲,提高性生活质量。其实不然,暴饮之后,反而会引起大脑皮层处于抑制状态,导致男子阴茎勃起不坚或发生早泄,妨碍性生活和谐。而且,一旦怀孕,受精卵由于受酒精的毒害,有可能发育成畸形胎儿。
 
禁忌性交过频
 
新婚夫妇的性欲比较旺盛,性要求比较强烈、迫切。所以应特别注意节制房事。如果不节制性生活,纵欲过度,双方精力大耗,元气大伤,会引起头晕、失眠、腰膝酸软、疲乏无力。严重者可引起男子早泄、阳萎、精少,女方发生月经不调,白带增多以及妇科炎症。
 
禁止仓碎性交
 
由于男女性反应的生理特点不同,因此在性交前要求通过接吻、爱抚、拥抱等活动,充分调动女性的性欲望,待女性的性欲达到需要性交时再进行性交,这样才能达到性的满足和谐。而有些青年人,不债得女性的性反应生理特点,不做性交前的准备工作,就急于性交,或因时间仓碎,匆匆而就,草率收兵.这样的性生活,女性根本达不到性高潮,时间长久还会影响女性对性生活的兴趣,甚至发生性冷淡。
 
禁止暴食后性交
 
暴食之后,如进行性交,可使大量血液流向生殖器官,使胃肠道血溶量减少,胃肠蠕动减弱,分泌消化酶的功能降低,造成消化、吸收不良,致使发生营养不良及慢性胃肠道疾病。
 
禁忌心情不悦时性交
 
夫妻任何一方心情不愉快时,都不宜勉强进行性生活,因为强迫进行性生活,不但得不到快感和满足,还会使情绪不佳的一方产生反感。如果是女方不悦,还会发生性交痛、阴道痉挛及性冷淡。如果是男子不悦时,会发生性欲减退、阳萎、早泄等。美满和谐的性生活必须是夫妻双方在心情愉快时的通力合作,才能共同享受到性生活的满足,有益于双方的身心健康。
 
性交频率
 
性交频率是人们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但因羞于启齿,不好向别人问津。影响夫妻性交频率的因素较多,如性观念是否开放、夫妻感情是否融洽、住房条件好坏、气候是否温暖适宜以及文化生活是否丰富,还有年龄、性格、职业、健康、体质等条件的不同而各异,即使同一对夫妻,在不同的时间、气候、疾病等因素的影响下,其性交频率常常会发生改变。
 
一般来说,新婚期间性要求比较迫切、强烈,性交频率也比较频繁,少则24小时内为2-3次,多则24小时内可达6一7次不等。结婚数月之后,夫妻性生活逐渐趋向规律,每星期约保持2-3次的频率,随着双方年龄的增长,性欲望逐渐减弱,性交次数逐渐减少,每周可有1次性交。
 
我国早在1300年前,唐代医学家孙思邀在《千金要方》中就对古人的性交频率作了阐述,提出夫妻在20岁时4天I次,30岁8天1次,40岁16天I次,50岁28天I次60岁以上基本不过性生活。虽然这是古代人的性交频率,但与现代人亦有相似之处。
 
有些男子认为,性交频率越高则表示自己的性功能越强,女性就越满意,但实际并非如此,大多数妇女一夜之中有1次性交就能满足,少数女子的性欲要求比较强烈,需要一夜之中连续几次重复性交才能满足,而性生活的满意与否,在于性生活的质量,而不是性交次数,如一夜之中几次性交而无性高潮体验,还不如1次性交且获得性高潮为好。
 
性生活是夫妻双方的事情,性交次数不仅仅是男方的问题,还要受女方的制约,有时候,女性对性交次数的承受,往往不能反映其内心的真正需要。她们为了尽妻子的义务,维系夫妻感情,不得不服从丈夫,认为过了性生活之后,可以消除丈夫的疑虑,从而增加心理上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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